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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第五十八章 後漢書卷五十三 周黃徐姜申屠列傳第四十三·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易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一〕孔子稱「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二〕然用舍之端,君子之所以存其誠也。〔三〕故其行也,則濡足蒙垢,出身以效時;〔四〕及其止也,則窮棲茹菽,臧寶以迷國。〔五〕

  〔一〕 上繫之詞也。言賢哲所行,其趣異也。

  〔二〕 論論蘧伯玉名瑗,衛大夫也。卷而懷謂不預時政,不忤於人者也。

  〔三〕 誠,實也。孔子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臧。」易曰:「閑邪存其誠。」

  〔四〕 新序曰:「申徒狄非時,將自投河,崔嘉聞而止之曰:『吾聞聖人從事於天地之閒,人之父母也。今為濡足之故,不救溺人乎?』」

  〔五〕 爾雅曰:「啜,茹也。」孫卿子曰:「君子啜菽飲水,非愚也,是節然也。」論語曰,陽貨謂孔子曰:「懷其寶而迷其邦,可謂仁乎?」

  太原閔仲叔者,〔一〕世稱節士,雖周黨之潔清,自以弗及也。黨見其含菽飲水,遺以生蒜,受而不食。〔二〕建武中,應司徒侯霸之辟,既至,霸不及政事,徒勞苦而已。〔三〕仲叔恨曰:「始蒙嘉命,且喜且懼;今見明公,喜懼皆去。以仲叔為不足問邪,不當辟也。辟而不問,是失人也。」遂辭出,投劾而去。〔四〕復以博士徵,不至。客居安邑。老病家貧,不能得肉,日買豬肝一片,屠者或不肯與,安邑令聞,敕吏常給焉。仲叔怪而問之,知,乃歎曰:「閔仲叔豈以口腹累安邑邪?」遂去,客沛。以壽終。

  〔一〕 謝沈書曰:「閔貢字仲叔。」

  〔二〕 黨與仲叔同郡,亦貞介士也。見逸人傳。皇甫謐高士傳曰:「黨見仲叔食無菜,遺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煩耳,今更作煩邪?』受而不食。」

  〔三〕 勞其勤苦也。勞音力到反。

  〔四〕 案罪曰劾,自投其劾狀而去也。投猶下也。今有投辭、投牒之言也。

  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一〕少亦脩清節。資財千萬,父越卒,悉散與九族。隱居山澤,以求厥志。王莽末,匈奴寇其本縣廣武,〔二〕聞恁名節,相約不入荀氏閭。光武徵,以病不至。永平初,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開東閤延賢俊,辟而應焉。及後朝會,顯宗戲之曰:「先帝徵君不至,驃騎辟君而來,何也?」對曰:「先帝秉德以惠下,故臣可得不來。驃騎執法以檢下,〔三〕故臣不敢不至。」後月餘,罷歸,卒於家。

  〔一〕 恁音而甚反。

  〔二〕 廣武,縣,屬太原郡,故城在今代州鴈門縣也。

  〔三〕 檢猶察也。

  桓帝時,安陽人魏桓,字仲英,亦數被徵。其鄉人勸之行。桓曰:「夫干祿求進,所以行其志也。今後宮千數,其可損乎?廄馬萬匹,其可減乎?左右悉權豪,其可去乎?」皆對曰:「不可。」桓乃慨然歎曰:「使桓生行死歸,於諸子何有哉!」〔一〕遂隱身不出。

  〔一〕 若忤時強諫,死而後歸,於諸勸行者復何益也。

  若二三子,可謂識去就之概,候時而處。〔一〕夫然,豈其枯槁苟而已哉?蓋詭時審己,以成其道焉。〔二〕余故列其風流,區而載之。〔三〕

  〔一〕 概,節也。候時以居,不失去就也。

  〔二〕 詭,違也。(亦)〔跡〕若違時,志存量己也。

  〔三〕 言其清潔之風,各有條流,故區別而紀之。

  周燮字彥祖,汝南安城人,(法)〔決〕曹掾燕之後也。〔一〕燮生而欽頤折頞,醜狀駭人。〔二〕其母欲棄之,其父不聽,曰:「吾聞賢聖多有異貌。〔三〕興我宗者,乃此兒也。」於是養之。

