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户部右曹,掌行免役之法。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户部右曹,掌行免役之法。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579)置。东京地官府司门司长官,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职掌略同“司门下大夫”。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四命。任此职者见《北史·序传》:李信则,“入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图画缕金匠。其佐官有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署名。辽朝置。统二女古部军,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职。属北面军官。
官名。秦置。《汉书·货殖传》: “宣曲任氏,其先为督道仓吏。”官名,秦置,掌诸道仓谷转运。《汉书·货殖传》:“宣曲任氏,其先为督道仓吏。”注:“孟康曰:若今吏督租谷使上道输在所也。师古曰:于京师四方诸
官名。北魏置。《魏书·公孙表传》: “太宗初,(公孙)表参功劳将军元屈军事,讨吐京叛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署名。民国元年 (公元1912年) 北洋政府于农林部设林务司,次年改设农商部时称农林司。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一月三日公布《农商部附设林务处暂行章程》,于部内另设林务处,管理全国森林事宜。依照《
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左曹郎中、员外郎之统称。
明朝卫所制度。为基层军事编制单位,分千户所、百户所。参见“千户所”、“百户所”。官署名。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于各县的行政机构,多以所为称,后渐改为局。如初设劝业所,后为实业局,初设劝学所,后为教育局
官名。宋朝内侍省置,位在后苑散内品之上、北班内品之下。宦官职名。宋内侍省置。
宋朝官员考选方式之一。二十五岁以上宗室子弟,出官前须赴礼部贡院考试,称量试。例试一场,考经义二道,诗、赋各一首,或考论一道。合格者,授保义郎和承节郎; 不合格者,四十岁以上,授承信郎,四十岁以下,许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