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制用语。即以本官兼任、兼行或兼领其他官职。两汉常行其制,如张安世为车骑将军兼光禄勋。南北朝时凡祭祀、奉使等临时委官代行某职,皆曰兼某职,或于正式任命某职之前,先授予兼某职之名义,意即试某职。唐朝,职事官皆带散位,其贝一阶者称兼,本职之外另有职事者亦为兼。高宗永徽(650—655)以后,官员兼职者颇多。唐玄宗时,杨国忠为度支郎,兼领五十余使,任宰相,兼领四十余使。北宋前期,朝官加除三省、台、省、寺、监之官,若新除官品级低于寄禄官,系衔时于新官前加“”字,如某尚书(三品)兼御史中丞(四品)、守司空(一品)兼侍中(二品)若新除官品级与寄禄官同,系衔时于寄禄官前加“”字,如丞郎(四品)任御史中丞(四品),称御史中丞兼某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官员若带两个职事官衔,系衔时官高者在前,官低者在后,中间加一“”字,如左仆射(从一品)兼门下侍郎(正二品)。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指位秩相等而又各不相同的两官由一人兼任之,但所兼之官一般多职事相近,或其间有一官无实职,故以之兼任他官,如汉代张安世为车骑将军而兼光禄勋,王莽以右将军而兼卫尉。南北朝普遍实行兼任之制,而有时兼任的性质又与“”无异,故由兼任而可被正式任用,如梁范岫,天监三年(公元504年)曾任兵部尚书,参选事,四年即真。唐贞观令,官阶与职事差一阶者为兼,与官阶和职事相当一样,均解除散官。永徽以后欠一阶者或为兼,或带散官,或为守,参而用之。唐有时又有常兼之例,如唐代旧制,岭南节度使常兼五管经略使,至杜祐充使时始不兼。唐以后历代亦均有兼任之制。

猜你喜欢

  • 布政使司参政

    官名。明制,布政使之下有左、右参政,秩从三品,与左、右参议共同分司诸道,掌督粮、督册、分守。清初沿置,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裁撤。参见“道员”。

  • 守啬夫

    官名。代理啬夫。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除吏律》: “有兴,除守啬夫,假佐居守者,上造以上不以令,赀二甲。”

  • 少庶子

    官名。亲近侍御之臣。战国各封国之君、相国、县令皆设。《战国策·秦策王》: “甘罗为文信侯少庶子。”《韩非子·内储说上》:“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官名。秦置,见“庶子”。

  • 京兆府司竹院

    官署名,金朝置,掌薅养竹园採斫之事。其官有管勾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监兵百人,供劳役。见《金史·百官二》。

  • 太子厩牧丞

    官名。北齐太子厩牧署次官。隋、唐沿置,唐员二人,从九品下。

  • 羽骑尉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吏部所置八尉之一,从九品;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武散官名。隋开皇中置,秩从九品下。

  • 堠吏

    掌管地方迎送守望的小吏。也称堠子。宋代梅尧臣《送李殿丞通判处州诗》:“沙头有堠吏,惴立板方敛。”

  • 公使人

    元朝官署中职司杂事的人员。包括跟随官长的祗候,外出勾捕的曳剌,看守监狱的禁子等。头目称为首领或总领,副职称面前。北方在四两包银户、南方在税粮三石以下户内选差; 免纳科差、税银,免当杂泛差役,并可支请食

  • 黄门书者

    官名,汉置,属黄门署,掌供奉皇帝书写技艺。《汉书·艺文志·赋》:“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十三篇。”“黄门书者王广、吕嘉赋五篇。”西汉黄门待诏之一。掌书写之事。见《汉书·艺文志》。

  • 乐师

    乐官。《吕氏春秋·孟夏》:“乃命乐师,习合礼乐。”高诱注:“乐所以移风易俗,荡人之邪,存人之正性,故命乐师使习合之。”《周礼》春官有乐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其职掌教国小乐舞、乐仪。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