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军
春秋时军制。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后一度扩为五军,又扩为六军。参见“六军”。
春秋时军制。晋国原设上中下三军,后一度扩为五军,又扩为六军。参见“六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权置,三国吴沿之。领兵。孙静自奋武校尉迁此。见《三国志·宗室传》、《顾雍传》。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屯卫兵或帅军征伐。《三国志·吴书·顾承传》:“拜骑都骑,领羽林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始置,员一人,为少府监副长官,佐理百工技巧之事,从四品,后改少府少令。唐初废,太宗贞观元年 (627) 复置。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内府少监,咸亨元年 (670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初置户部北平部,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遂为北平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主事二员,分民、度支、金、仓四科进行管理。领北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清代刑部内部机构。掌督催各司题咨现审案件,分别规定期限,各司须在限期内办完现审案件。各司现审案件的情况,月终由本所汇奏。各省命案盗案及现审赃罚数目,年终由本所汇题,现审案内应发送云贵、两广烟瘴之地充军
官署名 即。“山西清吏司”。
官名。明置,为蕃育署正副主官。见“林衡署”。
清朝漕运总督俗称。官名。漕台是漕运总督的别称,掌管漕粮取齐、上缴和监押运输等。明朝初期设京畿都运司漕运使,后来又设漕运总兵;代宗景泰以后,定名为“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清朝称漕运总
清朝政府所发行的公报。凡朝廷示谕京外大臣一切应办之事,以及用人行政并使天下人共知之事,均以公报形式公布于众。所载内容均由内阁抄发而来,故名。又称“邸抄”。后将所抄内容交报局刊印通行,故又称“京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长官,员一人,多省称为大司空。掌工程建筑、矿藏开发炼制、河道疏浚、舟船运输、服装织造等事务。正七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冬官府”。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