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叶颙传· 脱脱,阿鲁图
叶颙字子昂,兴化军仙游人。绍兴元年(1131),叶颙考中进士,被任命为广州南海县主簿,代理县尉。南海县发生盗寇事件,知州檄令巡、尉一同追捕盗寇,巡检抓获盗寇十多人,他把功劳归于叶
颙,叶颙说:“掠取荣誉、欺骗君主、侥幸得赏,三者都是有罪的,我不愿这么做。”将帅曾开很高兴。
叶
颙被任命为信州贵溪县知县。当时皇上诏令实行经界法,郡府商议按上中下三等定田税,叶颙请求把田分为九等,郡守听从了他的意见,令信州的六个县以贵溪所行的经界法为模式。
叶
颙为绍兴府上虞县知县。凡是徭役,叶颙命令百姓自己排列物力高下,不再由官吏分派,百姓都欣然如实呈报财产数目。叶颙又令催租时分别写清名目交给百姓,约定时间让他们按照规定的数目自己到县庭交纳户租,叶
颙亲自看守着百姓交入,对此百姓都认为很方便。将帅曹泳命令百姓提前交纳今年夏租的十分之八,叶颙请求稍稍宽限期限,曹泳大怒。等到麦子丰收时,上虞县百姓交纳的租税反而是各县数量之最,曹泳十分高兴,许诺向朝廷推荐叶
颙,叶颙坚决拒绝了。
贺允中向朝廷推荐叶颙,说他静肃、谦让,皇上于是召见叶颙。叶颙论述国仇未报,中原之民每天企盼着皇上返回,其言语十分恳切,高宗很高兴地接受了。叶
颙拜官将作监簿。叶颙为处州知州,青田县令陈光献上剩余的钱一百万,叶颙把他所献的钱充当所应当交纳的赋税。汤思退的哥哥住在处州,其家奴屠杀牲口并买酒喝,触犯了禁令,叶
颙以法论处,汤思退很不高兴。适值常州拖欠缗钱四十万,郡守被牵连免职,叶颙被调到常州任知州。
金侵犯宋边境,高宗到建康视察军队,经过毗陵,叶
颙被恩赐上船上对话,于是他说:“恢复国土莫如先选用将相,旧相张浚被贬很久没有发生什么意外,这是天意让他留下来辅佐陛下呀。”叶
颙刚到常州郡时,郡内没有十天、一个月的储蓄,没有一年余下缗钱二十万。有人劝他献出余款,叶颙说:“这些钱名义是剩余的,实际上不是重征就是横敛来的,这是百姓的膏血呀,以百姓的利益来换取赏赐,我们心中实在感到耻辱。”
皇上召叶
颙为尚书郎,拜他为右司。皇上诏令求直言,叶颙上疏说:“陛下以手足之情对待至亲,交给他们州郡的重任,这是有利于一人而害了一方呀。”人们称赞叶
颙正直。叶颙拜官吏部侍郎,又为权尚书。当时七个部门的弊病未除,叶颙上疏说明选部之所以产生弊病的原因,于是他与郎官编写了七个部门的条例为一书,皇上很高兴,命令把它刻在板上对外颁行。
叶
颙拜官端明殿学士,又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武臣梁俊彦请求对沙田、芦场收税,皇上问叶颙的意见,叶颙回答说:“沙田是江边的土地,田随着沙的涨落而出没不定,至于芦场我不清楚。况且绍兴三十一年(1161)战火兴起,芦场田租一并恢复,今天沙田已不堪其扰。”皇上说“:正如你所说的。”叶
颙到中书堂,召见梁俊彦并恳切地指责他说:“你言利以求进升,万一因此而惹起事端,杀了你也不足以负起责任。”梁俊彦惶恐不安,大汗淋漓。当天,皇上诏令沙田、芦场的租税一起免去。
御史林安宅请求在两淮流通铁钱,叶
颙极力说不行,林安宅内心愤愤不平,他入枢府后,就上书攻击叶颙说:“叶颙之子接受宣州富人周良臣的钱一百万,使周良臣得以监守镇江大军仓。”御史王伯庠也这样说他。叶
颙乞求派官吏调查清楚,同时他以资政殿学士之职提举洞霄宫。皇上把这件事下派到临安府调查核实,当时王炎为临安府知府,皇上令王炎亲自审理此事,结果未发现叶
颙之子贪赃的丝毫迹象。审理结果上报后,皇上认为林安宅、王伯庠所报失实,一起免去他们的官职,仍贬林安宅到筠州去,召叶
颙进宫。叶颙进宫拜见皇上,皇上安慰他说:“你的清白德行从此更加醒目了。”
叶颙拜官知枢密院事,未上任,又被提为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叶
颙首先推荐汪应辰、王十朋、陈良翰、周操、陈之茂、芮晔、林光朝等人,认为他们可作为执政、侍从、台谏官的后备人选,皇上很高兴地采纳了他的意见。叶
颙又说“:自古以来聪明的君主用人,士无论贤愚都可得到进用,但对于奸恶之徒,则必欲除之而后快。”皇上说“:固然是这样。虞有禹、皋,也有共、
颙;周有旦、颙,也有管、蔡,关键在于用还是不用。”叶颙说:“正如圣上所说,但今天在朝中虽未看见有共、颙、管、蔡之类的大奸之人,然而也有窃取威福、玩弄权术之人,我不敢隐瞒。”皇上问是谁,叶
颙回答说是龙大渊,具体陈词见《陈俊卿传》。
皇上由于国家用度不足,诏令宰相兼为国用使,参政同知国用使,叶
颙于是说“:今天费财养兵最严重,兵多那么就有冗兵,虚占兵籍之人,没有战事就已浪费很多钱财,一有战事他们又不堪使用。以往虽然说淘汰他们,但不久又都招回,想使国用充足,应当严于汰兵,缓于招兵才行。孔子说:‘节用而爱人。’节约开支,那么爱护百姓的政策自然在这当中得以实行了,若想生财,只是浪费民财罢了。”皇上说“:这是至理之言呀。”皇上又说“:建康刘源曾贿赂我的亲信,我想派王扌卞查访他的奸情。”叶
颙说:“我担心去查访的人比奸佞的人更厉害。”于是皇上下令停发此令。
乾道三年(1167)冬至,皇上参加郊祀而天上雷鸣,叶
颙引用汉代的事例呈上印绶,皇上令他提举太平兴国宫。叶颙回到家,不久去世,终年六十八岁。叶颙以观文殿学士之职退休,皇上赠他特进之职,封谥号“正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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颙为人简单随便,清高耿直,对一般的小事似乎无可无不可,至于处理大事就坚定自己的意见不可改变。友人高登曾上书讥讽当时的宰相,朝廷点名追捕他很是急迫。叶
颙与他住在同一地方,叶颙告之了朝廷的命令要他赶快逃走,高登说:“这不是连累了你吗?”叶颙说“:我因此而被定罪,是我心甘情愿的。”于是为高登备船,直到船开了才离去。叶
颙从刚当官一直到任宰相之职,其服饰、饮食、僮妾、田宅都没有改变旧有的习惯和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