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瑚琏”。喻指有治国安邦之才。唐李峤《神龙历序》:“望重簪缨,才高瑚琏。家风推其直道,帝范籍其谟明。”
《宋书》卷五十七《蔡廓传》:“廓博涉群书,言行以礼……以方鲠闲素,为高祖所知……寻除中军谘议参军,太尉从事中郎。未拜,遭母忧。性至孝,三年不栉沐,殆不胜丧。”南朝宋人蔡廓以明礼至孝著称。母丧,三年不栉
参见:角黍祭屈原
源见“青囊书”。指道士、逸人行世。唐陈子昂《酬田逸人游岩见寻不遇题隐居里壁》诗:“传道寻仙友,青囊卖卜来。”
参见:歌遗民
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
同“鸥鹭忘机”。前蜀韦庄《村居书事》诗:“年年耕与钓,鸥鸟已相依。”见“鸥鹭忘机”。唐·韦庄《村居书事》:“年年耕与钓,鸥鸟已相依。”
同“门可罗雀”。清朱彝尊《曹先生溶挽诗》:“阒寂门罗雀,淹留迹系匏。”
《北齐书.邢邵传》:“有书甚多,而不甚雠校。见人校书,常笑曰:‘何愚之甚!天下书至死读不可遍,焉能始复校此。且误书思之,更是一谪(通擿,音zhé惩罚。)。”邢邵原意为反对校雠文字,后用为钻故纸堆,做文
诸葛亮《前出师表》,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后出师表》见《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裴松之注文。裴松之又注曰:“此表,《亮集》所无,出张俨《默记》。”公元二二七年(蜀汉建兴五年),诸葛亮率军屯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