  〔一〕 燕具獨行篇周嘉傳。

  〔二〕 頤,頷也。欽頤,曲頷也。說文曰:「頞,鼻莖也。」折亦曲也。欽音丘凡反。欽或作「顩」,音同。

  〔三〕 伏羲牛首,女媧蛇軀,皋繇鳥喙,孔子牛唇,是聖賢異貌也。又蔡澤亦顩頤蹙頞。

  始在髫鬌,而知廉讓;〔一〕十歲就學,能通詩、論;及長,專精禮、易。不讀非聖之書,不脩賀問之好。有先人草廬結于罔畔〔二〕,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給。〔三〕非身所耕漁,則不食也。鄉黨宗族希得見者。〔四〕

  〔一〕 髫,髮也。禮記曰:「子生三月之末,擇日翦髮為(髫)〔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鬌音徒果反。

  〔二〕 山脊曰岡。

  〔三〕 肆,陳也。

  〔四〕 謝承書曰「燮居家清處,非法不言,兄弟、父子、室家相待如賓,鄉曲不善者皆從其教」也。

  舉孝廉、賢良方正,特徵,皆以疾辭,延光二年,安帝以玄纁羔幣聘燮,〔一〕及南陽馮良,二郡各遣丞掾致禮。宗族更勸之曰:「夫修德立行,所以為國。自先世以來,勳寵相承,君獨何為守東岡之陂乎?」燮曰:「吾既不能隱處巢穴,追綺季之跡,〔二〕而猶顯然不遠父母之國,斯固以滑泥揚波,同其流矣。〔三〕夫修道者,度其時而動。動而不時,焉得亨乎!」〔四〕因自載到潁川陽城,遣〔門〕生送敬,遂辭疾而歸。〔五〕良亦載病到近縣,送禮而還。〔六〕詔書告二郡,歲以羊酒養病。

  〔一〕 禮,卿執羔。董仲舒春秋繁露曰:「凡贊卿用羔,羔有角而不用,類仁者;執之不鳴,殺之不嗥,類死義者;羔飲其母必跪,類知禮者:故以為贄。」

  〔二〕 綺季、東園公、夏黃公、〈{丿周},去口〉里先生,謂之四皓,隱於商山。見前書也。

  〔三〕 滑,混也。楚詞:「何不滑其泥而揚其波。」滑音古沒反。

  〔四〕 亨,通也。書曰:「慮善以動,動惟厥時。」

  〔五〕 送敬猶致謝也。

  〔六〕 送禮謂送其所致之禮也。

  良字君郎。出於孤微,少作縣吏。年三十,為尉從佐。〔一〕奉檄迎督郵,即路慨然,恥在冢役,〔二〕因壞車殺馬,毀裂衣冠,乃遁至犍為,從杜撫學。妻子求索,蹤跡斷絕。後乃見草中有敗車死馬,衣裳腐朽,謂為虎狼盜賊所害,發喪制服。積十許年,乃還鄉里。志行高整,非禮不動,遇妻子如君臣,鄉黨以為儀表。燮、良年皆七十餘終。

