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济方》卷四 方脉总论 九道病脉·
普济方卷四 方脉总论 九道病脉
细 为气血俱虚。为病在内。为积。为伤湿。为后泄。为寒。为神劳。为腹满。为忧伤过度。
细而紧。为症瘕积聚。为刺痛。细而滑。为僵仆。为发热。为呕吐。
数 为热。为虚。为吐。为痛。为烦渴。为烦满。
动 为痛。为惊。为挛。为泄。为恐。
虚 为寒。为虚。为脚弱。为食不消化。为伤暑。
促 经并无文。释曰。其促有五。一曰气。二曰血。三曰饮。四曰食。五曰痰。但藏热则脉数。以气血痰饮留滞不行则止。促止非恶脉也。
结 为痰。为饮。为血。为积。为气。释曰。气寒脉缓则为结。数则为促。虽缓数不同。结亦当如促脉分别可也。
散 经无文。释曰。六府气绝于外。则手足寒上气。五脏气绝于内。则下利不禁。甚者不仁。其脉皆散。散则不聚。病亦危矣。
革 为满。为急。为虚寒相搏。妇人半产漏下。释曰、革者革也。固结不移之状。三部应之。亦皆危脉也。
代 一藏绝他藏代至。释曰、代真死脉。不分三部。随应皆是。
如前所列。皆本圣经。学者当熟读。令心开眼明。识取体状。然后交络互识。所谓六经流注。五藏相传。各以部位推寻。使了然不昧。其如随病分门诸脉证状。尤当参对审详之。如是精诚、方可为医者。不尔。则傍倚圣教。欺罔贤良。为含灵之巨贼。幸宜勉旃。
九道脉名
一。长者有余而过也。故属于阳。其脉举按皆有余。冉冉寻之。往来流利。出于三关。如持竿之状。是谓长也。病应浑身壮热。坐卧不安。神思恍惚。甚则阳虚内胜。三焦不利。法宜汗而散之。
二。短者不及之脉。故属于阴。凡物短长。各有所宜。适当其可。然后为中。夫长短未始有定体。质于中而过者为长。质于中而不及者为短。有中。短乃见焉。其脉按举之间。虽往来洪盛。而不及本位。故曰短。病应邪气内结。宿食成瘕。心腹切痛。三关不利。阳邪虚搏。三焦气厥。外为寒热。内则便硬。于法宜引而竭之。
三。虚者阴也。不实之象。阳为实。阴为虚。阳气自得传。肝气不胜。则少力多惊。故其脉动为虚。指下寻之不足。举之亦然。往来无力。似浮而弱。不欲内固之意。是谓虚状。原其病本阳邪内结。恍惚无定。故发狂热厥。与夫谵言妄谬。梦寝虚惊。在小儿则主惊风。
四。促者阳盛也。阳邪上忤。气有偏盛偏衰故也。其脉指下按之有余。举之洪数。下游三关。并朝寸口。虽盛疾如此。必时一止而乃复来。谓之促。夫脉之行度。亦有阴阳之从。阳邪奔止。血朝于心。荣卫趋蹶。徐疾不常。脉则因之时止而促尔。其病令人三焦不和。积聚忧思。气逆而厥。故上盛下虚。上溢下绝。其候宜脉退不宜进。故法以退之者生。进之者死。
五。结者阴盛也。真阳已极衰弱也。夫脾布中和。因阳而发。阳衰阴盛。则脾气忤而不能施化。故脉来缓缓然。时一止而复来。或往或来。或聚或散。谓之结。凡以胶塞而不可解。阴盛故也。病应四肢劳倦。忧闷烦躁。切痛上下。连连相续。气忤不施。故法宜通导以去其结也。
六。代者阴也。内经曰。代则气衰。盖心散则气衰。不能下应于土。脾不得安其常。故脉代也。说文曰。代者更也。脾不安常而然。其脉按之动而复起。冉冉寻之不能自还。病应形容羸瘦不能言。正气欲绝。神无所居。
七。牢者坚也。固围之象。气之郁结故若是。仲景云。寒则牢坚而沉结。指下寻之不见。举之全无。重按寻之、小而有力。断续不常见故曰牢。盖重阴之所入。以阴包阳。故似无而按有。病应骨中疼痛。气血不守。荣卫解散。是以胸中气促而并。夫脾与胃相为表里。十二经脉之所本。而平人之常气皆禀于胃。今已脾胃不能符合。则生生之道。曷可全乎。法以牢为水火相刑、必死之候。
八。动者阳与阴相搏也。仲景云。阴阳相搏。名曰动。又曰。数脉见于关上下无头尾。厥厥摇者。曰动。以其脉混混然。指下寻之似有。举之全无。冉冉寻之不离其处。病应四体虚劳。烦满崩中。及久病血虚于内。溢而自利。歌曰。举无见处觅方逢。体倦虚劳利血脓。女子崩中宜速救。血虚崩溃药无功。
九。细者精气虚弱之极。而形容不足。内经曰。细则气少。其脉之状。稍稍应指。往来如绵。至微而不绝。谓之细脉。虽为虚弱之极。然必应于诊者为正。要之精气既已怯弱。阳道由是衰微。病必胫痠髓冷。力乏精遗。皮毛焦乾。形容枯瘁。温之以气。补之以味。岂可缓也哉。歌曰。指下寻之极细微。胫痠髓冷不支持。遗精发槁形枯瘁。速灸关元岂可迟。
九道脉主治
一。长者阳也。洁古云。长法乾。此阳明脉。故尺寸俱长。身热目痛鼻乾不得卧。当汗。阳化气也。
长脉迢迢度三关。指下时来又却还。阳毒在脏三焦热。徐徐发汗始能安。
云岐曰。阳毒在脏。何由言发汗。非在五脏之本。阳毒之气在五脏之标。何为五脏之本。肝心脾肺肾是也。何为五脏之标。血毛皮脉肌肉筋骨是也。以其在五脏之标。故徐徐发汗者。为在标之深远也。急则邪不能出。发之以升麻汤。发在阳明标。一法加羌活麻黄。中治法以地骨皮散。治浑身壮热。
地骨皮 茯苓各半两 柴胡 黄芩 生地黄 知母一两 石膏二两 如自汗已多。加知母。口□父咀。入生姜煎。徐徐发者。汗之缓也。
二。短者阴也。主四肢恶寒。腹中生气。宿食不消。短法坤。腹中有宿食当下之。短主阴成形。阴不化谷也。
短脉阴中有伏阳。气壅三焦不得昌。脏中宿食生寒气。大泻通肠必得康。
宿食生寒气。何由通畅。谓阴中伏阳故也。使三焦之气宣行于上下。故用巴豆动药也。外药随见证应使之。此在上脉交论内细说之。病久温白丸。新病备急丹。
三。虚者阴也。主少力多惊。心中恍惚。小儿惊风。虚怯离。虚脉者离火也。中虚之象。心主血也。血虚则脉息难成。惊风治以泻青丸。
恍惚心中多悸惊。三关定息脉难成。血虚脏腑生烦热。补益三焦便得宁。
恍惚者。阳主动之貌。脉难成。往来之象。烦热者。血虚也。欲令气血实。故补益三焦命门。以助心神之气也。是以男子藏精。女子系胞。宜以加减小柴胡汤主之。
柴胡去苗 黄芩各一两 地骨皮 人参 知母 半夏制 茯苓各一两炙甘草三钱 白芍药八钱 右口□父咀。每服一两。生姜水煎。久疾虚烦不得眠。酸枣仁汤治之。
四。促者阳也。促脉象坎。主中盛满之象。遇坎而退。则是脉八九至并寸口。渐渐退则活。退则阴生。逆之促而散也。一云。促者热数。并居寸口。阳太过阴不及也。
促脉前来已出关。常居寸口血成斑。忽然渐退人生也。若要痊除命在天。
升多而不降。前曲后居如操带钩。曰死。渐退者。以阳得阴则解。如散丝者、独阳脱阴。知命在天也。
五。结者阴也。主四肢气闷。连痛。时来结脉。象兑金。动而有止曰结。应腹中之右傍。故曰结聚也。血流而不行。气滞而不散。脾主四肢。结而不通故闷痛。
积气生于脾脏旁。大肠疼痛阵难当。渐宜稍泻三焦火。莫谩多方立纪纲。
生气。是三焦之气。旺于脾脏旁。脾受湿而反热。传至大肠。故发疼痛。乃大肠金受三焦火邪。故入大肠。药泻三焦火邪则愈。禁暴用寒药急攻。当缓缓下之。
六。代者阴也。主形容羸瘦。口不能言。不因病羸瘦。脉有止曰代。代真死脉也。若暴损气血。以至元气不续而止。可治以人参黄耆汤。
人参 白茯苓 熟生黄 甘草炙 地骨皮各半两 黄耆 白芍药 桔梗 天门冬 半夏制 当归各一两 陈皮去白二两 右口□父咀。入生姜十片。水煎一两。去滓。食前服。滋养血气。调和荣卫。和顺三焦。通行血脉。若伤寒代者。炙甘草汤。
代脉时时动若浮。再而复起似还无。三元正气随风去。魂魄冥冥何所居。
浮甚阳太过。沉甚阴太过。浮甚八至九至死在外。沉甚一至二至死在内。脾脉居中土之象。生三元正气。代者似有似无曰代。风邪害于脾。故云正气随风去。
七。牢者阴也。牢脉象震。其脉不来不往曰牢。其性紧而急。前后水火相乘之象。水能克火。得相胜则死。
脉入皮肤辨息难。时时气促在胸前。只言水火相刑克。欲要痊除更问天。
牢者木也。前后有水火相乘之象。以牢为阴。助水克火。故云命在天。又云。水火并于胸。寒热发于表之象。以为牢脉也。
八。动者阴也。主四体虚。崩中血痢。动脉象艮山也。不来不往曰动。山止之貌。动而不移也。崩中血痢、治之以赤石脂丸。及禹余粮汤。
动脉根源气主阴。三关指下碍沉沉。血山一倒经年月。志士名医只可寻。
以卫为叶。荣为根。血去则根亡而叶凋。此脉寸有尺无。绝无根叶。此尺脉第三同断病也。宜内补丹。出元戎方。一云。动主血败不止。面色无光。治之以养血气八物汤。
当归 白芍药 地黄熟用 白术各一两 人参 乾姜炮 茯苓 桂各半两 右口□父咀。每服一两。生姜七片。水煎。食前服。
九。细者阴也。主腰酸髓冷。乏力折精。肾无所养。阳不荣于下。阴不荣于上。阴阳不能相守。乏力无精。治法春夏地黄丸。秋冬八味丸主之。
