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比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比部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比部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秦汉士兵名。见“正卒”。
即“督捕清吏司郎中”。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寝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舆之佐。协掌舆辇、伞扇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不常置,总领西北路军事。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漕。明永乐十六年(1418)差御史巡漕。万历(1573—1619)中定设御史一员,督催粮务。清初停废。雍正七年(1729),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以御史、给事
官名。即礼部主客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西京诸司之一,控制西夏。
贡举考试名。唐初,吏部掌贡举,由考功员外郎主持考试。玄宗开元二十四年 (736),以考功员外郎资望轻,移贡举于礼部,由礼部侍郎主持礼部试,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其后,礼部侍郎阙,亦以别官主考,称为权知贡
官名。金置,秩正八品,掌监诸仓出纳之事。
见“左右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