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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 李賢注》第八十三章 後漢書卷七十六 循吏列傳第六十六· 範燁編繏李賢等注

初,光武長於民閒,頗達情偽,〔一〕見稼穡艱難,百姓病害,至天下已定,務用安靜,解王莽之繁密,還漢世之輕法。〔二〕身衣大練,色無重綵,耳不聽鄭衛之音,手不持珠玉之玩,宮房無私愛,左右無偏恩。建武十三年,異國有獻名馬者,日行千里,又進寶劍,賈兼百金,詔以馬駕鼓車,劍賜騎士。損上林池籞之官,廢騁望弋獵之事。其以手跡賜方國者,皆一札十行,細書成文。〔三〕勤約之風,行于上下。數引公卿郎將,列于禁坐。〔四〕廣求民瘼,觀納風謠。故能內外匪懈,百姓寬息。自臨宰邦邑者,競能其官。若杜詩守南陽,號為「杜母」,任延、錫光移變邊俗,斯其績用之最章章者也。〔五〕又第五倫、宋均之徒,亦足有可稱談。然建武、永平之閒,吏事刻深,亟以謠言單辭,轉易守長。故朱浮數上諫書,箴切峻政,鍾離意等亦規諷殷勤,以長者為言,而不能得也。〔六〕所以中興之美,蓋未盡焉。自章、和以後,其有善績者,往往不絕。如魯恭、吳祐、劉寬及潁川四長,〔七〕並以仁信篤誠,使人不欺;王堂、陳寵委任賢良,而職事自理:〔八〕斯皆可以感物而行化也。邊鳳、延篤先後為京兆尹,時人以輩前世趙、張。〔九〕又王渙、任峻之為洛陽令,明發姦伏,吏端禁止,然導德齊禮,有所未充,亦一時之良能也。今綴集殊聞顯跡,以為循吏篇云。

  〔一〕 左傳楚子曰:「晉侯在外十九年矣,人之情偽盡知之矣。」

  〔二〕 前書曰:「莽春夏斬人於巿,一家鑄錢,保伍人沒入為官奴婢,男子檻車,女子步,鐵鎖琅鐺其頸,愁苦死者十七八。」輕法謂高祖約法三章,孝文除肉刑也。

  〔三〕 說文曰:「札,牒也。」

  〔四〕 禁坐猶御坐也。

  〔五〕 章章,明也。前書班固曰:「章章尤著者也。」

  〔六〕 時明帝性褊察,好以耳目隱發為明,又引杖撞郎,朝廷竦慄,爭為苛刻,唯意獨敢諫爭,數封還詔書。見意傳也。

  〔七〕 謂荀淑為當塗長,韓韶為嬴長,陳寔為太丘長,鍾皓為林慮長。淑等皆潁川人也。

  〔八〕 王堂任陳蕃、應嗣,陳寵任王渙、鐔顯也。

  〔九〕 輩,類也。趙謂趙廣漢,張謂張敞者也。

  衛颯字子產,〔一〕河內脩武人也。家貧好學問,隨師無糧,常傭以自給。王莽時,仕郡歷州宰。

  〔一〕 颯音立。

  建武二年,辟大司徒鄧禹府。舉能案劇,除侍御史,襄城令。政有名跡,遷桂陽太守。郡與交州接境,頗染其俗,不知禮則。颯下車,修庠序之教,設婚姻之禮。期年閒,邦俗從化。

  先是含洭、湞陽、曲江三縣,越之故地,〔一〕武帝平之,內屬桂陽。民居深山,濱溪谷,習其風土,不出田租。去郡遠者,或且千里。吏事往來,輒發民乘船,名曰「傳役」。每一吏出,傜及數家,百姓苦之。颯乃鑿山通道五百餘里,列亭傳,置郵驛。於是役省勞息,姦吏杜絕。流民稍還,漸成聚邑,使輸租賦,同之平民。又耒陽縣(山)〔出〕鐵石,〔二〕佗郡民庶常依因聚會,私為冶鑄,遂招來亡命,多致姦盜。颯乃上起鐵官,罷斥私鑄,歲所增入五百餘萬。諷理卹民事,居官如家,其所施政,莫不合於物宜。視事十年,郡內清理。

  〔一〕 含洭故城在今廣州含洭縣東。湞陽,今廣州縣也。曲江,韶州縣也。

  〔二〕 續漢志耒陽縣有鐵官也。

  二十五年,徵還。光武欲以為少府,會颯被疾,不能拜起,〔一〕敕以桂陽太守歸家,須後詔書。〔二〕居二歲,載病詣闕,自陳困篤,乃收印綬,賜錢十萬,後卒于家。

  〔一〕 東觀記曰「颯到即引見,賜食於前。從吏二人,賜冠幘,錢人五千」也。

  〔二〕 須,待也。

  南陽茨充代颯為桂陽。〔一〕亦善其政,教民種殖桑柘麻紵之屬,〔二〕勸令養蠶織屨,民得利益焉。〔三〕

  〔一〕 東觀記曰「充字子河,宛人也。初舉孝廉,之京師,同侶馬死,充到前亭,輒舍車持馬還相迎,鄉里號之曰『一馬兩車茨子河』」也。

  〔二〕 禮記曰:「禁人無伐桑柘。」鄭玄注云:「愛蠶食也。」

  〔三〕 東觀記曰:「元和中,荊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長沙界,觀者皆徒跣。臣問御佐曰:『人無履亦苦之否?』御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並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膿潰。建武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種桑蠶,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屨,皆充之化也。』」