乏力无精胫里痠。形容憔悴发毛乾。如逢冬季经霜月。不疗其疴必自痊。
细脉象巽风也。为木。风主发。阳气内不润于皮毛。致毛发乾。至秋则失。秋时气平。故不疗自愈。此诸阳发于春夏。诸阴发于秋冬故也。普济茴香丸主之。上气浮肿本在表。宜解肌汤。
葛根 黄芩各一两 麻黄去节半两 赤芍药四钱 右口□父咀。一两。生姜七片。水二盏。煎至一盏。去滓。热服。食前。若汗出浮肿。是邪从汗出。浮者。阳也。当发散而解之。若不愈。诸消肿药治之。肩息频者。喘者。脉浮而滑。亦在于表。宜麻黄汤发表也。
十怪脉名
一。釜沸之状。如汤涌沸。指下寻按之。中央起四畔倾流。有进有退。殊无息数。但见其为涌沸而起。是为釜沸而已。故曰如汤如羹。盖水火之相沸。有激而为之者。水胜火也。火从上者也。而与水相沸。不得其已而终亡也。脉至若是。三阳之数极而亡阴之候。盖火为阳。水为阴。以阳亡阴。以水胜火。所以取于釜沸者。名与义俱得之者也。夫阴在内阳为之守也。阳数极而亡阴。则气无所守。故奔腾而沸涌。气亡则形亡。此所以为必死。且荣卫周流乎一身。凡五十度。是为百刻之常。此以呼吸往来计之也。釜沸之状。气有出而无入。有来而无往。则计二十五度而终。是为百刻之半。故诊见之。旦占夕死。夕占旦死。
二。鱼翔之状。宛如鱼游于水面。但尾掉而身首俱不动。其脉浮于肤上。不进不退。指下寻之。其首定而尾缓摇。时起时下。有类乎鱼之游于水。是为鱼翔也。夫鱼之为物。浮阳者也。阳潜则在于渊未翔也。阳升则在乎渚斯翔也。脉至若是者。乃以三阴数极。不能与阳相使。故动翔。应诊于肤表。主肾与命门俱绝。卫气与荣血两亡。阴阳别论曰。别于阳者。知病从来。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脉至于此。阴极而亡阳。则不可期以日矣。故夜半占日中死。日中占夜半死。
三。弹石之状坚而促。来迟去速。指下寻之。至搏而绝。喻如指弹石。辟辟然坚而不可入。故曰弹石。此真脏脉见也。夫春弦夏洪秋毛冬石四时之常也。故肾欲石。然石而有胃气为可治。但石而无胃气则死矣。石之为物。坚而且实。方冬时气沉而在骨。故脉欲坚而实。素问云。冬日在骨。蛰虫周密。君子居屋。然而有胃气存焉。故曰应四时。今胃气先绝。真脉独见。命本已丧。何可久也。不可期以时日。惟见戊己日即死矣。
四。解索之状。指下散乱。息数无准。或聚或散。如绳索之解、而无收约。由肾与命门气皆亡。形枯髓竭。故脉之应如是也。夫索之为物。纠而成之者也。纠则合。解则散。合则包而实。散则利而流。内经曰。冬脉如营。万物之所以合藏。故两尺之脉。则宜纠而合包而实者为正。今也根本离索。真气无所结固。而解散不能以纠合矣。则脉亦如之。故解索之脉形于两尺者。以戊己日笃。辰巳日死。
五。屋漏之状。如屋之漏。滴滴然不相连续。或来或止。时动时复。其诊亦如之。谓之虚屋漏。此脾胃已绝。谷气空虚。失于长养之令者然耳。夫脾主中州。呼吸之间。脾受谷气。脉行有常。今胃气与荣络俱绝。而呼吸不得其常。则脉以应之。如屋之漏。时滴时止。岂复能有常哉。期以八日而死。
六。虾游之状。指下寻之。若虾游于水面。不进不退。瞥然惊掉而去。冉冉寻之。杳然不见。须臾复于指下隐隐而来。应诊不动。倐尔还去。脉之异状。间忽有全类此者。故目之曰虾游。病应其人魂魄飞扬。而形独存。但略有少谷气。而无所附托也。夫谷气以真气为本。相附而周荣于一身。以应十二脉之动。今也真气既丧。而谷气独存。则神无所依。故魂魄飞扬矣。魂阳也。游而无定。魄阴也。止而有守。魂魄之所依。真气而已。若无所依而飞扬。则形与神不能相保。远者期以七日。近者二日而死矣。
七。雀啄之状。来而急数。频绝而止。良久准前复来。若雀啄食之状。盖来三而去四也。由脾元谷气已绝于内。肠胃虚乏。无所禀藏。而不能散于诸经。则诸经之气随而亡竭矣。夫五脏六腑。生于真气。养于谷气。真气亡则无所本。谷气亡则无所养。无所本者死。无所养者亦死。四十三难曰。平人不食饮七日而死。胃中谷气俱尽。则雀啄之脉可见也。
八。偃刀之状。寻之如循刀刃。责责然无进无退。其数无准。故曰偃刀。由心元血枯。真火之象。无所归宿。而胃气独居。不能相为导续。是伤于真心者如此。心主血也。肺主气也。血荣气卫。脉之所依以行。血枯而卫气独居。则心不能克制。而肺金胜矣。刀金也。金之为物、刚而利也。其脉之状应于诊者。皆气之使然也。故有取于偃刀焉。若是者期以四日而死。
九。转豆之状。脉来应指。混然如豆之周旋展转。不进不退。殊无息数。故谓之转豆者。不通之象也。血气虽已败。然其动必转焉。及三元正气已散。五脏六腑空虚。中无所流矣。象曰行尸。其死可立而待也。
十。麻促之状。应指如麻子之戚促。散乱分杂。殊无均和之意。盖麻之生也。其徵不一。谷之甚细而分错者也。由肺元已绝。卫气已枯。荣气独涩。而阴阳错乱。故取于麻促之状也。轻者三日而死。重者寅时死矣。
辨脉动止投数法
脉一动一止二日死。一经云一日死。脉二动一止、三日死。脉三动一止四日死。或五日死。脉四动一止六日死。脉五动一止七日死。脉六动一止八日死。脉七动一止九日死。脉八动一止十日死。脉九动一止十一日死。经云十三日死。若立春死。脉十动一止立春死。一经云立夏死。脉十一动一止、立夏死。一经云夏至死。脉十二动十三动一止者立秋死。又一经云立冬死。脉十四动十五动一止者立冬死。一经云立夏死。脉二十动一止一岁死。又一经云立秋死。脉二十五动一止二岁死。一经云一岁死。又云立冬死。脉三十动一止三岁死。脉四十动一止四岁死。脉五十动一止五岁死。
脉来四十投而一止者一藏无气。却后春草生而死。脉来三十投而一止者二藏无气。却后三岁麦熟而死。脉来二十投而一止者三藏无气。却后二岁桑葚赤而死。脉来十投而一止者四藏无气。岁中死。
脉一来而久住者宿病在心主中。脉二来而久住者病在肝支中。脉三来而久住者、病在脾下。脉四来而久住者病在肾间。脉五来而久住者病在肺支间。
五脉病。虚羸人得之者死。所以然者。药不得而治。针不得而及。如是壮盛人可治。气全故也。
五用乖违病脉
察脉必以人迎气口分内外所因者。乃学诊之要道也。所以脉赞云。关前一分。人命之主。然既有三因。固不可尽详。而考之于理自备。且如疲极筋力。尽神度量。饮食饥饱。叫呼走气。房室劳逸。及金疮挫折。虎狼毒虫。鬼疰客忤。畏压溺水等。外非六淫。内非七情。内外不收。必属不内不外。虽难经曰。人迎紧盛伤于寒。气口紧盛伤于食。殊不知饮食入胃。能助发宿蕴。其所以应于气口者。正由七情郁发。因食助见。本非宿食能应气口。且如宿食脉。有浮大而微涩者。有数而滑实者。在阴则涩。在阳则滑。宿食不化。脉则沉紧。宿食成瘕脉则沉重。此等各证。皆曰伤胃。曾何关于气口耶。且如疲极筋力。其脉弦数而实。筋痛则动。皆伤肝也。凝思则滑。神耗则散。皆伤心也。弦动耗气。脉濡而弱。叫呼走气。脉散而急。皆伤于肺也。房劳失精。两尺浮散。男子遗精。女子半产。弦大而革。皆伤肾也。
况藏寒蛔厥。脉自微浮。及为紧滑。胃虚不食。其脉必缓。亦有微濡。五饮停伏。浮细而滑。久畜沉积。沉细而软。形虚自汗。脉皆微濡。挥霍变乱。脉自沉伏。僵仆坠下。脉则细滑。踒折伤损。瘀血在内。疝瘕症癖。五内作痛。脉皆弦紧。中寒症结。脉则迟涩。五积六聚。食饮痰气。伏留不散。隧道积滞。脉皆促结。三消热中。尺中洪大。癫狂神乱。关上洪疾。气实脉沉。血实脉滑。气血相搏。脉亦沉实。妇人妊娠。脉则和滑。遁尸尸疰。脉沉而不至寸。或三部紧急。鬼祟附着。脉两手乍大乍小。乍短乍长。阳邪来见。脉则浮洪。阴邪来见。脉则沉紧。鬼疰客忤。三部皆滑。洪大袅袅。沉沉泽泽。但与证不符者。皆五尸鬼邪遁疰之所为也。
如诊得此等脉证。虽与人迎气口相应。亦当分数推寻。三因交结。四句料简。所谓单内单外。不内不外。亦内亦外。亦不内外。脉理微妙。艺能难精。又如忽见异像。惊惑眩乱。脉多失序。急虚卒中。五脏闭绝。脉不往来。譬如堕溺。脉不可察。与夫金疮踒折。顿走血气。脉亦无准。学者当看外证。不必拘脉。
诊百病决死生法
