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部左协理
官名。清初内工部之属官。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各一人,隶于总理之下。分掌宫廷缮修工程之事。后省。
官名。清初内工部之属官。顺治十八年(1661)设。左、右各一人,隶于总理之下。分掌宫廷缮修工程之事。后省。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为太府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少卿一人主其事。官名。见“判太府寺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地政署,办理地籍整理事务。以处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处务。
官名。辽朝设,为东京宰相府官员,在右相下。
见“都转运盐使司”条。
春秋时楚国令尹与司马的合称。《左传·哀公十六年》记白胜对石乞说:“王与二卿士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杜注:“二卿士,子西、子期。”其时子西为令尹,子期为司马。可见楚国的令尹、司马相当于郑国的当国、为政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十人。南京兵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
指皇宫的官署。《后汉书·窦武传》:“武乃白太后曰:故事,黄门、常侍但当给事省内,典门户,主近署财物耳。”《三国志·吴书·华覈传》:“臣以愚蔽,误忝近署。”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