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客令
官名。西晋改客馆令置,为典客署长官,隶大鸿胪。南朝复改名客馆令。梁、陈称典客馆令。北齐复置,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隋初置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藩令。唐朝复旧,置一员,从七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金朝复置,从六品。参见“典客署”。
官名。晋改三国魏大鸿胪的属官客馆令为典客令。梁陈置典客馆令丞,均掌四方宾客。
官名。西晋改客馆令置,为典客署长官,隶大鸿胪。南朝复改名客馆令。梁、陈称典客馆令。北齐复置,为鸿胪寺典客署长官。隋初置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典藩令。唐朝复旧,置一员,从七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金朝复置,从六品。参见“典客署”。
官名。晋改三国魏大鸿胪的属官客馆令为典客令。梁陈置典客馆令丞,均掌四方宾客。
官名。魏晋南北朝至隋初为尚书省度支曹长官。魏、晋、宋三品,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二品中,二十三年改三品,北齐三品,隋正三品。隋文帝开皇三年(583) 改名民部
武官名。金置,属诸总管府、节镇兵马司, 见“兵马司”。
官署名。元朝置。元末为管理并协调指挥各地地主武装抗击农民起义军,于惠宗至正十年(1350),于广西、湖南、湖北等处分别置义兵千户所,免除地主武装的差役,使其一心对付农民军。以后于江西等地又续有建置,迄
仪仗名。汉朝御史、校尉、郡守、都尉、县令等官的执事手持之红色木棍,也称这些手持红色木棍的执事为木吾。长官升堂时他们站立两旁,长官外出时他们走在长官车、轿前后或两旁,其职事是备随时差遣或防卫。见晋崔豹《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右民曹事务,属并省度支尚书。其职掌与“右民郎”略同。
①两晋南朝称朝廷禁省及中枢政权机构为台。故西晋惠帝被张方胁迫西迁长安后所建政权机构号西台,留守洛阳、承制行事的政权机构号东台,各自为政。西晋末丞相司马睿南渡,在江左建立政权,承制行事,长安朝廷遂号西台
官名。明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农民军置。于中营制将军下,设左、右、前、后各一人;其他四营制将军下,各设左、右二人,四品。与制将军同为本营大帅。
见“三旗包衣前锋营”。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食医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食医”。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食医中士二人,主管调配饮食的寒温、滋味、营养
县的等级之一。见“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