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世之臣
罕见的能干之臣。《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书》曰:有不世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立不世之功。”
罕见的能干之臣。《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书》曰:有不世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立不世之功。”
(1)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即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2)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市、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或因外交关系
官名,金朝置。从五品,掌给宫中诸色工作。其下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收支库都监、同监。见《金史·百官二》。官名。金置,为祗应司的主官,见“祗应司”。
僧官名。明清置,属僧录司。秩正八品,左右各一人。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职掌视旧太仆寺,负责军马之购运、补充、孳生、牧养及治疗。宣统三年(1911),改为暂设机构,以备改建军马总监。辖均调、繁殖二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
县的等级之一。东汉时分县的等级为大、次、小三等;东晋时间亦采用此制。参见“大县”。
官名。战国置。掌宫中执事的低级宦官。《韩非子·难一》: “当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征令者”。陈奇猷注: “旧注: ‘都丞,宦官之卑者也。’”
官名,汉置,属太仆,掌乘舆御马。见《后汉书·百官志》。官名。西汉时养皇帝私用马匹的大厩、未央、家马、路軨、骑马、骏马六厩,管马万匹。东汉只置未央一厩。后又置左骏厩,有令。在未央厩之外别主乘舆御马,不久
官名。汉制京兆与他郡一样,亦置分部督邮,《汉书·孙宝传》记其为京兆尹时“署(侯)文东部督邮。”参见“督邮”。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辖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学务处编书局设。掌研究、编纂各种课本。置局长一人,局员若干。附设研究所。清末学部所属机构。专司编纂各种课本。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局长聘任。局中附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建设局后置,以科长为主官。掌理交通、水利、农林、工程建筑、工商管理、矿冶、渔牧、合作、电气事业、度量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