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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志》卷二十三兵志三陆 军清 · 黄遵宪

编队

凡步兵,五人为伍,四伍为一分队,二分队为半小队,二半小队为小队,二小队为中队,共一百六十人。四中队为一大队,共六百四十人。三大队为一联队,共一千九百二十人。其编制之法,由中队起,每一中队内有上等卒九人,分队长八,锹兵长一。一等卒三十六人,铳卒三十二,剑卒二,喇,卒二。二等卒一百十五人,枪卒一百四,又五,又六,此三等卒共一百六十人。此兵卒数也。伍长九人,分队长八,司炊事一。军曹九人,半队长八,司被服一。曹长一人,队副长。小队长四人,少尉二,中尉二。队长一人,大尉。此兵官数也。合四队为大队,卒则倍加其数,官则酌加其数。三大队为联队,官又酌加焉。骑兵以百二十人为大队,炮兵以百二十人为大队,工兵以二百四十人为大队,辎重兵以六十人为小队,海岸炮兵以八十人为一队,积伍而成队,均同于步兵。其每队人数多寡不同,则因各种兵所事之繁简而分之,近卫兵额编队之法较多于镇台,亦因地而置宜故也。在平时编制之法,因时地之宜分各种兵而为屯营,或有步无骑,或有步兵、炮兵而无工兵。合各种兵而为军营。各种兵均有,惟队数多寡不同。每屯营、军管、师管,必有军吏以司财用,用军医以司医药,有工人以司工役。谓铳工、靴、缝工之类。又有参谋部以司指划,要塞部以司屯戍,受辖于司令官,而统于监军本部、参谋本部、陆军省。在战时编制之法,亦因时地之宜,以步兵二联队或三联队、骑兵一小队、炮兵一大队、工兵一中队、辎重兵一中队或专以步兵编制。合为一团,日旅团。以二旅团或三旅团合为一师团,以二师团或三师团合为一军团。军团、师团、旅团各设本营,各有团长,而统于军团长。其所隶有参谋部以赞机宜,凡部署兵员、进退师旅、侦探敌情、测绘地图、编录日志、赏罚士卒、量度军需、查明死伤,皆有所司。有炮兵部以司炮弹,凡炮铳弹药及其他兵器营造之事、收贮之事、支给之事、修理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少,俾无匮乏。有工兵部以司工作,凡器械材料及一切军用营造之事、收贮之事、支给之事、修理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寡,俾无匮乏。有会计部以司出纳,部中分计算、粮食、被服、病院、邮递课。凡货币、粮饷、衣服、刍秣、药材、计算之事,支收之事,分派之事,皆司之。以时查察多寡,俾无匮乏。有裁手官以司军律,军人、军属有犯罪者,审议其罪,送之囚狱。有宪兵部以司军纪,要在勿使地民人或受兵扰,凡追索犯人、护送囚徒、管埋囹圄皆司之。有传令骑兵以司命令,凡传递命令、送至文书皆司之,有时兼充护卫,并及斥候。有军用电信队以到电报,凡电线架设之事、撤收之事、修理之事、通信所开闭之事皆司之.务使各旅团、师团、军团之间互相联络,又使工部电线与军用电线相接续。有辎重部以运辎重,凡进军、退军、移军、军用物品,皆司其运输。有病院以司病伤,分治疗、药剂二课,病院即置之营后,若病者多,又设分院,亦可分致之地方医院。有病马厩以司马病,营中马及所食兽肉有病,皆疗之,并司其屠杀之事,保护之方。有马厂以司马匹,凡需用马匹皆司之,并司其保育之,补充之事。有运输部以司运输,凡军营一切器用,自陆军各地送于军营皆司之,预备输卒、驮马车辆、分派课寮、书记、役人,以济其事,务使无违无误,军中有病者、死者、伤者,亦由其运之内地,惟由此军达彼军,由军营达战场,则辎重卒之事。有补充营以司补队,凡补充队中补缺之事、编队之事皆司之。其后备军员之待缺者、病食人员之堪役者,亦隶其中,凡军人之列于豫备、后备军籍者,遇有事变即行召集,编为补充兵。其法有二:一则直编豫备兵于常备兵,以充实其队。假如常备兵以一百六十人为中队,即改以二百人为中队或二百四十人为中队是也。一则于常备兵之死伤疾病者补充其阙,假如常备兵病伤十人,即补十人,死亡十人,即补十人是也。又常备兵之新入营者、未卒业者,以豫备更易之,使新兵、生兵入补充队,以时训练。其督率豫备后军者,即以将校之非役解职者任之。分辖旅团。旅团以镇台司令官为长,受辖于师团。师团以监军中将为长,受辖于军团。军团以监军大将或中将为长。

