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任期

任期

任官的期限。汉制,官员始任称为“”,满一年为“”。即真以后,其任期并无规定。两汉时因久任而取得政绩者,颇有其人。三国时战乱濒仍,任用方面无规律可循。至晋者莅人之官在法令上限制为六年,但实际上亦迁转不定。宋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郡县六年而代,刺史或至十余年。孝建中,改以三年为满任。齐梁陈承宋制,以三年为小满,至期或升迁或解任。北魏至孝文帝太和中, 定太守、内史、相、县令任期均为六年,任满则迁转更代,间亦有因政和民悦而增秩延限者。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定刺史、县令三年一任,佐官四年一任。至开皇十四年(公元594年)十一月改州县佐吏为三年一代,不得重任。次年又改为文武官四年为期。唐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规定自六品以下四年一代, 若无代者则五年而罢。广德以后又改为三年一任,无代者则四年而罢。五代后唐天成三年(公元928年)规定州县官以三十个月为考限, 刺史以二十五月为限,以到任日为始。后周显德五年(公元958年)规定诸道幕职州县官均以三周年为考限,闰月不在其内。宋于仁宗时规定文官三年一迁,武官五年一迁。元于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定随朝官以三十月为任满,外官以三周年为任满,钱谷官以得代为任满,吏员以九十个月出职。明清时州县官任期均为三年。

猜你喜欢

  • 忽剌罕赤

    官名。蒙、元怯薛执事名。蒙古语,意为 “捕盗者”。

  • 承受

    官名。皇帝特派的官员,地位居本衙门长官之上。宋徽宗宣和年间,除三省、枢密院、学士院外,都派遣内侍官员,称为“承受”,长官处理问题,得按他的意见办。如梁师成为秘书省承受,坐于长官、副长官之上。参看宋朝陆

  • 后府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后军都督府的省称。

  • 尚酝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进御酒醴。设令、丞、直长等官。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进御酒醴。其官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 协尔帮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刑名之事。设五品官二人。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秩正五品,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掌民刑诉讼。民国时期沿置。

  • 庙祀令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祠祀令置。属太常,有丞,职掌祭祀。东汉复名太祝令。官名,即太祝令,西汉置,凡国祭祀掌读祝及迎送神。《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太

  • 督运军大将、殿侍

    官名。宋置,见“督运三班使臣”。

  • 厨令

    官名,汉置,属京兆尹,掌厨食事务。《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

  • 制置条例司

    即“制置三司条例司”。

  • 十八班

    ① 官职等级制度。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置,以取代原有的九品官制。自丞相、太宰等至车府令,分十八个等级,称十八班。以班多者为贵,同班者则以班序先后分高下。只授予乡品二品的士族。乡品三品以下的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