  任延字長孫,南陽宛人也。年十二,為諸生,學於長安,明詩、易、春秋,顯名太學,學中號為「任聖童」。值倉卒,避兵之隴西。時隗囂已據四郡,遣使請延,延不應。

  更始元年,以延為大司馬屬,拜會稽都尉,時年十九,迎官驚其壯。〔一〕及到,靜泊無為,唯先遣饋禮祠延陵季子。〔二〕時天下新定,道路未通,避亂江南者皆未還中土,會稽頗稱多士。延到,皆聘請高行如董子儀、嚴子陵等,敬待以師友之禮。掾吏貧者,輒分奉祿以賑給之。省諸卒,令耕公田,以周窮急。每時行縣,輒使慰勉孝子,就餐飯之。〔三〕

  〔一〕 壯,少也。

  〔二〕 季子,吳王壽夢之少子札也,封於延陵也。

  〔三〕 飯音符晚反。

  吳有龍丘萇者,隱居太末,〔一〕志不降辱。王莽時,四輔三公連辟,不到。〔二〕掾史白請召之。延曰:「龍丘先生躬德履義,有原憲、伯夷之節。〔三〕都尉埽洒其門,猶懼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謁,修書記,致醫藥,吏使相望於道。積一歲,萇乃乘輦詣府門,願得先死備錄。〔四〕延辭讓再三,遂署議曹祭酒。萇尋病卒,延自臨殯,不朝三日。是以郡中賢士大夫爭往宦焉。

  〔一〕 太末,縣,屬會稽郡,今婺州龍丘縣也。東陽記云:「秦時改為太末,有龍丘山在東,有九石特秀,色丹,遠望如蓮華。萇之隱處有一巖穴如窗牖,中有石床,可寢處。」

  〔二〕 四輔謂太師、太傅、國師、國將。三公謂大司馬、司徒、司空也,並莽時官。見前書也。

  〔三〕 原憲,孔子弟子,魯人也。子貢結駟連騎,排藜藋過謝,原憲攝敝衣冠見子貢。伯夷,孤竹君之子,讓其國,餓死於首陽山也。

  〔四〕 請編名錄於郡職也。

  建武初,延上書願乞骸骨,歸拜王庭。詔徵為九真太守。光武引見,賜馬雜繒,令妻子留洛陽。九真俗以射獵為業,不知牛耕,〔一〕民常告糴交阯,每致困乏。延乃令鑄作田器,教之墾闢。田疇歲歲開廣,百姓充給。又駱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各因淫好,無適對匹〔二〕,不識父子之性,夫婦之道。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齒相配。其貧無禮娉,令長吏以下各省奉祿以賑助之。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是歲風雨順節,穀稼豐衍。其產子者,始知種姓。咸曰:「使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為「任」。於是徼外蠻夷夜郎等慕義保塞,延遂止罷偵候戍卒。〔三〕

  〔一〕 東觀漢記曰:「九真俗燒草種田。」前書曰「搜粟都尉趙過教人牛耕」也。

  〔二〕 適音丁歷反。

  〔三〕 偵,伺也,音丑政反。

  初,平帝時,漢中錫光為交阯太守,教導民夷,漸以禮義,化聲侔於延。〔一〕王莽末,閉境拒守。建武初,遣使貢獻,封鹽水侯。領南華風,始於二守焉。

  〔一〕 侔,等也。

  延視事四年,徵詣洛陽,以病稽留,左轉睢陽令,九真吏人生為立祠。拜武威太守,帝親見,戒之曰:「善事上官,無失名譽。」延對曰:「臣聞忠臣不私,私臣不忠。履正奉公,臣子之節。上下雷同,非陛下之福。善事上官,臣不敢奉詔。」帝歎息曰:「卿言是也。」

  既之武威,時將兵長史田紺,郡之大姓,其子弟賓客為人暴害。延收紺繫之,父子賓客伏法者五六人。紺少子尚乃聚會輕薄數百人,自號將軍,夜來攻郡。延即發兵破之。自是威行境內,吏民累息〔一〕。

  〔一〕 累息,累氣。

  郡北當匈奴,南接種羌,民畏寇抄,多廢田業。延到,選集武略之士千人,明其賞罰,令將雜種胡騎休屠黃石屯據要害,〔一〕其有警急,逆擊追討。虜恒多殘傷,遂絕不敢出。

  〔一〕 黃石,雜種號也。

  河西舊少雨澤,乃為置水官吏,修理溝渠,皆蒙其利。又造立校官,〔一〕自掾(吏)〔史〕子孫,皆令詣學受業,復其傜役。章句既通,悉顯拔榮進之。郡遂有儒雅之士。

  〔一〕 校,學也。

  後坐擅誅羌不先上,左轉召陵令。顯宗即位,拜潁川大守。永平二年,徵會辟雍,因以為河內太守。視事九年,病卒。

  少子愷,官至太常。

  王景字仲通,樂浪〈言冄〉邯人也。〔一〕八世祖仲,本琅邪不其人。好道術,明天文。諸呂作亂,齊哀王襄謀發兵,而數問於仲。及濟北王興居反,欲委兵師仲,〔二〕仲懼禍及,乃浮海東奔樂浪山中,因而家焉。父閎,為郡三老。更始敗,土人王調殺郡守劉憲,自稱大將軍、樂浪太守。建武六年,光武遣太守王遵將兵擊之。至遼東,閎與郡決曹史楊邑等共殺調迎遵,皆封為列侯,閎獨讓爵。帝奇而徵之,道病卒。