诊人温病。三四日不得汗出。脉大疾者生。脉细难得者死。 诊人温病。穰穰大热。其脉细小者死。 诊人病甚。而脉不调者难差。 诊人病甚。而脉洪易差。 诊人头痛目痛。卒视无所见者死。 诊人温病下利。腹中痛甚者死。 诊人病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诊人病疟。腰脊强急瘛痵者。不可治。 诊人热病七八日。气不喘脉不数者。当后三日温汗。汗不出者死。 诊人热病七八日。其脉微细。小便赤黄。口燥舌焦乾黑者死。 热病未得汗脉盛躁。得汗者生。不得汗者难差。 热病已得汗。脉静安者生。脉躁者难治。 热病脉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之极也。十死不治。 热病已得汗。脉常躁盛。阳之极也亦死。 热病已得汗。常大热不去者死。热病已得汗。热未去脉微躁者。慎不得刺治也。 热病发热甚。热者其脉阴阳皆竭。慎勿刺。汗不出。必不治。 诊癫病。脉实坚者生。脉沉细小者死。 诊人心腹积聚。其脉坚急者生。虚弱者死。 若腹大胀、四肢逆冷。其人脉形长者死。 诊人心腹痛。痛不得息。脉细小迟者生。坚大疾者死。 诊人肠澼下脓血。脉沉小流连者生。数疾大热者死。 诊人肠澼下白沫。脉沉者生。浮者死。 诊洞泄食不化下脓血。脉数微小者生。坚急者死。 诊肠澼下脓血。脉弦绝则死。滑大则生。凡肠澼之属。身不热。脉不弦绝。滑大皆生。弦涩皆死。 诊诸肠澼下脓血。有寒者生。热者死。 诊诸肠澼其脉滑者生。浮者死。弦绝涩者皆死。 诊咳嗽。脉沉坚者死。浮直者生。 诊吐血衄血。脉滑小弱者生。实大者死。 诊唾血。脉坚强者死。滑者生。 病吐血而嗽上气。其脉数。有热不得卧者死。 病咳嗽羸瘦。脉坚大者死。 诊伤寒咳嗽上气。其脉散者死。谓其形损故也。 诊嗽。脱形发热脉坚急者死。 诊嗽而呕。腹胀而洩。其脉弦细欲绝者死。 诊诸咳嗽。其脉浮软者生。沉伏者死。 诊上气。脉数者死。 诊人肌瘦脱肛。形热不去者死。 诊上气面浮肿肩息。其脉大不可治。加力必死。 诊人消渴。脉实大病久可治。脉小紧急不可治。 诊人病虫下蚀肛阴。其脉虚小者生。脉紧急者死。 诊人肠澼筋挛。其脉小细安静者生。浮大坚者死。 诊人被风不仁痿厥其脉虚者生。坚急疾者死。 诊人上气。喘息低昂。其脉滑手足温者生。脉涩四肢寒者死。 诊人汗出若衄。其脉小滑者生。大躁者死。 诊人阴阳俱竭者。见其齿上如熟豆、其脉小躁者死。 诊人寒热瘛痵。其脉代绝者死。 诊金疮血出太多。脉虚细者生。实大者死。 诊人从高顿仆内伤脏腑。其脉坚强者生。小弱者死。 诊伤寒热盛。脉浮大者生。沉小者死。 诊伤寒已得汗。脉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诊心腹积聚。其脉劲强者生。沉小者死。 诊厥逆汗出。脉坚强急者生。虚缓者死。 诊水病。脉洪者可治。微细者不可治。 诊水病阴闭。其脉浮大者生。沉细虚小者死。 诊水病腹大如鼓。脉实者生。虚者死。 诊洩注。脉缓时小结者生。浮大数者死。 诊人内外身体俱冷而汗出。微呕而烦扰。手足厥逆。不得安静者死。 诊寒气上攻。脉实而顺滑者生。实而逆涩者死。 诊金疮出血。脉沉小者生。浮大者死。 诊人卒得中恶。脉大而缓者生。坚而浮者死。坚细而微者亦生。 诊中恶吐血数升。脉沉数细者死。浮大而疾者生。 诊人为百药所伤。脉微细者死。洪大而速者生。 诊老人脉微。阳羸阴强者生。脉躁大加息者死。阴弱阳强。脉至而代。期月而死。 诊热病。三五日身体热腹满头痛。食饮如故。脉直而疾者八日死。 尺脉涩如坚。为血实气虚也。其发病腹痛逆满气上冲。此为妇人胞中绝伤。有恶血。久成结瘕。黍穄赤而死。 脉来细而微者。血气俱不足。细而来有力者。谷气不充。得即转动。枣叶生而死。 左手寸口脉偏动。乍大乍小不齐。从寸口至关。关上至尺。三部之位。处处动摇。各异不同。其人仲夏得此脉。桃叶落而死。 右手寸口脉偏沉伏。乍小乍大、朝来浮大。暮夜沉伏。浮即太过鱼际。沉浮即不至关中。往来无常。时时复来者。榆叶枯落而死。 左手尺部脉三十动一止。又须臾还三十动一止。乍动乍痚。不与息数相应。其人虽食谷犹不愈。蘩草生而死。 右手尺部脉。三十动而一止。止而复来。来如循直木。如循张弓弦。絙絙然如两人共引一索。至立春而死。
扁鹊诊诸反逆脉法
脉浮短者。其人肺伤。诸气微少。不过一季死。法当嗽也。 脉涌涌不去者死。 脉分绝者死。盖上下分散也。 脉来洪大。盛而坚硬者。血气俱盛实也。 病若闭目不欲见人。脉当得肝脉强急而长。而反得肺脉浮短而涩者死。 病若开目而渴。心下牢者。脉当得紧实而数。反得濡而微者死。 病若吐血复鼽衄。脉当得沉细。而反浮大牢者死。 病若大肠泄。脉当微细涩。而反得紧大而滑者死。 又形脉与病相反者死。 病若头痛目痛。脉反涩者死。病若四肢厥逆。脉反浮大而短者死。 病若腹痛。脉反浮大而长者死。 病若腹满而喘。脉反滑利者死。 病若耳聋。脉反浮大而涩者死。 病若脑痛。脉反大而缓者死。 左有病右痛。下有病上痛。此为逆。逆者不可治。 脉来沉之即濡。浮之不止推手者。半月死。 人形病脉不病者生。脉病形不病者死。 人病尸厥。呼之不应。脉绝者死。 脉当大反小者死。 肥人。脉细小如丝欲绝者死。 羸人。得躁脉者死。人自涩。而脉来往滑者死。 人自滑。而脉来往涩者死。 人自小。而脉来往大者死。 人自短。而脉来往长者死。 人自长。而脉来往短者死。人自大。而脉来往小者死。 尺脉上应寸口大迟者、半日死。 诊五脏六腑十二经脉。皆有相反逆。即为死候也。
辨七诊脉法
七诊脉。诸家经论不尽分别。今显脉形状并疾病。有可疗者不可疗者同论于中。
独大者。皮肤壮热。喘息上冲。其脉通度三关。多出少入。与太过相似。两手并极。此乃不治之疾。
独小者。四体微寒。中膈气闭。腹冲两胁。其脉沉度于三关。名曰独小。小者气也。不治之疾。
独寒者。恶寒也。四肢俱冷。伏阳在内。其脉指下沉沉如烂绵。按之不知所在。此不治之疾。
独热者。四肢俱热。脏腑亦热。其脉洪数。故曰独热。可治之疾。
独迟者。其脉三部俱迟。气在脾肤。致有不安。可治之疾。独疾者。寸关急数。尺脉微虚。热在于胃。致使口乾心燥鼻塞头痛。可治之疾。 独陷者。其脉软。隐在肌肉。阴阳并然。四肢不举。疼痛在骨。名曰独陷。可治之疾。
诊三部脉虚实决死生法
三部脉实。长病得之不治。 三部脉虚。长病得之不治。虚而涩。长病亦死。虚而滑亦死。虚而缓亦死。虚而弦急。癫癵亦死矣。 三部脉浮而结。长病得之死。浮而滑、长病亦死。 三部脉弦而数。卒病得之死。 三部脉微而伏。长病得之死。 三部脉粗。长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脉潎潎如羹上肥。长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脉连连如蜘蛛丝。长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脉软。长病不治自愈。卒病得之生。 三部脉如革。长病得之死。卒病得之生。 三部脉累累如贯珠。长病得之死。 三部脉如水淹然流。长病不治自愈。 三部脉如水之流者。长病得之生。卒病得之死。 三部脉实而滑。长病得之差。卒病得之死。 三部脉羸。非其人得之死。 三部脉坚而数。如张弓弦。蛊毒病必死。 三部脉浮而数。长病得之生。卒病得之死。 三部脉数软。蛊毒病得之生。 三部脉细长软。长病得之生。微而紧亦生。 三部脉芤。长病得之生。 三部脉细而数。长病得之生。 三部脉弦急。长病得之生。 三部脉实而滑。长病得之生。实而缓则生。实而紧亦生。 三部脉紧急。癫病可治。
辨脉虚实法
人有三虚三实者。谓有脉之虚实。有病之虚实。有诊之虚实也。脉有虚实者。脉来濡者为虚。紧牢者实。病有虚实者。出者为虚。入者为实。言者为虚。不言者为实。缓者为虚。急者为实。有诊之虚实者、濡者为虚。牢者为实。痒者为虚。痛者为实。外痛内快。为外实内虚。内痛外快。为内实外虚。又邪气盛则实。精气脱则虚。何者是重实。大热病气热脉满者是也。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为五实。脉细。皮寒。气少。泄痢。饮食不入。为五虚。
辨损至脉法
脉有损至何谓也。曰。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三至曰离经。四至曰夺经。五至曰困。六至曰命绝。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二呼一至曰夺经。三呼一至曰困。四呼一至曰命绝。此损之脉也。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也。损脉之为病奈何。曰。一损于皮毛。则皮聚而毛落。二损于血脉。血脉虚少则不能荣于五脏六腑。三损于肌肉。肌肉消瘦。则饮食不为肌肤。四损于筋。筋缓则不能自收持。五损于骨。骨萎则不能起于床。反此者至脉之病也。从上下者、骨萎不能起于床者死。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治损之法奈何。曰损于肺者益其气。损于心者调其荣卫。损于脾者调其饮食。适其寒温。损于肝者缓其中。损于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察色论
