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常平案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置主吏七人。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度支八案之一。掌诸州平籴。大中祥符七年(公元1014年),置主吏七人。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翻清译汉,誊缮专折,值日递折递牌,典守掌印,誊缮汇奏与核议各省折件等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翻清译文,誊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时期,省营矿区所在地大多设有专管机关,直属于建设厅,如湖南省省矿产管理处,四川省有矿业指导处。
官名。辽朝袭唐制置。司经局官员,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
官名。三国魏末相国府骑士曹长官。一说为骑兵曹属官。官名,三国魏末相国府置。当时分曹办公,相国府之曹,类似今天的“部”。曹的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有的曹只置“属”而不置“掾”。骑士曹属即骑士曹
见“教坊”。宋代教坊所属俳优的总领班。见“教坊”。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中军主师之副。《左传·宣公十二年》: “(晋军) 及河,闻郑既及楚平,桓子欲还”,“以中军佐济”。
官名。东汉大鸿胪属官,为大行令副贰,员一人,秩三百石,助大行令主诸郎。为大行令的佐官,俸三百石,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行令”条。
政区名。都所指为:(1)大邑。《广雅·释地》: “五里为邑,十邑为都。”王念孙《广雅疏证》认为是虞夏的制度。商代畿内外就有不少都邑,西周时“都”为卿大夫的采邑,其规制小于国。《左传·隐公元年》:“大都
官名,又称乘黄令,详“乘黄令”条。官名。汉代的未央厩令至三国魏改为乘黄厩令。传说乘黄为古代的神马,故用为厩名。主乘舆及厩中诸马。晋沿置,至南朝宋属太常,掌舆车及安车诸马,秩四百石,第七品;南齐属大鸿胪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之。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