  〔一〕 〈言冄〉音諾甘反,邯音下甘反,縣名。

  〔二〕 襄及興居並高祖孫,齊悼惠王肥之子也。

  景少學易,遂廣闚眾書,又好天文術數之事,沈深多伎蓺。辟司空伏恭府。時有薦景能理水者,顯宗詔與將作謁者王吳共修作浚儀渠。吳用景墕流法,水乃不復為害。

  初,平帝時,河、汴決壞,未及得修。建武十年,陽武令張汜上言:「河決積久,日月侵毀,濟渠所漂數十許縣。〔一〕脩理之費,其功不難。宜改脩堤防,以安百姓。」書奏,光武即為發卒。方營河功,而浚儀令樂俊復上言:「昔元光之閒,〔二〕人庶熾盛,緣隄墾殖,而瓠子河決,尚二十餘年,不即擁塞。〔三〕今居家稀少,田地饒廣,雖未脩理,其患猶可。且新被兵革,方興役力,勞怨既多,民不堪命。宜須平靜,更議其事。」光武得此遂止。後汴渠東侵,日月彌廣,而水門故處,皆在河中,兗、豫百姓怨歎,以為縣官恒興佗役,不先民急。永平十二年,議修汴渠,乃引見景,問以理水形便。景陳其利害,應對敏給,帝善之。又以嘗修浚儀,功業有成,乃賜景山海經、河渠書、〔四〕禹貢圖,及錢帛衣物。夏,遂發卒數十萬,遣景與王吳脩渠築隄,自滎陽東至千乘海口千餘里。景乃商度地埶,鑿山阜,破砥績,〔五〕直〈雀戈〉溝澗,防遏衝要,疏決壅積,十里立一水門,令更相洄注,〔六〕無復潰漏之患。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七〕明年夏,渠成。帝親自巡行,詔濱河郡國置河堤員吏,如西京舊制。〔八〕景由是知名。王吳及諸從事掾史皆增秩一等。景三遷為侍御史。十五年,從駕東巡狩,至無鹽,帝美其功績,拜河堤謁者,賜車馬縑錢。

  〔一〕 濟水出今洛州濟源縣西北,東流經溫縣入河,度河東南入鄭州,又東入滑、曹、鄆、濟、齊、青等州入海,即此渠也。王莽末,旱,因枯涸,但入河內而已。

  〔二〕 武帝年。

  〔三〕 瓠子堤在今滑州白馬縣。武帝元光中,河決於瓠子,東南注鉅野,通於淮、泗,至元封二年塞之也。

  〔四〕 山海經,禹所作。河渠書,太史公史記也。

  〔五〕 尚書曰:「原隰底績。」注:「底,致也。績,功也。」言破禹所致功之處也。或云砥磧,山名也。

  〔六〕 爾雅曰:「逆流而上曰洄。」郭璞注云:「旋流也。」

  〔七〕 十萬曰億也。

  〔八〕 十三州志曰:「成帝時河堤大壞,汎濫青、徐、兗、豫四州略遍,乃以校尉王延代領河堤謁者,秩千石,或名其官為護都水使者。中興,以三府掾屬為之。」

  建初七年,遷徐州刺史。先是杜陵杜篤奏上論都〔賦〕,欲令車駕遷還長安。耆老聞者,皆動懷土之心,莫不眷然佇立西望。景以宮廟已立,恐人情疑惑,會時有神雀諸瑞,〔一〕乃作金人論,頌洛邑之美,天人之符,文有可採。

  〔一〕 章帝時有神雀、鳳皇、白鹿、白烏等瑞也。

  明年,遷廬江太守。先是百姓不知牛耕,致地力有餘而食常不足。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田。〔一〕景乃驅率吏民,修起蕪廢,教用犁耕,由是墾闢倍多,境內豐給。遂銘石刻誓,令民知常禁。又訓令蠶織,為作法制,皆著于鄉亭,廬江傳其文辭。卒於官。

  〔一〕 陂在今壽州安豐縣東。陂徑百里,灌田萬頃。芍音鵲。

  初,景以為六經所載,皆有卜筮,作事舉止,質於蓍龜,而眾書錯糅,吉凶相反,乃參紀眾家數術文書,冢宅禁忌,〔一〕堪輿日相之屬,〔二〕適於事用者,集為大衍玄基云。〔三〕

  〔一〕 葬送造宅之法,若黃帝、青烏之書也。

  〔二〕 前書蓺文志,堪輿金匱十四卷。許慎云:「堪,天道也。輿,地道也。」日相謂日辰王相之法也。

  〔三〕 易曰「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也。

  秦彭字伯平,扶風茂陵人也。自漢興之後,世位相承。六世祖襲,為潁川太守,與群從同時為二千石者五人,故三輔號曰「萬石秦氏」。彭同產女弟,顯宗時入掖庭為貴人,有寵。永平七年,以彭貴人兄,隨四姓小侯擢為開陽城門候。〔一〕十五年,拜騎都尉,副駙馬都尉耿秉北征匈奴。

  〔一〕 續漢志:「城門候一人,六百石。」〔開陽〕,城南面東頭第一門也。漢官儀云「開陽門始成,未有名,夜有一柱來止樓上。琅邪開陽縣上言南門一柱飛去,因以名門」也。

  建初元年,遷山陽太守。以禮訓人,不任刑罰。崇好儒雅,敦明庠序。每春秋饗射,輒修升降揖讓之儀。乃為人設四誡,以定六親長幼之禮。〔一〕有遵奉教化者,擢為鄉三老,常以八月致酒肉以勸勉之。吏有過咎,罷遣而已,不加恥辱。百姓懷愛,莫有欺犯。興起稻田數千頃,每於農月,親度頃畝,分別肥塉,差為三品,各立文簿,藏之鄉縣。於是姦吏跼蹐,無所容詐。彭乃上言,宜令天下齊同其制。詔書以其所立條式,班令三府,並下州郡。