论曰。声合五音。色合五行。声色符同。然后定脏腑之荣枯。若滋荣者其气生。如翠羽。鸡冠。蟹腹。豕膏。乌羽是也。枯夭者其气败。如草滋。衃血。枳实。枯骨。如火□台是也。至于青赤见于春。赤黄见于夏。黄白见于长夏。白黑见于秋。黑青见于冬。是谓五藏之生者。以五行之相继也。得肝脉色见青白。心脉色见赤黑。脾脉色见黄青。肺脉色见白赤。肾脉色见黑黄。是谓真藏之见者。以五行之相克也。若肺风而眉白。心风而口赤。肝风而目青。脾风而鼻黄。肾风而肌黑。以风善行数变故也。肝热而左颊赤。肺热而右颊赤。心热而颜赤。脾热而鼻赤。肾热而颐赤。以诸热皆属火故尔。以至青黑为痛。黄白为热。青白为寒。以五气不同故尔。鼻青为腹水气。白为无血。黄为寒。赤为有风。鲜明为留饮。而五色取决于此故尔。然审病者。又皆以真脾为本。盖真脾之黄。是谓天之气。五色修明。病虽久而面黄必生者。以其真气外荣故也。
察声色决死生法
凡人赤者。欲如帛裹朱砂。不欲如赭色也。白者。欲如白璧之色。不欲如白垩也。青者。欲如苍璧之色。不欲如蓝也。黄者。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也。黑者。欲如漆。不欲如炭也。 凡色青如草滋。黑如火□台。黄如枳实。赤如衃血。白如枯骨。有此五色者。并为死候也。 凡青如翠羽。黑如乌羽。赤如鸡冠。黄如蟹腹。白如豚膏。有此五色者。并为生候也。 病人耳目鼻口。有黑色起入口者必死。 病人两目皆有黄色起者。其病当愈。 病人耳目及颊颧上赤者五日死。 病人有黑色。出于额上及发际。至鼻脊两颧上。五日死。 病人及健人。黑及白色入目鼻口者。五日而死。 病人及健人。面忽如马肝色。望之如青。近之如黑者死。病人口如鱼口。不能复闭。而气出多不返者死。 病人妄语错乱。及不能语者不可治。热病可治。 病人循衣缝谵言者不可治。 病人尸臭甚者不可治。 病人目回回直视。肩息者一日中死。 病人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 病人面无精光似土色。不能食者四日死。 病人目无精光。及牙齿黑色不可治。 病人面黄目黑。九日死。 病人面白目黑者不可治。 病人面赤目白者十日死。 病人但张其口不能闭者三日死。 病人面赤目青者立即死。 病人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病人目系倾者七日死。 病人齿忽变黑者。十三日死。 病人发直者。十五日死。 病人遗尿不觉者死。 病人唇口忽乾者必死。 病人爪甲青者必死。 病人头目久痛。卒视物不见必死。 病人舌卷及卵缩者死。 病人面黑。目直视恶风者死。 病人面黄目白者不死。 病人面黄目青者死。 病人面黄目赤者不死。 病人面色青目白者死。 病人面目俱黄即不死。 病人面目俱白者即死。 病人面青唇黑者死。 病人发如乾麻。喜怒者死。 病人发与眉冲起者死。 病人面色黑。两胁下满不能自转反者死。 病人卒肿。面色苍黑者死。 病人手掌肿无文者死。 病人脐肿反出外者死。 病人阴囊茎俱肿者死。 病人手足爪甲下肉黑者死。 病人汗出不流舌卷者死。 病人唇反。人中满者死。 病人阴阳绝。目眶陷者死。 病人五藏已夺。神气不守。声嘶者死。 病人阴结阳绝。目精脱。恍惚者死。 病人阴阳俱绝。裂衣掇空。妄言者死。 病人阴阳俱洩绝。失音不能言者死。 病人荣卫竭绝。面浮肿者死。
病分气血昼夜衰旺
夫百病昼则增剧。夜则安静。是阳病有余。乃气病而血不病也。百病夜则增剧。昼则安静。是阴病有余。乃血病而气不病也。昼则气行。昼者阳也。主行阳道也。气也。无形质而象天也。热也。火也。动轻也。主外也。动而不息者也。气主呴之。春也。浮也。夜者阴也。主行--也。血也。有形质而象地也。寒也。水也。静重也。主内也。静而濡润者也。血主濡之。秋也。降也。冬也。沉也。病有夜则恶寒。昼则安静。是阴气自旺于本部也。有夜则安静。昼则恶寒。是阴气上溢于中也。有夜则恶寒。昼亦恶寒。此阴部太盛。兼有其阳。乃病之极矣。亟泻其阴。峻补其阳。病有昼则发热。夜则安然。是阳气自盛于本部也。有昼则安然。夜则燥烦。是阳气下陷于阴中也。名曰热入血室。病有昼则操作。夜则烦躁。是阳极太盛。兼有其阴。当亟泻其阳。峻补其阴。为阴气将竭。重阳者生。重阴者死。宜亟攻之。病有昼则恶寒。夜则烦躁。饮食不入。病名曰阴阳交。交者死矣。
病机论
论曰。察病机之要理。施品味之性用。然后明病之本焉。故治病不求其本。无以去深藏之大患。故掉眩收引。膹郁肿胀。诸痛痒疮。皆根于内。夫百病之生也。皆生于风寒暑湿燥火。以知化之变也。经言盛者泻之。虚者补之。余昔以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桴鼓相应。犹拔刺雪污。工巧神圣。可得备闻。灵枢经曰。刺久而犹可拔。污久而犹可雪。庄子曰。雪犹洗也。岐伯曰。审察病机。无失气宜。此之谓也。
黄帝曰、愿闻病机何如。岐伯对曰。诸风掉眩。皆属于肝。少虑无怒。风胜则动。肝者。罢极之本。魂之藏也。其华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气。其味酸。其色苍。为将军之官。谋虑出焉。此为阴中之少阳。通于春气。其脉弦。王注曰。肝有六大叶、一小叶。如木甲坼之状。经所谓其用为动。火乃木之为动。火太过之政亦为动。盖火木之主暴速。所以掉眩也。掉摇也。眩昏乱也。旋运皆生风故也。是以风火皆属阳。阳主动。其为病也。胃脘当心痛。上支两胁。膈咽不通。食饮不下。甚则耳鸣眩转。目不识人。善暴僵仆。里急緛戾。胁痛呕泄。甚则掉眩癫疾。两胁下痛引少腹。令人怒也。虚则目视目□巟目□巟无所见。善恐如人将捕之。凡病肝木风疾者。以热为本。以风为标。故火本不燔。遇风烈乃焰。肝本不甚热。因金衰而王。肺金不胜心火。木来接于金。故诸病作矣。其为治也。燥胜风。王注曰。风自木生。燥为金化。风余则制之以燥。肝胜治以清凉之气也。木气之下。金气承之。又曰。风淫于内。治以辛凉。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故木主生荣。而主春。其性温。故风大则反凉而毁折。是兼化制其木也。故风病过急。反而中外燥湿。是反并金化也。故非为金制其本。是甚则如此。中风偏枯者。由心火暴甚。而水衰不能制。则火实克金。金不能平木。则肝木胜而兼于火热。则卒暴僵仆。凡治消瘅仆击。偏枯痿厥。气满发逆肥贵人则膏粱之疾也。故内藏气平则敷和。太过则发生。不及则委和。
诸痛痒疮疡。皆属于心。静则神明。热胜则肿。心者生之本。神之象变也。其华在面。其充在血脉。为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其脉钩。其味苦。其色赤。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此为主官。阳中之阳也。王注曰。心形如未敷莲花。中有七空。以导引天真之气。神明之宇也。经所谓其用为燥火。燥性动。其明于外。热甚火赫。烁石流金。火之极变也。燔<?火苪>山川。旋及屋宇。火之灾眚也。故火非同水。水智而火愚。其性暴速。其为病也。当胸中热。嗌乾。右胁满。皮肤疼痛。寒热咳嗽。唾血。血洩。鼽衄。嚏呕。溺色变。甚则疮痒胕肿。肩背臑痛。缺盆中痛。疡疼身热。惊惑恶寒。战栗谵妄。悲忘衄蔑。语笑。疮疡。血流狂妄。目赤。胸中痛。胁支满。胁下痛。胸膺肩胛间痛。背痛。虚则胸腹大。胁下与腰背相引而痛。其为治也。以寒胜热。王注曰。小热之气。凉以和之。大热之气。寒以取之。甚热之气。汗以发之。发之不尽制之。制之不尽求其属以衰之。又曰。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经曰。