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兵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的迂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衙司军将、大将、四排岸司兵卒的名籍,及库务月帐,吉凶仪制,官吏宿直,诸州衙吏、胥吏的迂补,本司官吏功过,三部胥吏的名帐及刑狱,造船、捕盗、亡逃绝户资产、禁钱。
官名。南宋光宗庆元二年(1196)置,为特恩所授贴职。官名。南宋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为贴职之一。
官名合称。北魏置。掌监督京畿之外诸部的生产及赋役征收。《魏书·食货志》: “天兴 (399—404)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畿内之田; 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深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商贾贸易之事。叫尔羌设一人,秩五品。
官名。又称“舆司马”。春秋晋置。晋国军制,上、中、下三军皆设司马。上军司马隶属于上军尉,掌执军法及训练士卒车乘。《左传·定公十三年》: “上军司马籍秦围邯郸。”《成公十八年》: “锋遏寇为上军尉,籍偃
见“市舶使”。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街道,治理拉萨之藏民,其性质与内地的警察相同。民国时期沿置。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崇德宫契丹军民之政。置都部署、副部署、判官等职。
官名。金置,见“书画局”。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
即史官。晋潘安仁(岳)《马汧督诔序》:“亦命史臣班固而为之诔。”唐代杜甫《哀司徒李公光弼》:“直笔在史臣,将来洗箱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