  〔一〕 六親謂父子兄弟夫婦也。

  在職六年,轉潁川太守,仍有鳳皇、麒麟、嘉禾、甘露之瑞,集其郡境。肅宗巡行,再幸潁川,輒賞賜錢穀,恩寵甚異。章和二年卒。

  彭弟惇、褒,並為射聲校尉。

  王渙字稚子,廣漢郪人也。〔一〕父順,安定太守。渙少好俠,尚氣力,數通剽輕少年。〔二〕晚而改節,敦儒學,習尚書,讀律令,略舉大義。為太守陳寵功曹,當職割斷,不避豪右。寵風聲大行,入為大司農。和帝問曰:「在郡何以為理?」寵頓首謝曰:「臣任功曹王渙以簡賢選能,主簿鐔顯拾遺補闕,臣奉宣詔書而已。」帝大悅。渙由此顯名。

  〔一〕  郪,縣,故城在今梓州郪縣西南也。

  〔二〕  剽,劫奪也。

  州舉茂才,除溫令。縣多姦猾,積為人患。渙以方略討擊,悉誅之。境內清夷,商人露宿於道。其有放牛者,輒云以屬稚子,終無侵犯。在溫三年,遷兗州刺史,繩正部郡,〔一〕風威大行。後坐考妖言不實論。歲餘,徵拜侍御史。

  〔一〕 繩,直也。

  永元十五年,從駕南巡,還為洛陽令。以平正居身,得寬猛之宜。其冤嫌久訟,歷政所不斷,法理所難平者,莫不曲盡情詐,壓塞群疑。又能以譎數發擿姦伏。〔一〕京師稱歎,以為渙有神筭。〔二〕元興元年,病卒。百姓市道莫不咨嗟。男女老壯皆相與賦斂,致奠醊以千數。〔三〕

  〔一〕 譎,詐;數,術也。

  〔二〕 智筭若神也。

  〔三〕 醊音張芮反。說文曰:「祭酹也。」

  渙喪西歸,道經弘農,民庶皆設槃桉於路。吏問其故,咸言平常持米到洛,為卒司所鈔,〔一〕恆亡其半。自王君在事,不見侵枉,故來報恩。其政化懷物如此。民思其德,為立祠安陽亭西,每食輒弦歌而薦之。〔二〕

  〔一〕 鈔,掠也。

  〔二〕 古樂府歌曰「孝和帝在時,洛陽令王君,本自益州廣漢蜀人,少行(官)〔宦〕學,通五經論。明知法令,歷代衣冠,從溫補洛陽令,化行致賢。外行猛政,內懷慈仁,移惡子姓名五,篇著里端。無妄發賦,念在理冤。清身苦體,宿夜勞勤,化有能名,遠近所聞。天年不遂,早就奄昏,為君作祠安陽亭西,欲令後代莫不稱傳」也。

  永初二年,鄧太后詔曰:「夫忠良之吏,國家所以為理也。求之甚勤,得之至寡。故孔子曰:『才難不其然乎!』昔大司農朱邑〔一〕、右扶風尹翁歸,〔二〕政跡茂異,令名顯聞,孝宣皇帝嘉歎愍惜,而以黃金百斤策賜其子。故洛陽令王渙,秉清脩之節,蹈羔羊之義,〔三〕盡心奉公,務在惠民,功業未遂,不幸早世,百姓追思,為之立祠。自非忠愛之至,孰能若斯者乎!今以渙子石為郎中,以勸勞勤。」延熹中,桓帝事黃老道,悉毀諸房祀,唯特詔密縣存故太傅卓茂廟,洛陽留王渙祠焉。

  〔一〕 前書曰,邑字仲卿,廬江舒人。為北海太守,以理行第一,入為大司農。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神爵元年卒,宣帝下詔賜其子黃金百斤,奉其祭祀。

  〔二〕 前書云,翁歸字子況,河東平陽人。拜東海太守,以高第入守右扶風。元康四年卒。宣帝制詔:「御史右扶風翁歸,廉平嚮正,早夭不遂,朕甚憐之。其賜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三〕 韓詩羔羊曰:「羔羊之皮,素絲五紽。」薛君章句曰:「小者曰羔,大者曰羊。素喻潔白,絲喻屈柔。紽,數名也。詩人賢仕為大夫者,言其德能,稱有潔白之性,屈柔之行,進退有度數也。」

  鐔顯後亦知名,安帝時豫州刺史。時天下飢荒,競為盜賊,州界收捕且萬餘人。顯愍其困窮,自陷刑辟,輒擅赦之,因自劾奏。有詔勿理。後位至長樂衛尉。

  自渙卒後,連詔三公特選洛陽令,皆不稱職。永和中,以劇令勃海任峻補之。〔一〕峻擢用文武吏,皆盡其能,糾剔姦盜,不得旋踵,〔二〕一歲斷獄,不過數十。威風猛於渙,而文理不及之。峻字叔高,終於太山太守。

  〔一〕 劇,縣名,屬北海郡也。

  〔二〕 左傳天王策命晉文侯曰:「糾逖王慝。」杜預注云:「逖,遠也。」「剔」與「逖」通。

  許荊字少張,〔一〕會稽陽羨人也。〔二〕祖父武,太守第五倫舉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顯,欲令成名,乃請之曰:「禮有分異之義,家有別居之道。」〔三〕於是共割財產以為三分,武自取肥田廣宅奴婢強者,二弟所得並悉劣少。鄉人皆稱弟克讓而鄙武貪婪,晏等以此並得選舉。武乃會宗親,泣曰:「吾為兄不肖,盜聲竊位,二弟年長,未豫榮祿,所以求得分財,自取大譏。今理產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無所留。」於是郡中翕然,遠近稱之。位至長樂少府。

