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旗店
一名赊旗镇。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清属南阳县,置赊旗店巡司。光绪《南阳县志》 卷3: “夫淯水以东,唐、泌之间赊旗店,亦豫南巨镇也,在县东北九十里。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地濒赭水,北走汴、洛,南船北马总集百货,尤多秦、晋盐茶。” 民国初置县佐驻此。1965年置社旗县于此。
一名赊旗镇。即今河南社旗县治社旗镇。清属南阳县,置赊旗店巡司。光绪《南阳县志》 卷3: “夫淯水以东,唐、泌之间赊旗店,亦豫南巨镇也,在县东北九十里。或曰元分旗屯田军主氏佘而讹也。地濒赭水,北走汴、洛,南船北马总集百货,尤多秦、晋盐茶。” 民国初置县佐驻此。1965年置社旗县于此。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属广东都司。治所在今广东台山市南广海镇。清康熙二十三年(1674)置营, 属阳江镇。设游击防守。乾隆元年(1736)设巡检,嘉庆二十二年(1817)改置主簿。明洪武二十七
①在今浙江绍兴县东南三十里。《越绝书》卷11:“赤堇之山,破而出锡。”②一名鄞城山。在今浙江奉化市东白杜乡与鄞县交界处。宋《宝庆四明志》卷14奉化县:“《旧志》载赤堇山在鄞县东四十里,云山有草曰赤堇,
南朝宋泰始五年 (469) 改随国置,属郢州。治所在随阳县 (今湖北随州市)。元徽四年(476) 改属司州。辖境相当今湖北随州、广水二市境。南齐改为随郡。南朝宋泰始五年(469年)置,治随阳县(在今湖
唐贞观四年(630)于回乐县境置,治所当在今宁夏吴忠市境。十三年(639)废。唐贞观四年(630年)于回乐县境置,治丰安县(约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灵武市一带)。辖境不详。贞观十三年废。
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属广西都司。治所即今广西平乐县。后废。
春秋宋地。在今河南虞城县南。《左传》:哀公二十六年(前469)十月,宋景公“游于空泽,卒于连中”。杜注:“连中,馆名。”
在今江苏灌云县东北伊芦乡伊芦山附近。《史记·淮阴侯列传》:“项王亡将钟离昧家在伊卢。”《续汉书·郡国志》 东海郡朐县:“有伊卢乡。”
即今河北玉田县东南六十里窝洛沽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54玉田县图: 南有窝洛沽镇。民国时期与鸦红桥、林南仓为县中三大镇。
在今山西阳城县东北三十里史山村附近。《方舆纪要》卷43阳城县:“史山在县东北三十里,产铁,其西五里有金裹谷堆,堆下亦有铁矿。”
春秋郑邑,后属晋。在今河南武陟县西土城村附近。《左传》:隐公十一年(前712),周王“与郑人苏忿生之田”, 其中有“怀”。宣公六年(前603),“赤狄伐晋, 围怀”。战国属魏。《史记·秦本纪》:昭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