气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此之谓也。是以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心欲聏。急食咸以聏之。君火之下。阴精承之。木气之下。是故火主暴虐也。故燥万物者。莫熯乎火。夏月火热极。甚则先失气薰味。而万物反润以水。出液林木。津流及体。热极而反汗液出。是火极而反兼水化。俗以难辨。认是作非。不治巳极。反攻王气。是不明标本。但随兼化之虚象。妄为其治。反助其病。而害于生命多矣。故此藏平则昻明。太过则赫曦。不及则伏明。王注曰。百端之起。皆自心生。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味知气化。湿胜则濡泄。脾者仓廪之官。本营之居也。名曰器。能化糟粕。转味而出入者也。其华在唇。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黄。又名谏议之官。五味出焉。此至阴之类。通于土气。为阴中至阴。脾也。其脉缓。王注曰。脾形象马蹄。内包胃腕。象土形也。其用为化兼四气。聚散复形。群品以生。溉灌肝心肾肺。主于时。寄王四季。经所谓善不可见。恶可见也。其液入骤注。其灾霖溃。其为病也。胕肿骨痛。阴痹按之不得。腰脊头颈痛。时眩。大便难。阴气不用。饮食不欲。咳唾则有血。积饮痞。膈中满。霍乱吐下。为善饥。肉痿。足不收。胁月□真。呕吐。洩注下。王注曰。脾热之生。虚则腹满。肠鸣。飧洩。食不化者。有胃之寒者。有胃之热者。色白澄澈清冷。皆属于寒。色黄水赤浑浊。皆属于热。故仲景曰。邪热不杀谷。水性疾速。此之谓也。其为治也。风胜湿。湿自土生。风为木化。土余则制之以风。脾盛治之以燥。故湿伤肉。湿胜则濡泄。甚则水闭胕肿。王注曰。湿为水。水盛则肿。水不行。肉色已消。又曰。湿气为淫。皆为肿满。但除其湿。肿满自衰。若湿气在上。以酸吐之。湿气在下。以苦泄之。以淡渗之。治湿之法。不下小便。非其治也。故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若湿上甚而热。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汗为散而止。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又曰。土气之下。木气承之。本草曰。燥可去湿。桑皮赤小豆之属。王注曰。半身已上。湿气有余。火气复郁。所以明其热能生湿。经所谓风寒在下。燥热在上。湿气在中。火游行其间。是以热为用矣。故土主湿。云雨霒而宏静。雨热极甚。则飘骤散落。是反兼风木制其土也。若脾湿土自壅。燥去其湿。以寒除热。脾土气衰。以甘缓之。所以燥泄。积饮痞膈满肿湿热乾涸消渴。慎不可以温药补之。故积温成热。性之温乃胜气之药也。藏喜新而恶陈。常令滋泽。无使乾涸。故此土平则备化。太过则敦阜。不及则卑监。
诸气膹郁。皆属于肺。肺气常清利。燥胜则乾。肺者。气之本。魄之处也。其华在毛。其充在皮。其味辛。其色白。而为相傅之官。治节出焉。为阳中之少阳。通于秋气。其脉毛。王注曰。肺之形象人肩。二大叶、一小叶。中有二十四空行列。以布分诸藏清浊之气。经所谓其用为固。其变肃杀。其眚苍落。其为病也。骨节内变。左胠胁痛。寒积于中。感雪太凉。变候咳。腹中鸣。注泄鹜溏。咳逆。心胁满。引小腹。善暴痛不可反侧。嗌乾面尘。色恶腰痛。丈夫<?疒颓>疝。妇人少腹痛。浮虚鼽。尻阴股髀月□聑胻皆病皴揭。实则喘咳逆气、肩背痛。汗出尻阴股膝髀。虚则少气不能报息。耳聋嗌乾。其为治也。热胜燥。燥自金生。热为火化。金余则制之以火。肺胜则制之以苦。又曰。金气之下。火气承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苦辛。以苦下之。若肺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王注曰。制燥之胜。必以苦温。故受乾病生焉。是以金主于秋而属阴。其气凉。凉极。天气清明。而万物反燥若火。是金极而反兼火化也。故病血液衰也。燥金之化。极甚则烦热气郁。痿弱而手足无力。不能收持也。凡有声之痛。应金之气。故此藏气平则审平。太过则坚成。不及则从革也。
诸病寒热。皆属于肾。水静养动耗。寒胜则坚。肾者主蛰。封藏之本。精之处也。其华在发。其充在骨。其味咸。其色黑。为作强之官。伎巧出焉。为阴中之阴。通于冬气。其脉石。王注曰。肾藏有二。形如二豆相并。而曲附于膂筋。外脂里白表黑。主藏精。故仙经曰。心为君火。肾为相火。是言在肾属火。而不属水也。经所谓膻中者臣使之官。喜乐出焉。故膻中者在乳之间。下令在于肾。是火居水位。得升则喜乐出焉。虽君有二火之气。论其五行造化之理。同为热也。故左肾属水。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右肾属火。游行三焦。兴衰之道。由于此故。七节之旁。中有小心。是言命门相火也。经所谓其变凝冽。其清冰雹。其为病也。寒客心疼。腰腿痛。大关节不利。屈伸不便。苦厥逆痞坚。腹满寝汗。实则腹胫肿。喘咳身重。汗出憎风。虚则胸中痛。大小腹痛。清厥意不乐。王注曰。大小腹。大小肠也。此所谓左肾水发痛也。若夫右肾命门相火之为病。少气。疮疡疥癣。痈肿胁满。胸背首面四肢浮肿。腹胀呕逆。瘛痵骨节痛引动注下。温疟腹中暴痛。血溢流注精液。目赤心热。甚则瞀昧暴痛。瞀闷懊憹。口□建呕疮疡。惊躁喉痹耳鸣。呕涌暴注。瞤瘛暴死。瘤气结核丹熛。皆相火热之胜也。其为治也。寒胜热。热胜寒。若热淫于内。治以咸寒。火所胜。平以咸冷。故相火之下。水气承之。如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甘辛。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又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欲坚。食苦以坚之。故水本寒。寒极则冰。水如地而能载物。冰发而雹雪。是水寒亢极。反似克水之土化。是谓兼化也。所谓寒病极者。反肾满也。左肾不足。济之以水。右肾不足。济之以火。故此藏水平则静顺。不及则涸流。太过则流衍。
诸厥固泄。皆属于下。厥谓气逆。固谓禁固。气逆则肝肾失守。失守则不能禁固。出入无时。燥湿不恒。故气下则愈也。经所谓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诸痿喘呕。皆属于上。肺者藏之长也。为心之华盖。故肺热叶焦发痿躭。是气郁不利。病喘息而呕也。呕谓呕咸水。火气炎上之象也。胃膈热甚则为呕也。若衰火之炎。痿躭则愈。利肺之气。喘息自调也。道路开通。吐呕则除。凡病呕涌溢食。皆属之火也。王注曰。内格呕逆。食不得入。是有火也。经所谓三阳有余。则为痿易。王注曰。易有变易。常用自痿弱无力也。故此者热之明矣。诸热瞀瘛。皆属于火。热气甚则浊乱昏昧也。瞀瘛乃昏也。经所谓病筋脉相引而急名曰瘛者。故俗谓之搐是也。热胜风。搏并于经络。故风主动而不宁。风火相乘。是以热瞀瘛而生矣。治法祛风涤热之剂。折其火势。热瘛可立愈。若妄加灼火。或饮以发表之药。则取死不旋踵。
诸禁鼓栗如丧神守。皆属于火。禁栗惊惑。如丧神守。悸动怔忡。皆热之内作。故治当以制火剂。其神守血荣而愈也。
诸痉项强。皆属于湿。寒湿同性。水火同居。故足太阳膀胱经属水。而下所以湿可伤也。其脉起目内眦。上额。交于颠上。其支者、从颠入络于脑、还出别下项。故主项强。太阳表中风。加之以湿。客于经中。内挟寒湿。则筋脉搐急。故颈项强而不柔如此。太阳伤湿。当详有汗。治以疏湿祛风。缓发表而愈也。
诸逆冲上。皆属于火。冲攻也。火气炎上。故热甚则郁于内也。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肺主于气。贵乎通畅。若呕涌溢。食不下也。肺胀而腹大。是以火主长而高茂。形见彰显。升明舒叶。皆肿之相也。热去则见顺利也。
诸躁狂越。皆属于火。胃实则四肢实而能登高也。故四肢者诸阳之本。经所谓阳胜阴则脉流薄疾。病乃狂。是以阳胜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痚。神明之乱也。故上善若水。下愚若火。此之谓也。治之当以补阴泻阳。夺其食则病已也。
