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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卷三 于江清代 · 蒲松龄

乡里有个叫于的,他父亲夜里睡在地头上,被狼吃了。于当时只有十六岁,拾到父亲遗留下的鞋,痛恨得要死。夜里等到母亲睡着了,他偷偷地拿着铁锤,来到父亲睡觉的地头上,希望能为父亲报仇。

不一会儿,一只狼来了。狼迟疑徘徊地嗅着于,于一动也不动。不多时,狼摇着尾巴扫于的额头,渐渐又低头舔于的大腿,于仍然一动不动。狼欢跳着直扑上前,要咬于的脖子。于急用铁锤猛击狼的脑袋,狼立刻被打死了。于起身把狼放在草丛中。不多时,又来了一只狼,同前面那只狼一样,又被于打死了。于一直躺到半夜,再没有狼来,就迷迷糊糊睡着了,梦见他父亲告诉他说:“你杀了这两只狼,足以解我的恨了!但领头杀我的狼,鼻子是白的,死了的这两只都不是。”于醒了,继续躺在原地等着,天亮了,没有狼再来。于想把那两只狼拖回家,又恐怕吓着母亲,就把狼扔到了枯井里,自己回去了。

到了夜里,于又来到田间,还是没有狼来。就这样过了三四夜,于正睡着,忽然来了一只狼,咬住他的脚,拉着他走。走了几步,棘针刺进于肉中,石头磨伤了于的皮肤,于就同死了一样。狼就把于放在地上,想要咬他的肚子。于猛然挥起铁锤朝狼打去,狼被打倒了;又接连打了几锤,狼才死了。于仔细一看,真是只白鼻子狼。于非常欢喜,背着死狼回了家。这才把报仇的事告诉母亲,母亲哭泣着跟于到田间,果然从枯井中找到两只死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