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南县
西汉置,属齐郡。治所当在今山东淄博市及其东北部一带。东汉省。
西汉置,属齐郡。治所当在今山东淄博市及其东北部一带。东汉省。
即今江西大余县东北五十里池江镇。光绪《大清一统舆图》大庾县东北有“池江铺”。
在今河南洛宁县南。《后汉书·陈俊传》:建武二年 (26),“大司马吴汉承制拜俊为强弩大将军,别击金门、白马贼于河内,皆破之”。李贤注:“金门、白马并山名。” 《水经·洛水注》: “洛水右会金门溪水,水
即今江西宜黄县西河口。清同治 《江西全省舆图》 卷2抚州府宜黄县: 南有 “河口”。
在今湖南汝城县南五里。《方舆纪要》 卷82桂阳县 “屋岭水” 条下: “ 《志》 云,县南五里有周塘泉,分上、中、下三塘,溉田百余顷。”
在今广西壮上林县东北。明万历中置巡司于此。
即今广东连州市西北六十里东陂镇。清光绪《广东舆地全图》:连州西北有东陂堡。
明洪武三年(1370)改宁夏路置,属甘肃行省。治所即今宁夏银川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五年废。二十六年(1393)改置宁夏卫。清雍正二年(1724)复改为宁夏府,属甘肃省,并置宁夏、宁朔
亦作哈拉淖尔。又名黑海、沙泉子。在今甘肃敦煌市西北。方圆数十里,为疏勒河、党河所汇。四周皆沙漠。
明成化七年 (1471) 置,为延绥镇治。治所在榆林堡 (今陕西榆林市)。清雍正二年 (1724)省入绥德州。八年于此置榆林府。明成化七年(1471年)置,治榆林堡(今陕西榆林市)。属陕西都司。清雍正
即吾者野人。元代时居住于我国东北地区松花江中下游及黑龙江中下游少数民族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