  〔一〕 從佐謂隨從而已,不主案牘也。

  〔二〕 廝,賤也。

  黃憲字叔度,汝南慎陽人也。〔一〕世貧賤,父為牛醫。

  〔一〕 在慎水之南,因以名縣。南陽有順陽國,而流俗書此或作「順陽」者,誤。

  潁川荀淑至慎陽,遇憲於逆旅,〔一〕時年十四,淑竦然異之,揖與語,移日不能去。謂憲曰:「子,吾之師表也。」既而前至袁(閎)〔閬〕〔二〕所,未及勞問,逆曰:「子國有顏子,寧識之乎?」〔三〕(閎)〔閬〕曰:「見吾叔度邪?」是時,同郡戴良才高倨傲,而見憲未嘗不正容,及歸,罔然若有失也。其母問曰:「汝復從牛醫兒來邪?」對曰:「良不見叔度,不自以為不及;既睹其人,則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四〕固難得而測矣。」同郡陳蕃、周舉常相謂曰:「時月之閒不見黃生,則鄙吝之萌復存乎心。」〔五〕及蕃為三公,臨朝歎曰:「叔度若在,吾不敢先佩印綬矣。」太守王龔在郡,禮進賢達,多所降致,卒不能屈憲。郭林宗少游汝南,先過袁(閎)〔閬〕,不宿而退;進往從憲,累日方還。或以問林宗。〔六〕林宗曰:「奉高之器,譬諸(汎)〔氿〕濫,雖清而易挹。〔七〕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濁,不可量也。」〔八〕

  〔一〕 逆旅,客舍。

  〔二〕 一作「閬」。

  〔三〕 顏子,顏回也。

  〔四〕 論語顏回慕孔子之言也。

  〔五〕 吝,貪也。

  〔六〕 郭泰別傳曰:「時林宗過薛恭祖,恭祖問曰:『聞足不見袁奉高,車不停軌,鑾不輟軶,從叔度乃彌信宿也?』」

  〔七〕 奉高,閎字也。爾雅曰:「側出(汎)〔氿〕泉,正出濫泉。」(汎)〔氿〕音軌。濫音檻。

  〔八〕 淆,混也。

  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勸其仕,憲亦不拒之,暫到京師而還,竟無所就。年四十八終,天下號曰「徵君」。

  論曰:黃憲言論風旨,無所傳聞,然士君子見之者,靡不服深遠,去玼吝。〔一〕將以道周性全,無德而稱乎?〔二〕余曾祖穆侯〔三〕以為憲隤然其處順,〔四〕淵乎其似道,〔五〕淺深莫臻其分,清濁未議其方。〔六〕若及門於孔氏,其殆庶乎!〔七〕故嘗著論云。

  〔一〕 玼音此。說文曰:「鮮色也。」據此文當為「疵」,作「玼」者,古字通也。

  〔二〕 道周備,性全一。無德而稱,言其德大無能名焉。

  〔三〕 晉書曰:「范汪字玄平,安北將軍,謚曰穆侯。汪生甯,甯生泰,泰生曄。」

  〔四〕 易繫詞曰:「坤隤然示人簡矣。」隤,柔順貌。

  〔五〕 老子曰:「道沖而用之,或不盈,淵乎似萬物之宗。」言淵深不可知也。

  〔六〕 廣雅曰:「方,所也。」

  〔七〕 易繫詞曰:「顏氏之子,其殆庶幾乎!」殆,近也。

  徐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一〕家貧,常自耕稼,非其力不食。恭儉義讓,所居服其德。屢辟公府,不起。

  〔一〕 豫章,郡,今洪州也。南昌,縣,即今豫章縣也。謝承書曰「稚少為諸生,學嚴氏春秋、京氏易、歐陽尚書,兼綜風角、星官、筭歷、河圖、七緯、推步、變易,異行矯時俗,閭里服其德化。有失物者,縣以相還,道無拾遺。四察孝廉,五辟宰府,三舉茂才」也。

  時陳蕃為太守,以禮請署功曹,稚不免之,既謁而退。蕃在郡不接賓客,唯稚來特設一榻,去則縣之。後舉有道,家拜太原太守〔一〕,皆不就。

  〔一〕 就家而拜之也。

  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疏薦稚等曰:「臣聞善人天地之紀,政之所由也。〔一〕詩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國。〔二〕』天挺俊乂,為陛下出,當輔弼明時,左右大業者也。〔三〕伏見處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閎、〔四〕京兆韋著、〔五〕潁川李曇,德行純備,著于人聽。若使擢登三事,協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明矣。」桓帝乃以安車玄纁,備禮徵之,並不至。帝因問蕃曰:「徐稚、袁閎、韋著誰為先後?」蕃對曰:「閎出生公族,聞道漸訓。著長於三輔禮義之俗,所謂不扶自直,不鏤自雕。〔六〕至於稚者,爰自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傑出,宜當為先。」〔七〕