陆军编制表

官 名

中队各官兵

大队各官兵

联队

一联队

骑 马

各官兵

统计

大队

联队

大佐

中佐

长1

1

1

1

少佐

长1

3

1

3

一等

副长l

7

l

二等

长1

6

一等

第二小队长1

副长l

锹兵司令l

16

l

3

二等

第四小队长1

锹兵司令l

12

少 尉

第一、第三

小队长2

旗手l

25

一等

下副官1

10

二等

小队副长l

计官附属l

6

一等

半小队长4

司书翰1

司武器1

6l

二等

司被服1

半小队长4

计官附属l

锹兵长1

书记l

刺叭长1

59

一等

分队长4

司武器l

60

二等

司炊事1

分队长4

书记l

知病院事l

喇叭长1

60

官 名

中队各官兵

大队各官兵

联队

一联队

骑 马

各官兵

统计

大队

联队

上等卒

分队长8

锹兵长1

108

一等卒

铳卒32

剑卒2

喇叭卒2

432

二等卒

枪卒l04

枪卒5

枪卒6

1380

二等军医正

医官l

1

1

军吏

计官l

l

军吏副

军吏补

计官l

副计官1

4

军 医

医官l

3

军医副

军医补

副医官1

1

铳工长

1

1

铳工

2

6

缝工

1

3

靴工

l

3

合 计

184

16

13

2269

2

9

步兵兵卒以一百六十人为一中队,此表中中队内所列上等、一等、二等卒共百六十人,即其数也。其余为统兵之官。四中队为一大队,三大队为一联队,兵卒之由小队而中队,由中队而大队,以倍数算。统兵者由小队而中队,由中队而大队,以递加之数算。大队格内所列一十六人,专记统兵之官,至兵卒之数第比中队增加一倍,故不复记。联队格内依例推之。战时军队各官编制表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部分