  〔一〕 謝承書曰:「荊字子張。家貧為吏。無有船車,休假常單步荷擔上下。」

  〔二〕 陽羨故城在今常州義興縣也。

  〔三〕 儀禮曰「父子一體也,夫婦一體也,昆弟一體也。故父子手足也,夫婦判合也,昆弟四體也。昆弟之義無分焉,而有分者,則避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則不成為子。故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異居而同財,有餘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也。

  荊少為郡吏,兄子世嘗報讎殺人,怨者操兵攻之。荊聞,乃出門逆怨者,跪而言曰:「世前無狀相犯,咎皆在荊不能訓導。兄既早沒,一子為嗣,如令死者傷其滅絕,願殺身代之。」怨家扶荊起,曰:「許掾郡中稱賢,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荊名譽益著。太守黃兢舉孝廉。

  和帝時,稍遷桂陽太守。郡濱南州,風俗脆薄,〔一〕不識學義。荊為設喪紀婚姻制度,使知禮禁。嘗行春到耒陽縣,人有蔣均者,兄弟爭財,互相言訟。荊對之歎曰:「吾荷國重任,而教化不行,咎在太守。」乃顧使吏上書陳狀,乞詣廷尉。均兄弟感悔,各求受罪。〔二〕在事十二年,父老稱歌。以病自上,徵拜諫議大夫,卒於官。桂陽人為立廟樹碑。

  〔一〕 脆薄猶輕薄也。

  〔二〕 謝承書曰「郴人謝弘等不養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還供養者千有餘人」也。

  荊孫戫,靈帝時為太尉。

  孟嘗字伯周,會稽上虞人也。其先三世為郡吏,並伏節死難。嘗少脩操行,仕郡為戶曹史。上虞有寡婦至孝養姑。姑年老壽終,夫女弟先懷嫌忌,乃誣婦厭苦供養,加鴆其母,列訟縣庭。郡不加尋察,遂結竟其罪。嘗先知枉狀,備言之於太守,太守不為理。嘗哀泣外門,因謝病去,婦竟冤死。自是郡中連旱二年,禱請無所獲。後太守殷丹到官,訪問其故,嘗詣府具陳寡婦冤誣之事。因曰:「昔東海孝婦,感天致旱,于公一言,甘澤時降。〔一〕宜戮訟者,以謝冤魂,庶幽枉獲申,時雨可期。」丹從之,即刑訟女而祭婦墓,天應澍雨,穀稼以登。

  〔一〕 解見霍諝傳也。

  嘗後策孝廉,舉茂才,拜徐令。州郡表其能,遷合浦太守。郡不產穀實,而海出珠寶,與交阯比境,常通商販,貿糴糧食。〔一〕先時宰守並多貪穢,詭人採求,不知紀極,〔二〕珠遂漸徙於交阯郡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無資,貧者餓死於道。嘗到官,革易前敝,求民病利。〔三〕曾未踰歲,去珠復還,百姓皆反其業,商貨流通,稱為神明。

  〔一〕 貿,易也。

  〔二〕 詭,責也。

  〔三〕 人所病苦及利益之(甚)〔事〕也。

  以病自上,被徵當還,吏民攀車請之。嘗既不得進,乃載鄉民船夜遁去。隱處窮澤,身自耕傭。鄰縣士民慕其德,就居止者百餘家。

  桓帝時,尚書同郡楊喬上書薦嘗曰:〔一〕「臣前後七表言故合浦太守孟嘗,而身輕言微,終不蒙察。區區破心,徒然而已。嘗安仁弘義,耽樂道德,清行出俗,能幹絕群。前更守宰,移風改政,去珠復還,飢民蒙活。且南海多珍,財產易積,掌握之內,價盈兼金,而嘗單身謝病,躬耕壟次,匿景藏采,不揚華藻。實羽翮之美用,非徒腹背之毛也。〔二〕而沈淪草莽,好爵莫及,〔三〕廊廟之寶,棄於溝渠。〔四〕且年歲有訖,桑榆行盡,〔五〕而忠貞之節,永謝聖時。臣誠傷心,私用流涕。夫物以遠至為珍,〔六〕士以稀見為貴。槃木朽株,為萬乘用者,左右為之容耳。〔七〕王者取士,宜拔眾之所貴。臣以斗筲之姿,趨走日月之側。〔八〕思立微節,不敢苟私鄉曲。竊感禽息,亡身進賢。」〔九〕嘗竟不見用。年七十,卒于家。

  〔一〕 謝承書曰「喬字聖達,烏傷人也。前後數上書陳政事」也。

  〔二〕 說苑曰:「趙簡子游於西河而樂之,歎曰:『安得賢士而與處焉?』舟人古桑曰:『此是吾君不好之也。』簡子曰:『吾門左右客千人,朝食不足,暮收市征,暮食不足,朝收市征,吾可謂不好士乎?』古桑曰:『鴻鵠高飛遠翔,其所恃者六翮也。背上之毛,腹下之毳,無尺寸之數,加之滿把,飛不能為之益高。不知門下左右客千人者,六翮之用乎?將盡毛毳也?』」新序云晉平公,餘並同也。

  〔三〕 易曰:「我有好爵,吾與爾縻之。」

  〔四〕 尚書顧命曰:「赤刀、大訓、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周禮大宗伯曰:「天府掌祖廟之守藏,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

  〔五〕 謂日將夕,在桑榆閒,言晚暮也。

  〔六〕 若珠翠之屬也。

  〔七〕 前書鄒陽曰:「蟠木根柢,輪囷離奇,而為萬乘器者,左右為之先容耳。」

  〔八〕 日月喻人君也。易曰:「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

  〔九〕 禽息,秦大夫,薦百里奚而不見納。繆公出,當車以頭擊闑,腦乃播出,曰:「臣生無補於國,不如死也。」繆公感窹,而用百里奚,秦以大化。見韓詩外傳。

  第五訪字仲謀,京兆長陵人。司空倫之族孫也。少孤貧,常傭耕以養兄嫂。有閑暇,則以學文。〔一〕仕郡為功曹,察孝廉,補新都令。〔二〕政平化行,三年之閒,鄰縣歸之,戶口十倍。