  〔一〕 左傳曰,晉三郄害伯宗,譖而殺之,及欒弗忌。韓獻子曰「郄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紀也,而驟絕之,不亡何待」也。

  〔二〕 大雅文王之詩也。思,願也。皇,天也。思願天多生賢人於此王國。

  〔三〕 左右,助也。

  〔四〕 閎見袁安傳。謝承書曰:「閎少脩志節,矯俗高厲。」

  〔五〕 著見韋彪傳。謝承書曰:「為三輔冠族。著少修節操,持京氏易、韓詩,博通術蓺。」

  〔六〕 說苑曰「蓬生枲中,不扶自直」也。

  〔七〕 如角之特立也。

  稚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歸葬,稚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設雞酒薄祭,哭畢而去,不告姓名。〔一〕時會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數十人,聞之,疑其稚也,乃選能言語生茅容輕騎追之。及於塗,容為設飯,共言稼穡之事。臨訣去,謂容曰:「為我謝郭林宗,大樹將顛,非一繩所維,何為栖栖不遑寧處?」〔二〕及林宗有母憂,稚往弔之,置生芻一束於廬前而去。眾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詩不云乎,『生芻一束,其人如玉。』〔三〕吾無德以堪之。」

  〔一〕 謝承書曰:「稚諸公所辟雖不就,有死喪負笈赴弔。常於家豫炙雞一隻,以一兩綿絮漬酒中,暴乾以裹雞,徑到所起冢樢外,以水漬綿使有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醊酒畢,留謁則去,不見喪主。」

  〔二〕 顛,仆也。維,繫也。喻時將衰季,豈一人可能救邪?

  〔三〕 小雅白駒詩。此戒賢者,行所舍,主人之餼雖薄,要就賢主人,其德如玉然也。

  靈帝初,欲蒲輪聘稚,會卒,時年七十二。

  子胤字季登,篤行孝悌,亦隱居不仕。〔一〕太守華歆禮請相見,固病不詣。〔二〕漢末寇賊從橫,皆敬胤禮行,轉相約敕,不犯其閭。建安中卒。

  〔一〕 謝承書曰「胤少遭父母喪,致哀毀瘁,歐血發病。服闋,隱居林藪,躬耕稼穡,倦則誦經,貧窶困乏,執志彌固,不受惠於人」也。

  〔二〕 魏志曰,歆字子魚,平原人。為豫章太守。為政清淨不煩,吏人咸感而愛之。

  李曇字雲,少孤,繼母嚴酷,曇事之愈謹,〔一〕為鄉里所稱法。養親行道,終身不仕。

  〔一〕 謝承書曰:「曇少喪父,躬事繼母。〔繼母〕酷烈,曇性純孝,定省恪勤,妻子恭奉,寒苦執勞,不以為怨。得四時珍玩,先以進母。與徐孺子等海內列名五處士焉。」

  姜肱字伯淮,彭城廣戚人也。〔一〕家世名族。〔二〕肱與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著聞。其友愛天至,常共臥起。〔三〕及各娶妻,兄弟相戀,不能別寑,以係嗣當立,乃遞往就室。

  〔一〕 廣戚故城今徐州沛縣東。

  〔二〕 謝承書曰「祖父豫章太守,父任城相」也。

  〔三〕 謝承書曰「肱性篤孝,事繼母恪勤。母既年少,又嚴厲。肱感愷風之孝,兄弟同被而寑,不入房室,以慰母心」也。

  肱博通五經,兼明星緯,士之遠來就學者三千餘人。諸公爭加辟命,皆不就。二弟名聲相次,亦不應徵聘,時人慕之。

  肱嘗與季江謁郡,夜於道遇盜,欲殺之。肱兄弟更相爭死,賊遂兩釋焉,〔一〕但掠奪衣資而已。既至郡中,見肱無衣服,怪問其故,肱託以它辭,終不言盜。盜聞而感悔,後乃就精廬,〔二〕求見徵君。肱與相見,皆叩頭謝罪,而還所略物。肱不受,勞以酒食而遣之。