诸暴强直。皆属于风。暴虐而害也。强劲有力、而不能和柔也。乃厥阴风木势甚而成此。王注曰。阳郁于内。而阴行于外。千金曰。强直为风。治泻火补金。木能自平也。
诸病有声。鼓之如鼓。皆属于热。腹胀大。而敲之有声如鼓者。热气甚则然也。经所谓热胜则肿。此之类也。是以热气内郁。不散而聚。所以扣之如鼓也。诸腹胀大。皆为里证。何以明之。仲景曰。少阴病腹胀大不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所谓土胜水则乾。急与大承气汤下之。以救肾水。故知无寒。其热明矣。
诸病胕肿。疼酸惊骇。皆属于火。胕肿。热胜于内。则伤气滞故也。疼酸。由火实制金。不能平木。则木王而为酸者。肝之味也。故经所谓二阳一阴。发病主惊骇。王注曰。肝主之原。火其本也。自心火甚则善惊。所以惊则动而不宁也。故火衰水平。治之本也。
诸转反戾。水液浑浊。皆属于热。热气燥烁于筋。故筋转而痛应风。属于肝也。甚则吐不止。暍热之气。加之以泄。湿胜也。若三气杂。乃为霍乱。故仲景曰。呕吐而利。名为霍乱。故有乾霍乱。湿霍乱。得其吐利。邪气得出。名曰湿霍乱也。十存八九。若不得吐利。挥霍撩乱、邪无所出。名曰乾霍乱。十无一生者。皆以冒暑中热。饮食不节。寒热气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则为此病。若妄言寒者大误矣。故热则小便浑而不清。寒则洁而不浊。故井水煎汤。沸则自然混浊也。
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属于寒。水液为病寒也。故水清净。其气寒冷。水谷不化而吐利。其色白腥秽。传化失常、食已不饥。虽有邪热不杀谷而不饥者。无倦而常好动。其便色黄而酸。王注曰。寒者。上下所以出。及吐出溺出也。又曰。小寒之气。温以和之。诸呕吐酸。暴注下迫。皆属于热。流而不腐。动而不蠹。吐呕吐酸者。胃膈热甚。则郁滞于气。物不化而为酸也。酸者。肝木之味。或言吐酸为寒者误也。暴注者是注泄也。乃肠胃转化失常。经所谓清气在下。则生飧泄。下迫者后重里急。窘迫急痛也。火性急速。而物不化故也。俗云虚坐弩责而痛也。
诸涩枯。涸乾。劲皴揭。皆属于燥。涩枯者水液气衰少。血不荣于皮肉。气不通利。故皮肤皴揭而涩也。及甚则麻痹不仁。涸乾者火多水少。系辞云。燥万物者莫熯乎火。故火及热甚。水溢乾而不调润于身。皮肤乃启裂。手足有如斧伤。而深二三分者。冬月甚而夏月衰。故法曰。寒能收敛。收敛则燥涩皴揭。热能纵缓。则滋荣润泽。此皆属燥金之化也。王注曰。物之生滑利。物之死枯涩。其为治也。宜开通道路。养阴退阳。凉药治之。荣血通流。麻木不仁。涩涸。乾劲。皴揭。皆得其所。慎勿服乌附之药。经所谓金木水火土运行之数。寒暑燥湿火风临御之化。则天道可见。民病可调。凡受诸病者。皆归于五行六气胜复盛衰之道矣。王注曰。人生有形。不能无患。既有其患。亦常有逃生化。出阴阳者也。故曰谨守病机。各司其属。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痚其血气。令得调达。而致和平。此之谓也。
三因论
夫人禀天地阴阳而生者。盖天有六气。人以三阴三阳而上奉之。地有五行。人以五脏六腑而下应之。于是资生皮肉。筋骨。精髓。血脉。四肢九窍。毛发。齿牙。唇舌。总而成体。外则气血循环。流注经络。喜伤六淫。内则精神魂魄志意。喜伤七情。六淫者。寒暑燥湿风热。七情者。喜怒忧思悲恐惊。若将护得宜。怡然安泰。役冒非理。百病生焉。病症既成。须寻所自。故前哲示教。谓之病源。经不云乎。治之极于一者。因得之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经。以从其意。是欲知致病之本也。然六淫天之常气。冒之则先自经络入内。合于腑脏。为外所因。七情人之常性。动之则先自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其如饮食饥饱。叫呼伤气。尽神度量。疲极筋力。阴阳违逆。乃至虎狼毒虫。金疮踒折。疰忤附著。畏压溺等。有背常理。为不内外因。金匮有言。千般痬难。不越三条。以此详之。病源都尽。如欲救疗。就中寻其类例。别有三因。或内外兼并。淫情交错。推其深浅。断以所因为病源。然后配合诸证。随因施治。药石针艾。无施不可。
内外伤论
辨脉。古人以脉上辨内外伤于人迎气口。人迎脉大于气口、为外伤。气口脉大于人迎为内伤。此辨固是。但其说有所未尽耳。外感风寒有余之证。是从客邪来也。其病必见于左手。左手主表。乃行阳二十五度。内伤饮食。及饮食不节劳役所伤。皆不足之病也。必见于右手。右手主里。乃行阴二十五度。故外感寒邪。则独左寸人迎脉浮紧。按之洪大。紧者急甚于弦。是足太阳寒水之脉。按之洪大而有力。中见手少阴心火之脉。下与壬合。内显洪大。乃伤寒脉也。若外感风邪。则人迎脉缓而大。或大于气口一倍。或两倍三倍。内伤饮食。则右寸气口脉大于人迎一倍。伤之重者过之。少阴则两倍。太阴则三倍。此内伤饮食之脉。若饮食不节。劳役过甚。则三脉遍见于气口。是心火刑肺。其肝木挟心火之势亦来薄肺。经曰。侮所不胜。寡于畏者是也。故气口脉急大而数。时一代而涩也。涩者肺之本脉。代者。元气不相接。脾胃不及之脉。洪大而数者。心脉刑肺也。急者。肝脉挟心火而反克肺金也。若不甚劳役。惟右关脾脉大而数。谓独大于五脉。数中微缓。时一代也。如饮食不节。寒温失所。则先右关胃脉损弱。甚则隐而不见。惟内显脾脉之大数微缓时一代也。宿食不消。则独右关脉沉而滑。经云。脉滑者有宿食也。以此辨之。岂不明白易见乎。
辨寒热。外伤寒邪之证。与饮食不节劳役形质之病。及内伤饮食。俱有寒热。举世尽将饮食失节劳役不足之病。作外伤寒邪有余表实之证。反泻其表。枉死者多矣。外伤寒邪。发热恶寒。寒热并作。其热也翕翕发热。又谓之拂拂发热。发于皮毛之上。羽毛之拂。明其热在表也。是寒邪犯高之高者也。皮肤毛腠者。阳之分也。是谓之元气所滋养之分也。以寒邪乘之。郁遏阳分不得伸。故发热也。其面赤。鼻气拥塞不通。心中烦闷。稍似袒裸露其皮肤。已不能禁其寒矣。其表上虚热。止此而已。其恶寒也。虽重衣下幕。逼近烈火。终不能御其寒。一时一日。增加愈甚。必待传入里作下证乃罢。其寒热齐作。无有间断也。其内伤饮食不节。或劳役所伤。亦有头痛项强腰痛。与太阳表证。微有相似。余皆不同。论中已辨之矣。内伤不足之病。表上无阳。不能御风寒也。此则常常有之。其燥热于肾者间而有之。与外中寒邪略不相似。其恶风寒也。盖脾胃不足。营气下流而乘肾肝。此痿厥气逆之渐也。为胃气平常饮食入胃。其营气上行以输其心肺。以滋养上焦之皮肤腠理之元气也。既下流。其心肺无所禀受。皮肤间无阳。失其营卫之外护。故阳分皮毛之间虚弱。但见寒。或居阴寒处。无阳日处。便恶之也。此常常有之无间断者也。但避风寒。及温暖处或添衣盖。温养其皮肤。所恶风寒便不见矣。是热也。非表伤寒邪皮毛间发热也。乃肾间受脾胃下流之湿气。闭塞其下。致阴火上冲。作蒸蒸而燥热。上彻头顶。旁彻毛皮。浑身燥热作。须待裸衣露居。近寒凉处则已。或热极而汗出亦解。彼外伤恶寒发热。岂有汗出者乎。若得汗出则病愈矣。以此辨之。岂不如黑白之易见乎。当内虚而伤之者燥热也。或因口吸风寒之气郁其阴火。使咽鬲不通。其吸入之气欲入。为鬲上冲脉之火所拒。使阴气不得入。其胸中之气。为外风寒所遏。郁郁而不得伸。令人口开目瞪。极则声发于外。不能上下。塞于咽中。而气欲绝。又或哕呕咽吐。而燥热发。必有所因。凡有此证。其表虚恶风寒之证复见矣。表虚之弱。为阴火所乘。燥发须臾而过。表虚无阳。不任风寒复见矣。是表虚无阳。常常有之。其燥热则间而有之。此二者不齐作。燥作寒已。寒作燥已。非若外伤之寒热齐作。无有间断也。百病俱有身热。又谓之肌热。又谓之皮肤间热。以手扪之方知者是也。乃肌体有形之热也。亦须皆待阴阳既和。汗出则愈矣。慎不可以此上辨之。以其虚实内外。病皆有之。故难辨耳。只依先说病人自觉发热恶寒之热。及躁作之热上辨之、为准则矣。
