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国民党监督、指导国民政府的组织。简称“中政会”,隶属于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孙中山在广州任大元帅时即有中央政治委员会的组织,当时有委员十二人,全由孙中山以国民党总理的名义任命,是国民党总理的一个咨询机关。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三月孙中山逝世,此年六月,国民党中央便决议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设政治委员会,政治方针由政治委员会决定,以政府名义执行。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间,国民党中央制定《训政纲领》,改政治委员会之名为政治会议,其中规定: “指导监督国民政府国务之施行,由中国国民党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之修正及解释,由政治会议议决行之。”政治会议职权依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二十五日的《组织条例》规定,其讨论及决议事项为:一、建国纲领;二、立法原则;三、施政方针;四、军事大计;五、国民政府委员,各院院长、副院长及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委员长,各省政府委员,主席及厅长,各特别市市长,驻外大使、公使,及特任、特派官吏的人选。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二月十二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时才复称中央政治委员会。依《组织条例》规定,其组织内容与前政治会议相比较,亦略有变更,其要点如下:一、政治委员会为政治最高指导机关,对中央执行委员会负全责;二、政治委员会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就中央委员中推定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委员十九至二十五人组织之。政治委员会开会时,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民政府主席、五院院长副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均应出席。三、政治委员会讨论议决立法原则、施政方针、军政大计、财政计划、特任官吏及政务官的人选,中央执行委员会交议事项;四、政治委员会议决事项直接交由国民政府执行,五、政治委员会之下设法制、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教育、土地、交通等九个专门委员会,各设委员九至十五人,以中央委员及对各该委员会主管事项有专门研究的党员充任,并得聘请专家为顾问,分别担任设计与审查事宜。自此项法规制定以后,中政会便开始组织各种专门委员会,成立者共计八个,法规上所列国防专门委员会并未成立。每个委员会均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他们并不一律是中政会委员,每会委员最多者十五人,最少者十一人,在先均设秘书一人,有时由委员兼任,后来则改用专任委员制。委员中有中政委员、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有的兼任政府中职务。中政会除设置各专门委员会外,并设有秘书处,有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综理秘书处事务,抗日战争爆发以前,中政会在武汉、北平(今北京)、广州等地曾设立政治分会。抗日战争时期,自国防最高委员会成立后,中央政治委员职权交由国防最高委员会行使。

猜你喜欢

  • 门下禁防

    官名。三国魏置。八品。

  • 大都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

    官署名。蒙古国初期,立河间税课达鲁花赤清沧盐使所,后创立运司,立提举盐榷所,又改为河间路课程所提举沧清课盐使所。元世祖中统三年(1262),改为都提领拘榷沧清课盐所。至元二年(1265),以刑部侍郎、

  • 民事二庭

    官署名。见“民科”②。

  • 南益

    西夏官位。枢密位之一。

  • 南宫卫士令

    官名。东汉置,属卫尉。秩六百石,有丞。领员吏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守卫南宫。官名,东汉置,属卫尉,俸六百石,掌南宫卫士。有丞一人,吏员九十五人,卫士五百三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卫尉》。

  • 太子文学馆

    官署名。辽南面东宫官。袭唐崇文馆制设。置学士、直学士、校书郎等职。

  • 上间爵

    爵名,如淳等认为“上间爵”即“上闻爵”,功使上闻,名通天子。《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破李由军,斩首十六级,赐上间爵。”注:“《集解》孟康曰:‘不在二十爵中,如执圭,执帛比也。’如淳曰:‘间,或作闻。

  • 土同知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五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一人,隶广南府;贵州省置

  • 地政部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复又裁撤。

  • 车工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车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