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繚子》第十章 將 理 第 九· 尉缭
凡將,理官也,萬物之主也,不私於一人。夫能無私於一人,故萬物至而制之,萬物至而命之。
君子不救囚於五步之外,雖鉤兵射之,弗追也。故善審囚之情,不待菙楚,而囚之情可畢矣。
笞人之背,灼人之脅,束人之指,而訊囚之情,雖國士有不勝其酷,而自誣矣。 今世諺云:「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試聽臣之術,雖有堯、舜之智,不能關一言;雖有萬金,不能用一銖。
今夫決獄,小圄不下數十,中圄不下數百,大圄不下數千。十人聯百人之事,百人聯千人之事,千人聯萬人之事,所聯之者,親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識故人也。是農無不離田業,賈無不離肆宅,士大夫無不離官府。如此關聯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萬之師出,日費千金。」今良民十萬,而聯於囹圄,上不能省,臣以為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