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典军
官名。三国蜀、吴置。蜀后主建兴(223—237) 末,胡济曾任之,统诸军,封成阳亭侯,后迁中监军。吴置中、左、右典军,典宿卫禁军。东晋祖约代兄祖逖镇谯时,以戴洋为之,后迁督护。
官名,三国蜀吴皆置。蜀后主时,胡济曾任此职,统诸军。吴置左中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是臣不敏,言多增咎。”注:“亮公文上尚书曰……行中典军讨虏将臣上官雝……”
官名。三国蜀、吴置。蜀后主建兴(223—237) 末,胡济曾任之,统诸军,封成阳亭侯,后迁中监军。吴置中、左、右典军,典宿卫禁军。东晋祖约代兄祖逖镇谯时,以戴洋为之,后迁督护。
官名,三国蜀吴皆置。蜀后主时,胡济曾任此职,统诸军。吴置左中右典军,掌宿卫禁军。《三国志·蜀书·李严传》:“是臣不敏,言多增咎。”注:“亮公文上尚书曰……行中典军讨虏将臣上官雝……”
官名。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有民庭庭长、刑庭庭长、合议庭庭长,多由本庭推事担任,或由院长兼任。
官名。北宋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废。
官名。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续汉书·百官志》: “里有里魁,民有什伍,善恶以告。本注曰:里魁掌一里百家。什主十家。伍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事恶事,以告监官。”官名,即里正。汉朝五家为伍,设伍长一人;
官名。清朝设河道总督,正二品,“掌治河渠,以时疏濬堤防,总其政令。”(见《清史稿·职官三·河道总督》)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通判、州同、州判等,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同知直属于河道,地位相当于知府。见《
使职名。唐僖宗中和元年(881) 车驾御成都府,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
官名。晋朝置,职掌同平西将军,唯资深者得任之,二品。历朝皆不常置。南朝宋二品,梁、陈皆较平西将军进一阶。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二品中。参见“平西将军”。
官署名。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一月北洋政府设置,属国务院,掌办全国水利及沿岸垦辟事务。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视察二人,佥事二至六人,主事八至十二人;技正二至六人,技士十至十六人。局内分置四科,各设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六员。掌监守部印,承办机密文牍、函电及不属各司处文件。
相传为夏朝所置的教育机构。相当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郑玄注:东序,“亦大学。在国中王宫之东。”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提牢厅长官。满、汉各一人,于额外及试俸主事内拣选充任,任期一年。掌管理狱卒、稽核罪犯及支放衣粮药物等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