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衔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
官名。即刑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刑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改刑部郎中为司刑大夫。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奉谳,为尚书、侍郎之贰。见《旧唐书·职官二·刑部尚书》、《新唐
武官名。明置,属千户所,地位在百户之下,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参见“卫所”。
女官名,汉置,为太后宫侍御,掌侍御太后,皇后宫也置长御,掌侍御皇后。《汉书·王莽传上》:“(王莽)媚事太后,下至旁侧长御。”“莽乃复以所益纳征钱千万,遗与长乐长御奉共养者。”注:“师古曰:太后之长御也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改正八品。为司闱、典闱之佐,协掌宫闱管钥之事。宋、金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女官名。唐、金皆置,正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都官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铸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参见“侍郎”。官名。西汉始置,属王国郎中令。侍从王的左右,多以文学之士充任。《汉书·王尊传》记王尊为东平王相,王欲观其佩刀,“尊举掖,顾谓旁侍郎:前引佩刀视王”。三国魏时秩第八品。晋、南朝宋齐梁
郡门下吏名。汉代郡国始置门下掾,见《隶释》二《华山亭碑》,办理郡府内部事务。三国魏沿置,《晋书·唐彬传》记彬为鲁国人,初为郡门下掾,转主簿,时在魏世。晋代郡府亦置门下史,见《晋书·职官志》。
官名。明清兵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 (1403—1424) 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196)曹操置。为领兵武职,随军征伐。建安末牵招为之,将兵督青、徐州郡诸军事。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元年曹操置,为领兵武官,掌帅兵作战。《三国志·魏书·牵招传》:“事罢,还邺,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