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奏事
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
清朝内奏事处或内奏事太监之简称。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掌五郊群神事,隶太常寺太庙署。
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之丁役。向所司领票开矿,交纳税金。② 苗、徭等族之头人。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永昌元年(公元689年)诏举,彭景直及第。
官名。见“四帐都详稳司”。
官名。晋朝置,隶大司农。官名。晋置,为大司农的属官。参见“都水长”。
见“十三衙门”。
官名。亦称傅。西汉诸侯王国官属置太傅,东汉沿置,改称傅,或王傅。三国魏置,六品,为诸王之师,掌辅导之事。晋初称师,因避司马师之讳,复称傅。南朝宋再改称师,北朝北魏曾于诸王置傅,后皆称师。隋沿置。唐玄宗
官名。南朝梁,陈 “中抚将军” 的别称。亦省称为“中抚军”。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二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