辨外感内伤恶风。外感八风之邪。乃有余之证也。内伤饮食不节。劳役所伤。皆不足之病也。其内伤亦恶风自汗。若在温暖无风处。则不恶矣。与外伤鼻流清涕头痛自汗颇相似。细分之时异耳。外感风邪。自汗头痛。鼻流清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时。增加愈甚。直至待入里作下证。乃罢。语声重浊。高厉有力。鼻息壅而不通。能食腹中和。口别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动摇。便着床枕。非扶不起。其内伤。与饮食不节劳役所伤者。亦恶风。居露地中。兼大漫风起却不恶也。惟门窗隙纸中贼风来大恶也。与伤寒伤风。俱不同矣。况鼻流清涕头痛自汗间而有之。鼻中气短。少气不足以息。语则气短而怯弱。妨食或不下。或不饮食。三者互相有之。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别五谷之味。小便频数而不渴。初劳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黄。大便常难。或秘或结或虚坐。只见些小白脓。时有下气。或泄黄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结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胸中闭塞。如刀劙之痛。二者亦互相见、不并出也。有时胃脘当心而痛。上肢两胁痛。心脐下相火之势。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阳明之经逆行。乱于胸中。其气无止息。甚则高喘。热伤元气。令四肢不收。无气以动。而懒倦嗜卧。其外感风寒。俱无此证。故易为分别耳。复有一等。乘天气大热之时。在于路途田野中劳形得之。更或有身体薄食少。劳役过甚。又有修善长斋之人。有气久虚而因劳役得之者。皆与阳明热白虎汤证相似。必肌体扪摸之壮热。必躁热闷。大恶渴而饮水。以劳过甚之故。亦身疼痛。始受病之时。特与中热得有余之病相似。若误与白虎汤。旬日必死。此证脾胃太虚。元气不足。鼻口中气。皆短促而上喘。至日转以后。足阳明得时之际。病必可减。若是外中热之病。必到日晡之际。大作言□严语。其热增加。大渴饮水。烦闷不止。其劳役不足者。皆无此证。尤易为分解。若得有难决疑似之证。必当待一二日而求医治疗。必不至错矣。或因劳役动作。肾间阴火沸腾。事闲之际。于大舍之内。或于阴凉处。或解脱衣裳。更有新浴。或身闲于背阴处坐卧。其阴火不行。还归肾间。皮肤腠理。极虚无阳。但风来或为寒凉所遏。表虚不任其风寒。自认外感风寒。求医解表。以重绝元气。取祸如翻掌。苟幸而免者。致虚劳气血皆弱。不能完复。且表已虚之人。为风寒所遏。亦是虚邪犯表。始病一二日之间。时与外中贼邪有余之证。颇有相似处。故致疑惑。诸医者只于气少气盛上辨之。其外伤贼邪。必语声前轻后重。其声高厉而有力。若是劳役所伤。饮食不节。表虚不足之病。必短气。气促上气。高喘懒语。如有所问难。勉强对答一两句。其声困弱而无力。至易见也。
分内外伤治法
内经调经篇云。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乃天之邪。感则伤人五脏。是八益之邪。故曰。风从上受之。其中人也高。俗言伤风伤寒者是也。治法。邪在皮者。汗而发之。
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乃水之寒热。感则害人六腑。是七损之病。故曰。湿从下受之。经言饮食劳倦则伤脾。俗言内伤饮食是也。又云。劳则气耗。热伏荣中。阳气不得伸。故头痛耳鸣。九窍不利。皆肠胃之所生也。治法。邪在下者。引而竭之。
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于皮肤。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络脉。络脉满则输于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于分腠之间。其脉坚大。故曰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
此重明八益之邪伤人中人也。高是客邪表受风寒。
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荣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决然不痛。
此清虚之地气伤人也。必从足始。故曰。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脉。夫百病之变。皆生于风雨寒暑。及饮食居处。阴阳喜怒。针经解云。若身形不虚。外邪不能伤。故知百病皆由喜怒不节。劳役形体。饮食不调。胃气一失。荣气不生。阴火乘之。清气伏匿于下焦。阴火阴血上涌。闭塞九窍。元气逆行。百病之变。由是来矣。是知清静之气。不可妄劳。胃气不可不养。若能志闲而少欲。心安而不惧。形劳而不倦。乃天清地,净。百骸和畅。得尽天年。
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岐伯曰。喜怒不节。则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上。故曰实矣。
夫阴气逆上者。盛怒得之。非喜也。喜则气和。此喜之一字。传写误矣。前已有说。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是谓盛怒也。先说热中一段内云。血并于上为善怒。举此两段为证。言喜者误矣。
帝曰阴之生虚奈何。岐伯曰。喜则气下。悲则气消。则脉虚空。因寒饮食。寒气熏满。则血泣气去。故曰虚矣。
辨云。阴虚者。说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按阴阳应象大论云。喜怒伤气。今言喜气下行者非也。喜则气和。以此证之。饮食劳倦。是为阴病。非阳喜之病。皆阳气不足。阴气有余。但遇天阴寒。心不乐。病必增加。故言悲则气消。若遇晴暖、心喜乐。或美食充口。其病皆去。圣人立法。只宜补阳。复其阳道。知非喜伤气也。
帝曰经言阳虚则外寒。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此一段帝问。在表阳病。在里阴病四证。阳虚则外寒。阳胜则外热。此明客邪伤表六淫有余之证。阴虚则内热。阴盛则内寒。饮食脾胃病。始于热中。终于寒中。
岐伯曰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今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寒栗。
阴栗、谓心寒栗也。非战动。又明阳虚生外寒。此风寒伤表。有余病也。
阴虚生内热奈何。岐伯曰。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薰胸中。故内热。
此再明湿从下受之病之形状。乃水谷之寒热。则害人六腑。此中焦不足。脾胃先受病。乃饮食劳倦。始受热中。
阳盛生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
此乃末传客寒化热。当下也。故经云。人之伤于寒则为病热是也。
阴盛生内寒奈何。岐伯曰。厥气下密。寒气积于胸中而不泻。不泻则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血脉不通。其脉盛大以涩。故中寒。
此再明脾胃不足。劳役形体。中焦荣气受病。末传寒中。惟宜补阳泻阴。
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于营。取气于卫。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
此一段明脾胃荣气不足。从阴引阳。并泻血络经隧。荣者主血。阴气也。卫者主气。阳气也。夫行针之道。必先知形之长短。骨之广狭。循三备法。通计身形。以施分寸。故曰用形也。四时多少高下、具在下篇。此脾胃不节。荣卫不行。始病热中。经隧阴血。三里阳气。
