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测科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并入军学司。掌测绘沿江、沿海水道及航道,经管沿海、沿江航标,管理测海练船、测海库之建筑,承办沿海、沿江台垒的防守、修造,经理划分台垒区域及戒严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防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三年,军防司撤,并入军学司。掌测绘沿江、沿海水道及航道,经管沿海、沿江航标,管理测海练船、测海库之建筑,承办沿海、沿江台垒的防守、修造,经理划分台垒区域及戒严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禁军名。后周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周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四月改侍卫马军为龙捷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监狱名。宋置,由殿前司主管,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
官名。隋朝诸王国置,各一员。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正九品下,掌府内杂事。
官名。元置,掌修饰及舆辇事物。属“侍正府”,参见该条。
官名。秦以来有谏议大夫。唐德宗贞元四年(788 ),分置左、右,各四员。左隶门下省,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宪宗元和元年(806)罢左、右之号,武宗会昌二年(842 )复分置左、右。初为正五品上,后升为
官名。隋炀帝内官,无定员,视六品以下,趋侍左右。
见“备身五职”。
主管某一部门。《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
即贪官,贪污受贿的官员。《后汉书·桓帝纪》:“赃吏子孙,不得察举。”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