  〔一〕 謝承書曰「肱與季江俱乘車行適野廬,為賊所劫,取其衣物,欲殺其兄弟。肱謂盜曰:『弟年幼,父母所憐愍,又未娉娶,願自殺身濟弟。』季江言:『兄年德在前,家之珍寶,國之英俊,乞自受戮,以代兄命。』盜戢刃曰:『二君所謂賢人,吾等不良,妄相侵犯。』棄物而去。肱車中尚有數千錢,盜不見也,使從者追以與之,亦復不受。肱以物經歷盜手,因以付亭吏而去」也。

  〔二〕 精廬即精舍也。

  後與徐稚俱徵,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畫工圖其形狀。肱臥於幽闇,以被韜面,〔一〕言患眩疾,不欲出風。工竟不得見之。

  〔一〕 韜,臧也。

  中常侍曹節等專執朝事,新誅太傅陳蕃、大將軍竇武,欲借寵賢德,以釋眾望,乃白徵肱為太守。肱得詔,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虛獲實,遂藉聲價。明明在上,猶當固其本志,況今政在閹豎,夫何為哉!」乃隱身遯命,遠浮海濱。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詔書至門,〔一〕肱使家人對云「久病就醫」。遂羸服閒行,竄伏青州界中,賣卜給食。召命得斷,家亦不知其處,歷年乃還。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終于家。弟子陳留劉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頌之。

  〔一〕 謝承書曰:「靈帝手筆下詔曰:『肱抗陵雲之志,養浩然之氣,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許由不屈,王道為化;夷、齊不撓,周德不虧。州郡以禮優順,勿失其意。』」

  申屠蟠字子龍,陳留外黃人也。九歲喪父,哀毀過禮。服除,不進酒肉十餘年。每忌日,輒三日不食。〔一〕

  〔一〕 海內先賢傳曰:「蟠在冢側致甘露、白雉,以孝稱。」

  同郡緱氏女玉為父報讎,〔一〕殺夫氏之黨,吏執玉以告外黃令梁配,〔二〕配欲論殺玉。蟠時年十五,為諸生,進諫曰:「玉之節義,足以感無恥之孫,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時,尚當表旌廬墓,況在清聽,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為讞得減死論。〔三〕鄉人稱美之。

  〔一〕 緱,姓也。

  〔二〕 續漢書曰「同縣大女緱玉為從父報仇,殺夫之從母兄李士,姑執玉以告吏」也。

  〔三〕 讞,請也。

  家貧,傭為漆工。郭林宗見而奇之。同郡蔡邕深重蟠,及被州辟,乃辭讓之曰:「申屠蟠稟氣玄妙,性敏心通,喪親盡禮,幾於毀滅。至行美義,人所鮮能。安貧樂潛,味道守真,不為燥濕輕重,〔一〕不為窮達易節。〔二〕方之於邕,以齒則長,以德則賢。」

  〔一〕 律歷志曰:「銅為物至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似於士君子之行。」

  〔二〕 易曰:「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後郡召為主簿,不行。〔一〕遂隱居精學,博貫五經,兼明圖緯。始與濟陰王子居同在太學,子居臨歿,以身託蟠,蟠乃躬推輦車,送喪歸鄉里。遇司隸從事於河鞏之閒,〔二〕從事義之,為封傳護送,〔三〕蟠不肯受,投傳於地而去。事畢還學。

  〔一〕 謝承書曰「蟠前後徵辟,文書悉挂於樹,初不顧眄」也。

  〔二〕 百官志曰「司隸從事史十二人,秩百石」也。

  〔三〕 傳謂符牒。使人監送之。

  太尉黃瓊辟,不就。及瓊卒,歸葬江夏,四方名豪會帳下者六七千人,〔一〕互相談論,莫有及蟠者。唯南郡一生與相酬對,既別,執蟠手曰:「君非聘則徵,如是相見於上京矣。」蟠勃然作色曰:「始吾以子為可與言也,何意乃相拘教樂貴之徒邪?」〔二〕因振手而去,不復與言。再舉有道,不就。〔三〕

