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厅
清光绪二年(1876)升凤凰城巡司置,属奉天省。治所即今辽宁凤城市。辖境相当今辽宁凤城市及宽甸满族自治县地。1913年改为凤凰县,次年改为凤城县。
(1)本明五寨、筸子坪两长官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改土归流,于五寨置凤凰厅。治今湖南省凤凰县西北黄丝桥北二里,四十八年徙治今凤凰县。嘉庆元年(1796年)升为直隶厅,属湖南省。辖红苗寨一百零五。1913年废厅改县。康熙三十九年改沅州总兵官为镇筸总兵官驻此,故旧以镇筸为凤凰厅、凤凰县的别称。(2)清光绪二年(1876年)正月于凤凰城巡检司置。治今辽宁省凤城市。辖区约今辽宁省凤城、岫岩、宽甸、东港、丹东等市县地。1913年废厅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