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十一 王十清代 · 蒲松龄
高苑人王十,在博兴县贩盐,夜里被两个人抓获。王十以为是当地大盐商的巡逻士卒,抛了盐想逃走,脚却怎么也迈不动,于是被捆住。王十衷恳不已,二人说:“我们不是盐铺中的人,是一陰一间鬼卒。”王十大,更加惧怕,乞求让自己先回家,同妻儿告别。鬼卒不让,说:“这次捉你去不是让你死。不过是暂时使唤使唤罢了。”王十便问:“什么事?”鬼卒答道:“一陰一司中新阎王上任,见‘奈河’已淤平,‘十八狱’中的茅坑都满了,叫捉人世间的小偷、贩私盐的和铸私钱的这三种人去淘河,捉乐户去刷厕所。”王十只得跟着鬼卒走了。
进入一座城市,来到一个官衙中,见阎王端坐在上面,正在稽查生死簿。鬼卒禀报说:“捉了一个贩私盐的,叫王十。”阎王往下一看,发怒说:“贩私盐的是指那些上漏国税、下坑百姓的大盐商,像世上贪一官奸商所说的贩私盐的,都是天下的好老百姓。穷人竭尽微少的资本,去挣点赖以糊口的利钱,怎么算‘私’呢?”罚两个鬼卒再去买四斗盐,连同王十原来的那些,一起代送到王十家中。又留住王十,给一根蒺藜骨朵,让他和鬼卒一起监督河工。
鬼卒领着王十来到“奈河”,只见淘河的人夫,都用布子遮体,川流不息像蚂蚁一样多。又见河水又浑又红,臭不可闻。淘河的人都赤裸着身子,手持竹筐和铁锹,在河水里出没,打捞朽骨烂一尸一,满满地装在筐子里,再背上岸边。水深的地方,就沉下水去打捞。动作稍慢点,鬼卒们就用蒺藜骨朵痛打脊背或大腿。一块监工的鬼卒给王十一颗像豆粒大小的香丸,让他含在嘴里,才领着他走到河边。王十发现高苑的那个大盐商也杂在人夫中,就特别“照顾”他,进河时打背,上岸就敲腿,吓得那个盐商常常机在水里不敢出来,王十才作罢。
过了三昼夜,人夫死了一半,河才淘完。以前的那个鬼卒仍然送王十回去。一到家,王十豁然醒来。起初,王十贩盐一直没有返回,天亮后,王十的妻子打开门,见两袋盐放在院子里,却不见王十。让人到处寻找,发现王十已死在路上。抬回家中,还微微有气,众人都不解是什么缘故。等到醒了过来,王十才说明了缘由。高苑的那个盐商在前天也死了,到此时也苏醒过来,被蒺藜骨朵打过的地方,都成了大疮,全身腐烂化脓。臭得让人不敢靠近。王十故意去拜访他,盐商看见他,还把脑袋缩到被子里,像在“奈河”中一样。过了一年,盐商才好了。从此后,再不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