  〔一〕 帳下,葬處。

  〔二〕 樂音五孝反。

  〔三〕 謝承書曰「詔書令郡以禮發遣,蟠到河南萬歲亭,折轅而旋」也。

  先是京師游士汝南范滂等非訐朝政,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一〕。太學生爭慕其風,以為文學將興,處士復用。蟠獨歎曰:「昔戰國之世,處士橫議,〔二〕列國之王,至為擁篲先驅,〔三〕卒有阬儒燒書之禍,今之謂矣。」乃絕跡於梁碭之閒,〔四〕因樹為屋,自同傭人。〔五〕居二年,滂等果罹黨錮,或死或刑者數百人,蟠確然免於疑論。後蟠友人陳郡馮雍坐事繫獄,豫州牧黃琬欲殺之。或勸蟠救雍,蟠不肯行,曰:「黃子琰為吾故邪,未必合罪。如不用吾言,雖往何益!」琬聞之,遂免雍罪。

  〔一〕 訐謂橫議是非也。訐或作「評」也。

  〔二〕 孟子曰:「聖王不作,諸侯恣行,處士橫議。」前書曰:「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為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音義曰:「言由橫議而敗之。」

  〔三〕 史記,鄒衍如燕,昭王擁篲先驅,請列弟子之坐而受業。築碣石宮,身親往師之。

  〔四〕 梁國有碭縣。

  〔五〕 謝承書曰「居蓬萊之室,依桑樹以為棟」也。

  大將軍何進連徵不詣,進必欲致之,使蟠同郡黃忠書勸曰:「前莫府初開,至如先生,特加殊禮,優而不名,申以手筆,設几杖之坐。經過二載,而先生抗志彌高,所尚益固。竊論先生高節有餘,於時則未也。今潁川荀爽載病在道,北海鄭玄北面受署。彼豈樂羈牽哉,知時不可逸豫也。昔人之隱,遭時則放聲滅跡,巢棲茹薇。〔一〕其不遇也,則裸身大笑,被髮狂歌。〔二〕今先生處平壤,〔三〕游人閒,吟典籍,襲衣裳,事異昔人,而欲遠蹈其跡,不亦難乎!孔氏可師,何必首陽。」〔四〕蟠不荅。

  〔一〕 放,棄也。謂棄聲名也。巢棲謂巢父也。說文:「薇,似藿也。」

  〔二〕 楚詞曰:「桑扈裸行。」史記曰:「箕子被髮陽狂。」歌謂楚狂接輿歌而過孔子也。

  〔三〕 壤,地也。

  〔四〕 孔子使子路語隱者云:「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可廢也?欲潔其身而亂大倫。」首陽,夷、齊所隱山也。

  中平五年,復與爽、玄及潁川韓融、〔一〕陳紀等十四人並博士徵,不至。明年,董卓廢立,蟠及爽、融、紀等復俱公車徵,〔二〕唯蟠不到。眾人咸勸之,蟠笑而不應。居無幾,爽等為卓所脅迫,西都長安,京師擾亂。及大駕西遷,公卿多遇兵飢,室家流散,融等僅以身脫。唯蟠處亂末,終全高志。年七十四,終于家。

  〔一〕 融字元長,詔之子也。見韶傳。

  〔二〕 續漢志曰,徵爽為司空,融為尚書,紀為侍中。

  贊曰:琛寶可懷,貞期難對。〔一〕道苟違運,理用同廢。與其遐棲,豈若蒙穢?〔二〕悽悽碩人,陵阿窮退。〔三〕韜伏明姿,甘是堙曖。〔四〕

  〔一〕 琛寶喻道德也。貞期謂明時也。對,偶也。

  〔二〕 蒙穢謂仕亂朝。

  〔三〕 碩人謂賢者。悽悽,飢病貌也。言賢者退而窮處。詩國風曰:「考槃在阿,碩人之薖。」曲陵曰阿。陵,升也。薖,飢也。薖音苦戈反。

  〔四〕 堙,沈也。曖猶翳也。

  校勘記

  一七三九頁 三行 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也 按:「則」字原脫,逕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三九頁 九行 申徒狄 按:汲本、殿本「徒」作「屠」。

