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检察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业种植,勿犯私杀牛马,禁私贩盐酒等。其官有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金朝置,掌检察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业种植,勿犯私杀牛马,禁私贩盐酒等。其官有使,从六品;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议,秩从四品,与左、右参政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官名。三国魏置,两晋、北魏沿置。设于郡国产盐处,掌盐政。东晋时王允之以建武将军、钱唐令领之。魏、晋六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官名,三国魏置,六品,设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徒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六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北齐沿置,从八品。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七品上。
科举考试中经会试、殿试取中一甲进士及第者。共三人,即状元、榜眼、探花,有如三足鼎立之意。故名。明清时科举考试殿试一甲仅三名,分别以状元、榜眼、探花为称。因一甲只有三名,犹鼎之有三足,因称一甲为鼎甲。
军事编制。明正德 (1506—1521) 中置。初选官军于东官厅操练。八年再选京营十二团营精锐及勇士四卫军于两官厅操练。各设总兵、参将统领。后西官厅改名威武团练营。嘉靖二十九年 (1550)罢。
即“大东丹国中台省右大相”。
官名,汉朝丞相府及郡县皆置,为集曹长官。丞相府集曹掾掌郡国上计;郡国集曹掾掌收县上计簿,主向丞相府上计。县集曹掾掌向所属郡国上计。参看“集曹”、“集簿”条。
监狱名。宋代置于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南京应天府、北京大名府。哲宗时规定:开封府狱与左右军巡院狱只拘押所属范围内的案犯,不许互勘及地方探报,以革除互送嫌仇之弊。如属徒以上罪犯,则分别移送御史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