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宣
官名。太平天国东、西、北、翼王殿属官。永安建制始设,分置左、右,各王殿均为二十四人,掌发号施令。东、西王殿丞宣职同检点,北、翼王殿丞宣职同指挥。
官名。太平天国东、西、北、翼王殿属官。永安建制始设,分置左、右,各王殿均为二十四人,掌发号施令。东、西王殿丞宣职同检点,北、翼王殿丞宣职同指挥。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
官名。亦作涓人,战国时楚国设置。《史记·楚世家》:“楚灵王独傍徨山中,野人莫敢入王。王行,遇其故鋗人。”集解:“韦昭曰:‘今(三国)时之中涓也。’”参见“中涓”。
官名。宋太宗雍熙二年 (985)始置,掌引导举人进入试场,对号入座,并搜检是否怀挟书籍。真宗咸平四年 (1001) ,以监察御史充任。后各类解试亦置监门官,以有出身官员充任。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雍熙二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欠州(又作谦谦州,今苏联西伯利亚图瓦自治州西南)兵器制造,隶武备寺。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乣军。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宋朝尚书省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别称。
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使臣充任。参见“都监”。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长官司隶台大夫一员,掌巡察纠劾之事。别驾二员,分察东都及京师。刺史十四员,巡察畿外。诸郡从事四十员,佐刺史巡察。所掌六条: 一察品官以上理政能力,二察官人贪残害政
官署名。魏晋南北朝皆置。参见“殿中尚书”、“殿中郎”。官署名,三国魏始置,为尚书台属曹,以尚书郎为其长官,主殿中事务。其后晋和南北朝多置。北齐殿中曹掌供御衣食百官留守名帐,宫殿禁卫等。参看《通典·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