阶级

员数

阶级

员数

阶级

员数

喜将

l

大佐

1

奎佐

1

副长

大佐

1

副长

奎佐

l

少佐

l

属僚

墨佐

2

属僚

少佐

1

属僚

奎尉

l

奎尉

2

奎尉

1

墨尉

1

将校

将校

副官

少佐

1

副官

次副官

奎尉

传令使

少佐

奎尉

3

传令使

奎尉

2

传令使

墨尉

1

书记

下土

书记

书记

下士

图画

图画

译官

译官

军乐队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大佐

1

中佐

1

少佐

1

属僚

奎尉

l

属僚

善尉

l

属僚

少尉

l

下士

l

下士

2

下士

2

炮厂长

善佐

l

炮厂长

奎尉

1

炮长厂

奎尉

属僚

中尉

上监护

l

上监护

1

监护

1

下士

下士

火工长

1

诸工

铳工长

l

锻工长

木工长

鞍工长

大佐

1

中佐

1

少佐

1

属僚

奎尉

1

属僚

善尉

l

属僚

少尉

1

下士

2

下士

2

下士

工厂长

蠹佐

1

工厂长

奎尉

工厂长

奎尉

l

属僚

大尉

l

属僚

塞尉

2

上监护

l

上监护

l

监护

1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会计监督

l

一等副监督

1

二等副监督

l

军吏

l

军吏补

2

军吏‰

1

军吏副

1

军吏副

2

书记

书记

2

书记

2

计算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二等副监督

l

课长

军吏

1

粮食课长

副监督

l

课长

二等剐监督

l

课长

军吏

1

被服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二等副监督补

1

课长

军吏

1

病院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二等副监督补

1

课长

军吏

1

邮便课长

副监督

1

课长

军吏副

1

课长

军吏

1

课僚

课僚

课僚

书记

书记

书记

蓑评事

1

奎理

1

奎主理

l

塞主理

l

銮录

l

少录事

1

少尉

录事

l

大尉

1

中尉

2

中尉

1

中尉

1

少尉

2

少尉

1

少尉

l

军曹

8

军曹

4

军曹

4

司给养军曹

1

司给养军曹

1

司给养军曹

1

喇叭卒

4

喇叭卒

2

喇叭卒

2

监狱卒

会计卒

伍长

16

伍长

8

伍长

4

80

40

20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

/、

/、

提理

中佐

1

副提理

少佐

大尉

1

输送长

少尉

1

计官

军吏到

千卜

1

奎佐

l

喜佐

l

少佐

1

属僚

大尉

属僚

大尉

属僚

塞尉

1

-。

下士

下士

2

--

--

军医监

1

一等军医正

1

二等军医正

l

军医正

1

军医

2

军医

1

军医

1

军医掣

2

军医到

1

保护芙

保护芰

保护交

治疗课长

军医

1

药剂课长

军医器

1

保护芰

军 团

师 团

旅 团

骑兵少佐

1

属僚

府兵少筌屎

2