  〔一〕 文謂道蓺者也。

  〔二〕 新都,縣,屬蜀郡,故城在今益州新都縣東。

  遷張掖太守。歲飢,粟石數千,訪乃開倉賑給以救其敝。吏懼譴,〔一〕爭欲上言。訪曰:「若上須報,是棄民也。〔二〕太守樂以一身救百姓!」遂出穀賦人。順帝璽書嘉之。由是一郡得全。歲餘,官民並豐,界無姦盜。

  〔一〕 譴,責也。

  〔二〕 上音時掌反。須,待也。

  遷南陽太守,去官。拜護羌校尉,邊境服其威信。卒於官。

  劉矩字叔方,沛國蕭人也。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矩少有高節,以(叔)父〔叔〕遼未得仕進,遂絕州郡之命。太尉朱寵、太傅桓焉嘉其志義,故叔遼以此為諸公所辟,拜議郎,矩乃舉孝廉。

  稍遷雍丘令,以禮讓化之。其無孝義者,皆感悟自革。民有爭訟,矩常引之於前,提耳訓告,〔一〕以為忿恚可忍,縣官不可入,使歸更尋思。訟者感之,輒各罷去。其有路得遺者,皆推尋其主。在縣四年,以母憂去官。

  〔一〕 毛詩曰:「匪面命之,言提其耳。」

  後太尉胡廣舉矩賢良方正,四遷為尚書令。矩性亮直,不能諧附貴埶,以是失大將軍梁冀意,出為常山相,以疾去官。時冀妻兄孫祉為沛相,矩懼為所害,不敢還鄉里,乃投彭城友人家。歲餘,冀意少悟,乃止。補從事中郎,復為尚書令,遷宗正、太常。

  延熹四年,代黃瓊為太尉。瓊復為司空,矩與瓊及司徒种暠同心輔政,號為賢相。時連有災異,司隸校尉以劾三公。尚書朱穆上疏,稱矩等良輔,及言殷湯、高宗不罪臣下之義。〔一〕帝不省,竟以蠻夷反叛免。後復拜太中大夫。

  〔一〕 尚書湯誥曰:「余一人有罪,無以爾萬方。萬方有罪,在余一人。」尚書高宗誡傅說曰:「一夫不獲,則曰時予之辜。」

  靈帝初,代周景為太尉。矩再為上公,所辟召皆名儒宿德。不與州郡交通。順辭默諫,〔一〕多見省用。復以日食免。因乞骸骨,卒於家。

  〔一〕 順辭,不忤旨。默諫,不顯揚也。

  劉寵字祖榮,東萊牟平人,齊悼惠王之後也。〔一〕悼惠王子孝王將閭,將閭少子封牟平侯,子孫家焉。父丕,博學,號為通儒。

  〔一〕 悼惠王肥,高祖子也。

  寵少受父業,以明經舉孝廉,除東平陵令,〔一〕以仁惠為吏民所愛。母疾,棄官去。百姓將送塞道,車不得進,乃輕服遁歸。

  〔一〕 東平陵,縣名,屬濟南郡也。

  後四遷為豫章太守,又三遷拜會稽太守。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一〕頗為官吏所擾。寵簡除煩苛,禁察非法,郡中大化。徵為將作大匠。山陰縣有五六老叟,尨眉皓髮,〔二〕自若邪山谷閒出,〔三〕人齎百錢以送寵。寵勞之曰:「父老何自苦?」對曰:「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它守時吏發求民閒,至夜不絕,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車以來,狗不夜吠,民不見吏。年老遭值聖明,今聞當見棄去,故自扶奉送。」寵曰:「吾政何能及公言邪?勤苦父老!」為人選一大錢受之。

  〔一〕 愿,謹也。風俗通曰「俗說市井者,言至市(當)有所鬻賣,當於井上先濯,乃到市也。謹案春秋井田記,人年三十,受田百畝,以食五口。五口為一戶,父母妻子也。公田十畝,廬舍五畝,成田一頃十五畝。八家而九頃二十畝,共為一井。廬舍在內,貴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賤私也。井田之義,一曰無洩地氣,二曰無費一家,三曰同風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財貨。因井為市,交易而退,故稱市井」也。

  〔二〕 尨,雜也。老者眉雜白黑也。

  〔三〕 若邪,在今越州會稽縣東南也。

  轉為宗正、大鴻臚。延熹四年,代黃瓊為司空,以陰霧愆陽免。頃之,拜將作大匠,復為宗正。建寧元年,代王暢為司空,頻遷司徒、太尉。二年,以日食策免,歸鄉里。

  寵前後歷宰二郡,累登卿相,而(准)〔清〕約省素,家無貨積。嘗出京師,欲息亭舍,亭吏止之,曰:「整頓洒埽,以待劉公,不可得(也)〔止〕。」寵無言而去,時人稱其長者。以老病卒于家。

  弟方,官至山陽太守。方有二子:岱字公山,繇字正禮。兄弟齊名稱。〔一〕

  〔一〕 吳志曰:「平原陶丘洪薦繇,欲令舉茂才。刺史曰:『前年舉公山,柰何復舉正禮?』洪曰:『若(使)明〔使〕君用公山於前,擢正禮於後,所謂御二龍於長塗,騁騏驥於千里,不亦可乎?』」

