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尚虞备用处属官。额设十五人。掌为皇帝巡狩垂钓做准备工作。详“尚虞备用处”。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侍奉朝仪,率捧案、擎执、奉辇各给其事。其后元朝也置侍仪司,其所掌略同。见《金史·百官二》,参看“侍仪司”条。官名。金置,属宣徽院。初名擎执局,大定元年(公元1161年)改为侍仪
官名,清朝末年置,为军咨府长官,掌秉承诏命,翼赞军谟。其属官有总务厅军咨使二人,副官二人,递事长一人,各科科长各一人等。见《清史稿·职官六》。官名。清末置,为军咨府的长官。见“军咨府”。
官名。即“典制清吏司郎中”。
官名。辽置,见“契丹行宫都部署司”。
又称“非泛补官人”。即宋朝七种通过特殊途径补授官职的人。一为宗室女婿曾得解者,二为皇室贵族女婿和捧香人,三为官员异姓缌麻以上亲属该享受恩泽者,四为阵亡人女婿,五为上书献颂、文理可采之士人,六为随从出使
官署名。辽朝食盐官卖机构。太宗时,辽得十六州之地,置榷盐院于香河县,官卖食盐。
翊前、翊后、翊左、翊右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三国魏、晋朝、南朝宋置,为各地派往京城、或郡县派往州府庆贺冬至的使节。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八月废。官名,三国魏置,为各州郡赴京城或郡县赴州贺“冬至”的使节。其后,晋和南朝宋皆沿置。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简称江苏司郎中。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