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参赞
官名。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五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官名。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五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见“武学直学”。
官名。即朔方节度之号。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置,以护突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长官,员二人,佐大司寇卿制订刑法,并依据刑法决定罪犯刑罚轻重。下设司宪上士、司宪中士、司宪旅下士以佐其职。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宣帝即位
见“提调”① 。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功曹从事”。
官名。北齐置,参见“诸冶西道署”。
官名。北齐置,掌典驼局。从九品上。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置于四川白渡地方,掌该处盐政、马政。设司令,以掌选官为之,司丞,以内使为之。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后革。
官名。西晋王国属官。大国领兵千五百人,次国、小国领兵千人。南朝沿置。
见“大宗正司”。官名。宋置,为大宗正司的主官,见“大宗正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