  一七四0頁 七行 謝沈書曰 按:汲本、殿本「沈」作「承」。

  一七四0頁一二行 仲叔同郡荀恁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劉平傳,數薦達名士承宮、郇恁等,即此荀恁也。說文無「荀」字,當以「郇」為正。

  一七四一頁一二行 (亦)〔跡〕若違時 據殿本改。

  一七四一頁一四行 (法)〔決〕曹掾燕之後也 據汲本、殿本改。 按:殿本考證云「決」字監本作「法」。王會汾謂周嘉傳言燕於宣帝時為郡決曹掾,則作「法曹」者誤。

  一七四二頁 六行 常肆勤以自給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肆」當為「肄」字之誤。

  一七四二頁 八行 擇日翦髮為(髫)〔鬌〕 據殿本改,與今本禮記合。

  一七四三頁 一行 遣〔門〕生送敬 據刊誤補。

  一七四三頁 五行 〈{丿周},去口〉里先生 殿本「〈{丿周},去口〉」作「角」。 按:角本有祿音,後人不知,別造「〈{丿周},去口〉」字代之。廣韻一屋亦作「角」,不作「〈{丿周},去口〉」。

  一七四三頁一0行 良字君郎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袁宏紀「君郎」作「君卿」。

  一七四四頁 二行 在慎水之南 按:校補謂「南」字疑「陽」字之誤。

  一七四四頁 四行 既而前至袁(閎)〔閬〕所 集解引陳景雲說,謂黃憲、袁閬俱慎陽人,故荀淑有「子國顏子」之語,慎陽本侯國也。若汝陽袁閎,與憲同郡異縣,則作「閎」非矣。又引黃山說,謂此傳「閎」皆當作「閬」,惟後徐稚傳所載,則確為袁閎耳。今據改。

  一七四四頁 七行 同郡陳蕃周舉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世說及袁宏紀皆作「周子居」。

  一七四四頁一0行 譬諸(汎)〔氿〕濫 據殿本改。注同。

  一七四四頁一一行 叔度汪汪若千頃陂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千頃」續漢書作「萬頃」。

  一七四四頁一三行 一作閬 按:李慈銘謂黃憲傳之「袁閎」,皆為「袁閬」之誤。章懷所注者乃是誤本,其云「一作閬」者,乃別據一不誤之本。

  一七四五頁 三行 乃彌信宿也 按:校補引柳從辰說,謂袁宏紀作「乃彌日信宿也」,多「日」字文義更較圓足。

  一七四五頁 四行 奉高閎字也 按:李慈銘謂袁閬字奉高,見第五十六卷王龔傳,憲傳與龔傳僅隔兩卷,章懷又見他本之作「閬」,乃不能援以改正,反注奉高為閎字,可謂率謬。足見當時東宮僚屬,各人分注,不相證核也。

  一七四六頁 九行 稚不免之 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免」疑作「就」。集解引惠棟說,謂通鑑作「稚不之免」,胡注「不辭免也」。袁宏紀作「不之起」。

  一七四八頁一四行 躬事繼母〔繼母〕酷烈 據汲本、殿本補。

  一七四九頁 二行 以係嗣當立 殿本考證謂「係」當作「繼」。按:集解引黃山說,謂御覽五一五引續漢書作「繼」。繫、係、繼三字古以同義通作。

  一七五一頁 六行 姑執玉以告吏也 按:「吏」原訛「史」,逕改正。

  一七五一頁一二行 易曰達則兼濟天下 汲本、殿本「濟」作「善」。按:校補謂「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語出孟子,注作「易曰」,誤。

  一七五三頁 七行 居蓬萊之室 按:殿本考證王會汾謂蓬萊雖皆草名,然古人或作「蓬蒿」,或作「蒿萊」,至蓬萊二字並用,恐與山名相混,此注「萊」字當是「虆」字之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