下士

工长

马医监

1

马医

l

马医

马医

1

马医副

1

马医裂

2

马医补

1

马医补

1

马医生

3

马医生

2

马医生

看马卒

保护卒

中佐

1

属僚

少佐

l

大尉

l

塞尉

4

下士

司令

塞佐

l

大尉

附属

墨佐

2

养所生

战时军用电信队编制表

本部

总员计

官等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参谋中佐

提理l

乘马l

l

1

少佐

大尉

副提理1

乘马l

3

3

中尉

少尉

输送长

15

7

曹长

书记

军曹

器械挂

60

伍长

书记

一等技手

二等技手

80

三等技手

一等建筑卒

二等建筑卒

112

一等卒

二等卒

102

27

军吏副

军吏补

计官

1

合计

7

2

274

38

第一电信队

本部

,队总员计五小队

官等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参谋中佐

少佐

大尉

队长l

乘马l

1

1

中尉

小队长

乘马l

少尉

技监l

10

5

曹长

建筑长1

输送挂1

一等建筑师1

军曹

书记l

通信所长3

39

伍长

书记2

二等建筑师2

一等技手

二等技手

通信手lO

50

三等技手

一等建筑卒

二等建筑卒

建筑手16

80

一等卒

传令步兵9

二等卒

传令骑兵3

60

15

军吏副

1

军吏补

合计

5

l

47

4

2加

2l

第二电信队

本部

4,队总员计4,队

官等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人员

马匹

参谋中佐

少佐

大尉

队长l

乘马l

1

1

中尉

小队长1

乘马l

少尉

技监l

4

2

曹长

建筑长

输送挂1

一等建筑师1

军曹

书记l

通信所长3

18

伍长

书记2

二等建筑师2

一等技手

二等技手

通信手l5

30

三等技手

一等建筑卒

二等建筑卒

建筑手16

32

一等卒

传令步兵l5

二等卒

传令骑兵6

乘马6

42

ll

军吏副

军吏补

合计

5

1

61

7

127

15

教习

有教士官者,日士官学校,日户山学校。明治元年七月始设兵学校,后改兵学寮,六年十月设士官学校,七年一月设户山学校,至八年五月废兵学寮,改士官、户山学校隶于陆军省。别有幼年学校,后并士官学校,为幼年生徒。皆以少将一人为学校长。又置佐、尉官并大小教官,分司教职。士官生徒兼用华土族、平民,先呈誓愿书、履历书,并有保人,人校之初问其年,十五岁以上、廿五岁以下。验其身,强弱何如。考其材能,曾读书否、能作文否通算数否。合格乃选取之入校,分部学习。随入校之年分深浅、学术精粗而分之。其幼年生徒所习学科日佛学、分翻译、地理、作文、历史、正字、法文典、书法、读法八目。日汉学、分讲解、作文二目。日数学,分数、代数、几何三目。术科日体操。即运动身体。第三部生徒所习学科日数学、几何学、理学、化学、地学、画学、图学、佛语学。术科日新式生兵学、撤兵学、射的、谓立的以枪铳射之,以验其准否。体操、乘马、步兵内务书、摘讲。新式步兵、摘讲。操典生兵。摘凯第二部生徒所习,其特科特科谓不分科者。并步、骑兵科之学科,日理学、化学、图学、画学、佛语学、立体几何学、标高几何学、马学、地学、测量学、临时筑城学、炮兵学、兵学、地理图学、建筑图学。特科并骑兵科之术科,日骑兵操典、步兵生兵学、小队学、乘马演习骑兵阵中轨典,讲义。骑兵内务书、讲义。骑兵操典、讲义。野营演习。