  董卓入洛陽,岱從侍中出為兗州刺史。虛己愛物,為士人所附。初平三年,青州黃巾賊入兗州,殺任城相鄭遂,轉入東平。岱擊之,戰死。

  興平中,繇為楊州牧、振威將軍。時袁術據淮南,繇乃移居曲阿。值中國喪亂,士友多南奔,繇攜接收養,與同優劇,甚得名稱。袁術遣孫策攻破繇,因奔豫章,病卒。

  仇覽字季智,一名香,陳留考城人也。〔一〕少為書生淳默,鄉里無知者。年四十,縣召補吏,選為蒲亭長。勸人生業,為制科令,至於果菜為限,雞豕有數,農事既畢,乃令子弟群居,還就黌學。其剽輕游恣者,皆役以田桑,嚴設科罰。躬助喪事,賑恤窮寡。期年稱大化。覽初到亭,人有陳元者,獨與母居,而母詣覽告元不孝。覽驚曰:「吾近日過舍,廬落整頓,〔二〕耕耘以時。此非惡人,當是教化未及至耳。母守寡養孤,苦身投老,柰何肆忿於一朝,欲致子以不義乎?」母聞感悔,涕泣而去。覽乃親到元家,與其母子飲,因為陳人倫孝行,譬以禍福之言。元卒成孝子。〔三〕鄉邑為之諺曰:「父母何在在我庭,化我鳲梟哺所生。」〔四〕

  〔一〕 續漢志:「考城故菑。」陳留風俗傳曰「章帝惡其名,改為考城」也。

  〔二〕 廣雅曰:「落,居也。」案今人謂院為落也。

  〔三〕 謝承書曰「覽為縣陽遂亭長,好行教化。人羊元凶惡不孝,其母詣覽言元。覽呼元,誚責元以子道,與一卷孝經,使誦讀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謝罪曰:『元少孤,為母所驕。諺曰:「孤犢觸乳,驕子罵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於是元遂修孝道,後成佳士」也。

  〔四〕 鳲梟即鴟梟也。

  時考城令河內王渙,政尚嚴猛,聞覽以德化人,署為主簿。謂覽曰:「主簿聞陳元之過,不罪而化之,得無少鷹鸇之志邪?」〔一〕覽曰:「以為鷹鸇,不若鸞鳳。」渙謝遣曰:「枳棘非鸞鳳所棲,百里豈大賢之路?〔二〕今日太學曳長裾,飛名譽,皆主簿後耳。以一月奉為資,勉卒景行。」〔三〕

  〔一〕 左傳季孫行父曰:「見無禮於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

  〔二〕 時渙為縣令,故自稱百里也。

  〔三〕 卒,終也。

  覽入太學。時諸生同郡符融有高名,與覽比宇,賓客盈室。覽常自守,不與融言。融觀其容止,心獨奇之,乃謂曰:「與先生同郡壤,鄰房牖。今京師英雄四集,志士交結之秋,雖務經學,守之何固?」覽乃正色曰:「天子脩設太學,豈但使人游談其中!」高揖而去,不復與言。後融以告郭林宗,林宗因與融齎刺就房謁之,遂請留宿。林宗嗟歎,下床為拜。

  覽學畢歸鄉里,州郡並請,皆以疾辭。雖在宴居,〔一〕必以禮自整。妻子有過,輒免冠自責。妻子庭謝,候覽冠,乃敢升堂。家人莫見喜怒聲色之異。後徵方正,遇疾而卒。

  〔一〕 宴,安也。論語曰:「子之宴居。」

  三子皆有文史才,少子玄,最知名。

  童恢字漢宗,〔一〕琅邪姑幕人也。〔二〕父仲玉,遭世凶荒,傾家賑卹,九族鄉里賴全者以百數。仲玉早卒。

  〔一〕 謝承書「童」作「僮」,「恢」作「种」也。

  〔二〕 姑幕故城在今密州莒縣東北也。

  恢少仕州郡為吏,司徒楊賜聞其執法廉平,乃辟之。及賜被劾當免,掾屬悉投刺去,恢獨詣闕爭之。及得理,掾屬悉歸府,恢杖策而逝。由是論者歸美。

  復辟公府,除不其令。吏人有犯違禁法,輒隨方曉示。若吏稱其職,人行善事者,皆賜以酒肴之禮,以勸勵之。耕織種收,皆有條章。一境清靜,牢獄連年無囚。比縣流人歸化,徙居二萬餘戶。民嘗為虎所害,乃設檻捕之,生獲二虎。恢聞而出,呪虎曰:「天生萬物,唯人為貴。虎狼當食六畜,〔一〕而殘暴於人。王法殺人者死,傷人則論法。汝若是殺人者,當垂頭服罪;自知非者,當號呼稱冤。」一虎低頭閉目,狀如震懼,即時殺之。其一視恢鳴吼,踴躍自奮,遂令放釋。吏人為之歌頌。青州舉尤異,遷丹陽太守,暴疾而卒。

  〔一〕 杜預注左傳云:「六畜,馬牛羊豕犬雞也。」

  弟翊字漢文,名高於恢,宰府先辟之。翊陽喑不肯仕,〔一〕及恢被命,乃就孝廉,除須昌長。化有異政,吏人生為立碑。聞舉將喪,棄官歸。後舉茂才,不就。卒於家。

  〔一〕 喑,疾不能言也。

  贊曰:政畏張急,〔一〕理善亨鮮。〔二〕推忠以及,眾瘼自蠲。〔三〕一夫得情,千室鳴弦。〔四〕懷我風愛,永載遺賢。〔五〕

  〔一〕 韓詩外傳曰:「水濁則魚喁,令苛則人亂。理國者譬若張琴然,大弦急則小絃絕矣。故急轡銜者,非千里之御也。」

  〔二〕 老子曰「理大國者若亨小鮮」也。

  〔三〕 推忠恕以及於人,則眾病自蠲除。

  〔四〕 一夫謂守長也。千室謂黎庶。言上得化下之情,則其下鳴弦而安樂也。

  〔五〕 沈約宋書載曄與其姪及甥書,論撰書之意曰:「吾觀史書,恆覺其不可解。既造後漢,轉得統緒。詳觀古今著述及評論,殆少可得意者。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無例,不可甲乙。博贍不可及之,整理未必愧也。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至於循吏已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埶縱放,實天下之奇作,其中合者,往往不減過秦篇。嘗比方班氏所作,非但不愧之而已。又欲因事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意復未果。贊自是吾文之傑思,殆無一字空設。此書行,故應有賞音者。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俗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校勘記

