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八旗佐领之一种,即非世袭而由拣选任命之佐领。初制,凡无根由佐领,初编时即非一姓承管,佐领员缺于本旗大臣官员内拣选补放。乾隆 (1736—1795) 以后陆续规定,凡两姓以上之互管佐领内每姓承
县分职诸曹之一。晋以后西曹与功曹名异而职掌相同,均主选用。北齐与隋初之制,县府中功曹与两曹并置,以功曹为纲纪之职.西曹为分职诸曹之一。功曹既为曹名,亦为吏名;主管西曹者,北齐为西曹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可省称为小司门。地官府司门司次官,佐司门下大夫掌边境关门、城门及宫门的启闭,并发放过所(通行凭证)。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门下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 (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制术语。①魏晋南北朝时期寒士、寒人出任之官职,一般品阶较低,而且政事较为烦碎,如南朝梁时流外七班中的诸王国低级属官、台省令史等。见《隋书·百官志》上。②魏晋南北朝时期在士族所任的流内官中,亦有清浊程
见“京堂”。
官名。相传商汤、周成王皆置左、右相。春秋齐景公置为次相,辅佐国政。《史记·齐世家》:“景公立,以崔杼为右相,庆封为左相。”周赧王六年(前309),秦置丞相,以樗里疾为右相,甘茂为左相。十六国西秦乞伏国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官名。即“权知开封府事”。北宋开封府牧、尹不常置,多以权知府事为实际长官,掌劝课民众、听断狱讼、屏除寇盗及户口赋役之事。
苑园名。见“提点在京四园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