六周时,每周为七日。第一部生徒所习,其步、骑、炮、工兵科之学科:日化学、理学、佛语学、画学、图学、重学、代数学、军人卫生学、地学、马学、法度给养学、军路学、射的学、兵学、筑永久城学、地理图学。炮、工兵科加课,日炮兵学、二面几何学。步骑兵科加课,日筑城学、数学。其骑、炮、工兵科之术科,日骑兵操典、乘马、小队学、大队学、骑艺、骑兵阵中轨典、讲义。骑兵内务书、野营演习。其步兵科之术科,日新式步兵生兵学、半队学、中队学、实地演习轨典、野营演习。六周时。各分其等级,第其深浅而受业焉。学、术二科之分类,生徒受业随时不同,此特举其大纲耳。凡在校中习业有程,起居有程,饮食有程,游息有程,不守规矩者有罚,自暴自弃者禁锢,情重者则除名焉。所受之业,教师为讲解,凡城垒建筑之法、地势测量之法、铳炮制造之法、队伍分合之法、步伐整齐之法、马骑控御之法、弹丸发送之法、图绘摹写之法、器用修理之法,皆绘以图,贴以说,说所未尽者,复分析其形,模造其体,捏纸、抟泥、刻木、镕蜡、铸铁,肖其形体而作之,昔沈适使辽,以蜡、以木作地图,肖其山川高下、林野险夷之势。今西人学校多用此法。务使诸生徒一,目了了,以尽其术。又于野营演习时召试之,以练其材,以观其能,有考试之法,每月有小试,教师校其人之勤惰,业之进退,而定级。每半年有中试,校长出临每科,各以一教官参列其席。期年则大试,或陆军卿,或参谋部长,亲策问之。已满学期则大试。学期以六年卒业,士官学校现于十二年十月大试,分给卒业文凭。试而入选者,给以入选之文凭。校长以时简拔,以补充陆军各科将校下士官之阙乏,拔其尤者使留学泰西诸国,亦有别遣士官附居使馆,以时考究诸国兵制。或遇战事,则特遣使往观焉。户山学校大概同于士官学校,但其生徒采用常备,各队之士官及下士又不分炮、骑、工兵等科,而分生徒为士官、下士二种,所业术科较多于学科。有教伍长者,日教导团。明治二年改兵学校为兵学寮,始设教导团。八月废兵学寮改隶于陆军省。为陆军下士生徒,即教以下士学术,生徒采用陆军诸卒,华士族、平民愿入学者亦考验而采用之。凡生徒分为六科:日步兵,日骑兵,日炮兵,日工兵,日辎重兵,日各兵喇叭。别有军乐生徒。已卒业,分任各兵伍长,属常备队。各镇台诸卒在团卒业者,还旧镇台充下士补阙。近卫及队外生徒暨华士族、平民在团卒业者,分配之本籍镇台诸队充下士补阙,其下士任职中愿入士官生徒学校者,许其考试入学。在团修业时愿为士官生徒者,能立品勤学,经团长允许,亦可就试。有教炮者隶于东京炮兵工厂。初名炮兵本厂,明治十二年十月隶于东京炮兵工厂。分火工、木工、铳工、锻工、铸工,各为专门之业。火工学制大小炮之弹药及火具、火箭,铳工学锻铁炉、研制机整筒、嵌床制剑,木工学箧匠、车匠并杂事,锻工学锻铁炉、研镶嵌,铸工学摹形铸造。以数学、图画学、佛语学为学之兼业,以大小炮使用射的为术之兼业。有教医者日军医学舍,专习军医,考其治疗之方、药剂之法、解剖之术。有教马政者,日军马局马医学舍。明治五年十月始设马医学舍,十三年四月改隶于病马厩。以蹄铁工生徒为专科,谓马蹄所嵌之铁。兼习饲秣之方、保育之事、治疗之法、解剖之术。有教电信者,明治十三年始设,隶参谋本部。为电信生徒,考其替代之字、句读之法、传递之方。是皆专设学舍以教人者。其在近卫、各镇台之兵,各设操练场,每日伍长率其队伍,以时操练,犹有余暇,并及戏跃以壮其力。若投石、超距、蹴鞠、千秋之类。教习之外又有演习,由近卫镇台纠合其军管、师管之兵,谓之小演习。由监军部纠合二军管之常备、豫备军,并合近卫兵为师团、旅团之式,谓之大演习。择旷野适宜之地,先期派审查官,定时日、场地、屯所、方略,呈参谋本部长,部长绘其图,请旨裁夺,下师团长施行之。每为两军对敌之状,凡引军出军、侦探发哨、布阵施令、交战围困、追逐得胜,逮于撤队收军,其中粮饷之豫备、器物之分给、辎重之运输、医药之治疗、器械之修理,电信之交通,以及临时堡垒之营筑、桥梁之架设,皆一一与战时无异,事毕而还。演习之时所悉利弊,记之于册,详议而酌改之。

