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头镇
即今江苏金坛市西南五十里社头镇。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金坛县记: “社头镇在城西南五十里。”
在江苏省金坛市西南部、社头河两岸。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2.5万。镇人民政府驻社头,人口 6500。社头旧时庙会盛况居县西南部首位,因以为名。1949年为社头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乡,1988年置镇。产有稻、小麦、棉花、茶叶、蘑菇、水产品、生猪等。有铸钢、建材、仪表、服装、纺织等厂。有公路与镇广、常溧当公路相通。
即今江苏金坛市西南五十里社头镇。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金坛县记: “社头镇在城西南五十里。”
在江苏省金坛市西南部、社头河两岸。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2.5万。镇人民政府驻社头,人口 6500。社头旧时庙会盛况居县西南部首位,因以为名。1949年为社头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乡,1988年置镇。产有稻、小麦、棉花、茶叶、蘑菇、水产品、生猪等。有铸钢、建材、仪表、服装、纺织等厂。有公路与镇广、常溧当公路相通。
在今湖北黄陂县北。《清一统志·汉阳府》:长轩岭“在黄陂县北五十五里。其南五里有短轩岭”。长轩岭镇即以此为名。
①即今广东翁源县境之翁江。《清一统志·韶州府》: 罗江水 “在翁源县 (治今翁城镇)东北七十五里。南折为小泷,合于浈水”。光绪 《广东舆地全图》 翁源县图表: 罗江水 “源出县东北婆髻山,西南流经翁山
在今湖南澧县东南一里。《舆地纪胜》卷70澧州:竹城,“建炎、绍兴之扰,州尝寄治于仙明湖之南岸,以竹为城,至今人犹以竹城目之”。或说在今湖南岳阳市东。《方舆纪要》卷77岳州府巴陵县“刘备城”条下:“又有
在今四川夹江县西北八里泾口。《旧唐书·地理志》 夹江县:“隋分龙游、平羌二县,于泾上置夹江县。今北八十里(十为衍文),有夹江废戍,即泾上地也。旧治泾上,武德元年,移于今治也。”
亦作洛汭。在今河南巩义市境洛河注入黄河处。《尚书· 禹贡》: 河水 “东过洛汭”。《孔传》:“洛汭,洛入河处。” 《左传·昭公元年》: “天王使刘定公劳赵孟于颍,馆于雒汭。” 宋元人注: “雒汭,洛水
在今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东北二十里。《方舆纪要》 卷81城步县 “罗汉山” 条下: “又县东二十里有楠木山,多楠木。”
明置,在今广西全州县西南六十里。清于此置巡司。见“山枣”。
春秋麋国地。名防渚。战国属楚,后入秦。在今湖北房县。秦始皇时为流放罪人之地。《史记·秦始皇本纪》: 平缪毐之乱, “夺爵, 迁蜀四千余家,家房陵”。《华阳国志·汉中志》: “徙吕不韦舍人万于房陵。”
1939年伪满由辽阳县城区析置,属奉天省。治所即今辽宁辽阳市。抗战胜利后仍置市。1948年属辽宁省。1949年改属辽东省。1954年划属辽宁省。在辽宁省中部。面积 4731 平方千米(市辖区303.4
在今河南南阳县西北二十七里。《后汉书·朱儁传》: 南阳黄巾起义军孙夏为帅,“还屯宛中。俊急攻之。夏走,追至西鄂精山,又破之”。《魏书· 地形志》: 南阳郡西平县 “有精山”。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