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泻奈何。
此复问八风表邪。及伤寒客邪、在外有余之证。惟宜泻之。血气以并。及阴病劳役。脾胃湿从下受。中虚不足之证。
岐伯曰。泻实者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谓大泻。必切而出。大气乃屈。
言欲开其穴而泄其邪气。切。谓急也。言急出针也。予详切字之义。非急出针也。切其穴路。以防真气泄。止出其针。以利其路。独令邪气出。令针头引出其邪。恐针带出真气。此切之意也。针解论云。疾而徐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也。大气。谓大邪气也。屈、谓退伏也。有余外证。
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内针。气出针入。针空四塞。精无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动气候时。近气不失。远气乃来。是谓追之。
此治法不足内病脾胃也。
帝曰、夫子言虚实者有十。生于五藏五脉耳。夫十二经脉皆生其病(按、甲乙经曰。皆生百病。太素同)。今夫子独言五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经脉之病。皆有虚实。何以合之。岐伯曰。五藏者。故得六腑以为表里。经络之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病在脉调之血(心主脉。脉主血。荣病治在心。调血脉)。病在血调之络(肝主血。血病治在肝。调之络)。病在气调之卫(肺主气。其病治在卫。此五藏之气也。视何藏以调之)。病在肉调之分肉(脾主肉。病在血络。以锋针决之。故曰血实宜决之)。病在筋调之筋(肝主筋。病在筋治在肝血)。病在骨调之骨(肾主骨。骨病治在肾。热则疾之。寒则留之)。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筋病在脾者。以燔针劫刺治在经。筋急者熨络。先令气行也)。病在骨焠针药熨(肾主骨。以大寒为骨痹者。先药熨焠刺。焠刺即燔针也)。病不知所痛、两躥为上(病在阴躥阳躥。癫癵瘛痵。不知所苦。两躥为上者。取中脉穴。是足太阳太阴外踝下也)。身形有痛。九候莫辨。则缪刺之。病在于左。而右脉病者巨刺之(大气不能过关尺者。巨针刺之必矣)。谨察其九候。针道备矣。
调经篇云。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夫风雨寒暑者。自外而感伤其形。伤形为有余。当泻之。仲景之书已备。至于饮食居处、阴阳喜怒、自内而致伤其气。伤气为不足。当补之。诸书所载。略而未详。今随证立方。并四时加减详论之(诸方载脾藏门饮食劳倦类)。
医学发明冲督任脉云。二十八难曰。奇经八脉者。既不拘于十二经。皆何起何继也。然督脉者。起于下极之兪。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入属于脑。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阳明之经。夹脐上行。至胸中而散。
夫督任冲。三脉者为一源。始于二阴之间。分为三脉。任脉者。起于会阴穴。根于曲骨。入前阴中。出腹里、过脐上行。附足厥阴之经。为生化之源也。贯穿诸经。无所不系焉。冲者。分为二道。起于会阴。根于气冲。为二道入腹中。夹脐两旁上行。附足阳明之脉。至胸中而散。一说上至脑耳上角。下至足内踝络跗上。若搐如引绳之状。上下动之。若一贯诸经之脉。无所不到。以其从胃脉故也。十二经之海也。并为生化升降之主。督脉者。出于会阴。根于长强。上行脊里至于巅。附足太阳膀胱之脉。膀胱者。谓阳之首。又曰巨阳。荣卫之气系焉。督脉为附。督者都也。能为表里上中下十二经之病焉。此督任冲三脉之起末也。今邪客冲督二脉。系根在下焦。下焦者。里也地道也血也阴分也。自脐已下至足少阴分。下至骨髓。主行阴二十五度于夜。所受之邪。客之于内。俗呼为杂病焉。散于十二经络。百病形相。无有定止。其邪之张也。有若流水。犯于少阴之脉。甚则烦心。神明不安。加劳役则如乾霍之状。瞋目则魂如去浪。甚则内闭九窍。外壅肌肉。卫气散解。阳道不行。名曰煎厥。乃阴气大盛。大势之来也。其苦百端。不可名状。病之重者。无过于此。折人天年。治当从阴引阳。先泻冲督。以三棱针挈其阴火。是治其源。泻以苦寒之剂。佐以辛热。乃寒因热用。为下焦如渎。经云。在下者引而竭之。圣人之法。以其近于二阴。故从权也。然闭于便溺者可也。如便溺已通。不当利大小便。宜泄之于其内。急宜苦酸味薄者。从阴中以升发阳气。佐以辛甘温热于阳分。使得彻于皮毛卫气之分。亦是助荣卫之气。此药若服。当一大泻。此一泻反助阴气。从权泄热。不得已而用之。不极勿用。当从火郁。是为上治。从阴发阳。候其阳道升。气平乃止。骨空论三脉为此类颇异。
三十六难曰、藏各有一耳。肾独有两者何也。曰。肾两者非皆肾也。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诸精神之舍。元气之所系也。故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知肾有一也。
洁古云。一者男子妇人皆以左为肾右为命门。男子藏精者气海也。妇人系胞者血海也。所主者二。受病者一也。东垣云。夫肾有两者。分水火之异。左肾属水。肾气通于耳。又主骨。又主大便难。取足少阴。右肾属火。男子藏精施化。妇人系胞有孕。启玄子曰。男曰作强。女曰技巧。造化形容。生化则异。受病则同。叔和云。尺脉第三同断病。又云。积液多成唾。水胜也。焦烦水易亏。火胜也。水胜则泻水。火胜则泻火。仲景以姜附汤泻水。大承气汤泻火。是伤寒变证也。人人生命。皆系于此。得不辨乎。
三十七难曰、邪在六府。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五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荣也。故曰格。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荣也。故曰关。阴阳俱盛。不得相荣也。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其命而死矣。经言气独行于五藏不荣于六府者何也。曰。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脉营于五藏。阳脉营于六府。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而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藏府。外濡于腠理。
解云。邪在五藏者、以明水谷之寒热。感则害人六府。是饮食不节。劳役形体。以伤六府。元气有亏。阳气不行。便为七损之病。五藏乃伤。内经云。阴虚生内热。传变之极。则阴盛生内寒者。是也。邪在六府者、是明天之邪气。感则伤人五藏。是外生风邪八风之变。天有八风。人有五藏。乃八益之邪。外伤筋骨。筋骨疼痛。非扶不起。谓系属五藏。故以五藏明之也。内经复解之云。阳虚生外寒。传变甚。则云阳甚生外热。与此意同。故外伤风寒者。谓之寒伤形。筋骨乃应。内伤饮食劳役者。谓之热伤气。肺之元气乃应。皆始受病之邪也。又曰。五藏不和。则九窍不通。正谓饮食不节。劳役形质。脾胃有伤。奇邪阴火之作过也。六腑不和。则留结为痈。阳气盛有余之邪也。经曰。风寒伤形。忧恐忿怒伤气。气伤脏乃病。脏病形乃应。形伤筋骨乃应。此形气内外之相应也。天之邪气。风寒六淫客邪有余之变。始则阳受外寒。暮传下行入里。而为阳盛生外热。饮食所伤水谷之寒热。先为忧喜忿怒所伤元气。饮食劳役为之变应诸病。从此变而不出矣。故忧喜忿怒饮食。不可不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