士官学校生徒现在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上长官

士 官

下士

四年生徒

阶级

生徒少尉

少佐

大尉

中尉

少尉

曹长

军曹

伍长

现员

l

3

5

5

4

19

2

14

l

三年生徒

二年生徒

阶级

特科

无科

现员

46

3

13

72

205

教导团诸队人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阶级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队数

步兵一大队

六中队

l

40

197

588

4

830

324

骑兵一中队

8

21

30

1

60

21

炮兵一大队

l

16

47

35

2

191

59

工兵一中队

8

29

100

1

138

74

军乐二队

1

43

16

44

l

105

2

2

72

l

337

859

44

9

1324

476

军用电信队现在人员表

士 官

下 士

电信技手

官等

1--

--

--

--

二二

,、

现员

2

2

1

3

8

4

2

1

1

40

30

94

炮兵工厂诸工生徒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比较

生徒种类

人 员

火 工

42

5

铳 工

14

9

木 工

5

15

锻 工

15

11

鞍 工

12

12

铸 工

12

11

100

39

蹄铁生徒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毕徒

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比较

阶级

人 员

一 等

4

7

二 等

13

4

17

3

海外留学生现员表据十三年六月调查之数

科目

国名献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

,、

/、

中尉

1

1

l

少尉

l

1

出仕

1

1

l

中尉

2

2

4

4

少尉

l

2

l

4

1

学生

2

2

2

学生

16

16

16

群目

十二年六月

三十日比较

国名龄

/、

,、

,、

二级

1

1

1

三级

1

1

1

无级

8

8

8

浦潮

斯德

学生

5

5

5

l

5

3

1

2

31

44

38

检阅

每岁监军部奉诏命检阅全国诸兵,分为东、西、中三部,东部军管第一、第二,中部第三、第四,西部第五、第六。而陆军省、参谋本部、监军本部、裁判所、军马局、病马厩,亦分属三部,例于十月一日始,十一月三十日毕。惟陆军省各官廨之在东京者,依时宜先后无定期,近卫队必以车驾亲临为定期。特命监军部长一员,监军部参谋佐官二员,传令使一员,以步、骑、炮、工兵,会计,军医,马医诸官为随员。各镇台营管,先条理其所辖之事作为簿牒,日号令布告纪录,日将校以下黜陟赏罚录,日人员马匹簿及表,日兵器、马具、书籍、杂器物及表,货币、粮食、薪炭、衣服、营具簿及表,日药剂器具簿,日城垒、营厩、仓库、地界纪录及图,呈之监军部长。部长检阅之法,各分其事,一,队伍之检阅。兵之体格、马之骨相,兵之被执之法、马之装束之法、车马器具之配置之法,亲检视之以观军容。二日部署之检阅。将校以下赏罚进退,人员之迁转,马匹之增减,亲点视之,以观军政。三日学术之检阅。凡学科、技术,摘义以问,令之作文、制图,亲考验之,以分优劣。四日操法之检阅。曰操缘、日射的、日体操,以观生熟。五日材料之检阅。凡军中需用一切器品,据牒点其数之多少,验其器之良桔。六日会计之检阅。凡军中出纳一切财货,据牒勘其数之多少,查其算法之疏密,并所有券契有无伪造。七日城寨营雁仓库之检阅。旧者有无损坏,新者能否坚固。八日医术之检阅。病人、病马之景况,治疗药剂之方法。部长到其地,见其地方府知事、县令,及东京警视本署,并上等裁判所、地方裁判所官长,详问屯驻之兵与其地方人民有无扰害,能否和合,然后分事检阅。已毕,则集合所在之兵,行观兵式。由部长时宜,惟近卫诸兵必待车驾亲临乃行。部长有意见告之于司令官,其将官各呈队下之拔擢名簿于部长,部长奖其勤能,黜其懈惰,记之于簿,以待迁转。部长覆命,必奏各管所阅之情状,以供御览。其敕任以上诸官,则陆军卿会参谋本部长、监军部长及各营长官、各雁长官,议定其拔擢名簿,奏闻以取进止。

豫备

各兵所用兵器,以炮兵、工兵为多,兵器不可以仓卒备,故别设。炮兵方面又于东京、大坂分设炮兵工厂,初称炮兵本厂、炮兵支厂,至十二年十月改称炮兵第一、第二方面,并分设工厂。工厂以司制作,方面以司支发。东京工厂所属有小铳包火药制造所。共三处。有火工所,大炮修理所。大坂工厂所属有制炮所,未落成。制弹所,制车所,有火工所,小铳修理所,别有小铳制造所,方事建筑,尚未落成。十三年六月时约成十分之八。铳包制造所亦未落成。计十四年六七月间可以竣工。火药制造所,一在东京府丰岛郡之坂桥,为旧厂。一在群马县下上州岩鼻,营筑方始,将来竣工,每一日可造火药六百基。法国计数之名,每一基当日本一千五百九十五贯余,约当中国一万斤。炮兵所属兵器库凡四处,均在东京。火药库月十七受日分设东京、大娠府、蜾县、和歇县、滋帮具、鹿儿,岛县、石川具等处。又仓库凡六处,均在东京。作硝场一处,在鹿儿岛县。兵初用来福枪,至明治九年十月,近卫镇台始换用士乃得枪,亦有换马梯呢者。明治十二年间在欧洲购买马梯呢枪一万二千九百十二枝。十年二月后来福枪全废不用。或以供军中演习之用。炮兼用克虏伯及谙士突郎布鲁戛士,现在工厂未能制大炮,而马梯呢、士乃得之枪,均能制造。有炮兵大佐村田某,以新法制铳,经炮兵会议所议,用名为村田铳,炮兵会议自九年七月始,每年召集将佐会议,兵器弹药之式样、炮兵之制规,议定乃行。工厂中遂摹造施用,此村田铳曾经陆军省分贶各国。其工事亦颇有进步矣。日本弓矢颇为擅长,喜以强弓劲矢夸人,弓长凡七尺五寸,有所谓十人张者,即合十人之力以挽之。矢长凡十五束,每束二寸五分,合三尺七寸。有奇镞长四五寸许,天下万国弓矢无如此之长者。源氏之兴,即以善射鸣。战国以来,士夫无不习射者,自枪炮兴而弓矢无用,遂成废物。亦有甲胄刀剑,今皆废弃不用,附识于此。工兵所司,凡营垒城堡之建筑、桥梁道路之修理,以及军人驻居之室、埋葬之地,皆其所司。工兵所用器械,皆由工兵方面制造支给。分工兵为六方面。计明治十二年七月至十三年六月,工兵营造房屋凡一百一十一所,其既竣工者七十八所,凡工兵所用器具,出于日本日式者仅十之二,出于欧洲新式者凡十之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