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书手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使职名。唐玄宗时已置,主皇帝谒宗庙沿路设置营幕事,有副使、判官。见《全唐文》卷二二《亲谒太庙推恩制》。官名。唐置,掌供应皇帝祭祀、朝会、巡幸、宴享和内廷需用的幕帟、帷帐以及有关陈设之物。后改同和院使,
官名。西晋末司马睿镇东丞相府僚属,典宾曹长官。东晋公督府沿置。南朝宋罢。官名,见“公府典宾曹”。
清朝专为皇帝演习掼跤、射箭、骗马等技艺之军营。其职掌: 平时准备为皇帝表演技艺,遇皇帝出巡,则与护军一体随班护卫。设有总统大臣,无定员。其下有协理事务翼长二人,左、右翼翼长各三人,笔帖式六人。承应演习
官员任用方式之一, 金元之制,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均由吏部拟注,称为部选。
古代诸侯的学宫,其前有半圆的池水,名为泮水,故又称泮宫。明清时因称童生入学为入泮。参见“进学”。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一种。从上三旗汉军中选拔。分四等,即一、二、三等侍卫及蓝翎侍卫,无定额。详“侍卫”。武官名。清置,选汉人才武出众者给予上三旗“行走”的名义,入为侍卫,称为汉侍卫。属侍卫处,无固定员额
战国时齐国经过考选和训练的步兵之称。因其持戟,又称持戟之士;又因其驻防于五都,又称“五都之兵”或“五家之兵”。
官名,东汉置,以内附的莎车王任之,掌领内附之众。《后汉书·西域传·莎车国》:“光武初,康率傍国拒匈奴,拥卫故都护吏士妻子千余口,檄书河西,问中国动静,自陈思慕汉家。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乃承制立康为
官名。又称四氏(孔、颜、曾、孟)教授。明清衍圣公所属四氏学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七品。掌训课四氏生徒。例由孔子后裔中选用。学官名,明清皆置,正七品,为四氏学长官。四氏指孔、颜、曾、孟,四氏学为专门教授四
官名,秦置汉因之,为特种兵将领。鉟,长刃兵器,是一种剑形刀。见《历代职官简释·长鉟都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隆虑克侯周灶》:“以卒从起砀,以连敖入汉,以长鉟都尉击项籍,侯。”注:“师古曰:长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