  二四五八頁 五行 保伍人沒入為官奴婢 按:汲本「伍」作「五」。

  二四五八頁一0行 又引杖撞郎朝廷竦慄 按:「撞」原訛「橦」,「慄」原訛「慓」,逕改正。

  二四五九頁 九行 又耒陽縣(山)〔出〕鐵石 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六二頁一五行 臣聞忠臣不私私臣不忠 按:兩「私」字通鑑皆作「和」。考異謂案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為長,又與上語相應,今從之。又按:御覽四二七引,兩「私」字並作「和」。

  二四六三頁 九行 又造立校官 按:汲本「造」作「遣」。

  二四六三頁 九行 自掾(吏)〔史〕子孫 據刊誤改。按:何焯校本「吏」改「史」。

  二四六四頁 四行 郡決曹史楊邑等 按:「楊」原訛「揚」,逕改正。

  二四六五頁 三行 遣景與王吳脩渠築隄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王吳」水經注作「王昊」。

  二四六六頁 四行 杜陵杜篤奏上論都〔賦〕 據刊誤補,與杜篤傳合。按:汲本、殿本「論」下衍「遷」字。

  二四六七頁 一行 秦彭字伯平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伯平」東觀記作「國平」。

  二四六七頁 五行 〔開陽〕城南面東頭第一門也 據刊誤補。

  二四六九頁 二行 百姓巿道莫不咨嗟 殿本「巿」作「匝」。按:校補謂匝道猶言繞道,義亦可通。

  二四六九頁一一行 本自益州廣漢蜀人 宋書樂志作「本自益州廣漢民」。按:沈家本謂章懷避「民」作「人」,衍「蜀」字。又謂此注所載歌辭不全,全篇宋書樂志載之。

  二四六九頁一一行 少行(官)〔宦〕學 集解引惠棟說,謂「官」當作「宦」。按:宋志作「宦」,今據改。

  二四七三頁 九行 貧者餓死於道 按:「餓死」,原作「死餓」,各本同,御覽二百六十引作「餓死」,今乙正。

  二四七三頁一三行 人所病苦及利益之(甚)〔事〕也 據汲本、殿本改。

  二四七六頁 五行 叔父光順帝時為司徒 按:「司徒」乃「太尉」之訛。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案順帝紀,永建二年七月,太常劉光為太尉,四年八月免,未嘗為司徒也。

  二四七六頁 五行 以(叔)父〔叔〕遼未得仕進 集解引錢大昕說,謂當云「父叔遼」,傳寫傎倒耳,見風俗通十反篇。李慈銘說同。今據改。

  二四七六頁 八行 以禮讓化之 刊誤謂「之」當作「人」。今按:化本治字,避唐諱改,謂以禮讓治之也,劉說未諦。

  二四七六頁一三行 時冀妻兄孫祉 按:殿本「祉」作「社」。集解引惠棟說,謂「祉」風俗通作「禮」。

  二四七七頁 五行 無以爾萬方 按:「爾」原訛「令」,逕據汲本、殿本改正。

  二四七七頁一一行 父丕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丕」一作「本」。

  二四七八頁 五行 山谷鄙生未嘗識郡朝 按:袁宏紀作「山谷鄙老生未嘗到郡縣」。集解引王補說,謂通鑑從范書,無「老」字。按如范書,則「生」字句絕,袁紀則「生」字當屬下句讀。

  二四七八頁 九行 言至巿(當)有所鬻賣 刊誤謂多一「當」字。按:詩陳風疏與御覽卷一九一、八二七引,皆無「當」字,今據刪。

  二四七九頁 二行 而(准)〔清〕約省素 據汲本改。

  二四七九頁 三行 整頓洒埽以待劉公不可得(也)〔止〕 校補引錢大昭說,謂「也」當從吳志注作「止」。今據改。按:吳志裴注引續漢書作「整頓傳舍,以待劉公,不可得止」。

  二四七九頁 六行 若(使)明〔使〕君用公山於前 集解引陳景雲說,謂「使明君」當作「明使君」,漢代人稱州將如此。今據改。按:吳志正作「明使君」。

  二四七九頁一三行 選為蒲亭長 按:殿本考證謂謝承書作「陽遂亭長」。

  二四八0頁 二行 人有陳元者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汝南先賢行狀作「孫元」。

  二四八0頁 九行 人羊元凶惡不孝 按:殿本「羊」作「陳」。

  二四八0頁一三行 河內王渙 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渙」當作「奐」,河內武德人,非廣漢之王渙。

  二四八一頁一三行 童恢 按:集解引惠棟說,謂案不其令蕫君闕,蕫字從卄從童,蕫與董通,恢蓋姓董也。又引汪文臺說,謂御覽九百二十二、事類賦注十九引謝承書作「董仲」,類聚九十九作「董种」。

  二四八二頁 二行 謝承書童作僮 按:汲本「僮」作「憧」。

  二四八三頁 八行 博贍不可及之 按:「不可」原作「可不」,逕據宋書、南史乙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