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右丞
官名。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属中书省,与中书左丞同号“左右辖”,协助宰相裁成庶务,位居执政。正二品。初员数不定,至文宗至顺元年(1330)定置一员。行中书省亦置,员数、品级同中书省。明初沿置,制如元朝,洪武十三年(1380)废。
官名。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属中书省,与中书左丞同号“左右辖”,协助宰相裁成庶务,位居执政。正二品。初员数不定,至文宗至顺元年(1330)定置一员。行中书省亦置,员数、品级同中书省。明初沿置,制如元朝,洪武十三年(1380)废。
官名。参见“吏科左给事中”。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官名。北齐鸿胪寺司仪署次官。唐朝沿置,一员,正九品下,佐司仪令掌凶礼丧葬之具。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明洪武三十年(1397)置,为鸿胪寺司仪署长官,一员,正九品,典陈设、引奏。
官名。清末度支部制用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监狱名。清置,管辖盛京及其附近锦州、承德(沈阳内)等州县案犯。
官名。汉朝诸侯王国相。高帝时王国置丞相,统王国众官,秩二千石,由朝廷任命。景帝中五年(前152),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改丞相曰相。成帝绥和元年(前8)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东汉相一人,秩二千石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卫生局,将社会局掌理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医务检验、医院、菜市、屠宰场的设置及取缔事项划归该局主管,主官为局长。
官名。①唐朝中书省集贤院置,四人,正九品下,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宋属崇文院,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校勘书籍,备顾问。任期三年,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元丰(1078—1085)改制废,②隋朝太子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分置于户、刑二部,均为各部十二属部之一。分别掌管福建布政司户口、钱粮与刑名等事,并各带管直隶部分府州、在京衙门、卫所相关事宜。各设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