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廉处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掌理收纳户部拨银及山东、安徽、福建、河南、山西等省解部银,并支给官员、吏役,以供养赡。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简称理刑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顺治十八年(1661)置,以蒙古郎中二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主事、笔帖式、经承等佐理司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理藩部。官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进御酒醴。设令、丞、直长等官。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官署名,金朝置。掌进御酒醴。其官有令,从六品;丞,从七品;直长,正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参见“兵科左给事中”。
官署名。清末各省劝业道或矿政总局附设机构。宣统二年 (1910) 始设。掌化验本省矿质成分,分辨优劣。置局长一人,由劝业道或矿务总局总办兼充。经理一人,技师一或二人,以谙矿学者充任。另置书记等。
唐置。(1)诸道临时特遣使。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十月,遣员外散骑侍郎李公掩持节慰谕岭南酋长冯盎,盎遣其子知戴随使者入朝。(2)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资治通鉴·唐纪十二》记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
犹言重臣、立国之臣。《后汉书·李膺传》:“顷闻上帝震怒,贬黜鼎臣。”注:“鼎臣即(太尉)陈蕃。”
又作“官吏”。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璧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宋朝置。真宗景德四年(1007)礼部试,始设点检进士程文官及考校诸科程文官。天禧三年(1019),改称点检试卷官,于馆职、学官中选差。分课题考校举人试卷,批定分数、等第。知举官定合格与否及等第后
官职的名称。《史记·匈奴列传》:“然至冒顿而匈奴最强大,尽服从北夷,而南与中国为敌,其世传国官号乃可得而记云。”《魏书·官氏志》:“初,,帝欲法古纯质,每于制定官号,多不依周、汉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