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晋县
①唐武德四年(621)置,属邓州。治所在今河南邓州市东南。六年(623)废入穰县。
②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置,属太原府。治所在今山西太原市南。熙宁三年(1070)废。政和五年(1115)复置,金贞祐四年(1216)又废。兴定元年(1217)复置。明洪武四年(1371)改为太原县。
古县名。(1)唐武德四年(621年)析穰县置,治今河南省邓州市东南。属邓州。六年废入穰县。(2)北宋太平兴国四年(979年)平北汉置,治今山西省太原市晋源镇东北二十里、汾河东。属并州。咸平四年(1001年)升为永利监。熙宁三年(1070年)省入阳曲县,政和五年(1115年)复置,属太原府。金大定中废监,止立县事,贞祐四年(1216年)省。兴定元年(1217年)复置,属冀宁路。明洪武四年(1371年)移治于汾水西故晋阳城南,即今太原市西南晋源镇。八年改名太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