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解盐使
官名。简称解盐使。北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始置,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掌陕西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 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
官名。宋置,简称解盐使。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掌管盐政,旋罢。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罢制置解盐司专官,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
官名。简称解盐使。北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始置,以陕西提点刑狱兼任,掌陕西解州(治今山西运城西南) 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其官署为制置解盐司。
官名。宋置,简称解盐使。掌陕西解州池盐生产、销售事宜。咸平六年(公元1003年)以梁鼎任陕西制置使,掌管盐政,旋罢。后以解州知州勾当盐池事。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因陕西路转运司的奏请,罢制置解盐司专官,此后常由陕西运副使与陕西提点刑狱公事兼任此职。其官署称制置解盐司或提举制置解盐司。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官名。北魏置。《魏书·叔孙建传》:“太宗即位,念建前功,乃以建为正直将军,相州刺史。”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
参见“正言”。官名。宋置,掌规谏讽谕。见《宋史·职官一·中书省》。
武官名。明洪武中始置羽林左卫,永乐以后沿置,为上直亲军之一,掌守卫皇城东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署名。明洪武四年 (1371) 置,初名典祠,后改奉祠,隶王相府。十三年罢王相府,改隶王府长史司。设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掌诸王府祭祀乐舞。
官署名。清末置,为军事最高参谋机关。《清史稿·职官六·军咨府》:“军咨大臣二人,掌秉承诏命,翼赞军谟。总务厅军咨使二人(副协都统、正参领充),掌总领众务。副官二人,递事长一人,递事员五人。第一、第二、
官名。隋置,掌出入贸易之事。
官名。北齐置。殿内局长官,员二人,六品。属太子门下坊。下设副直监四人,掌管东宫殿内事务。
北魏地方基层行政官吏合称。一说即“三长”之别称。一说指族正、闾正、比正,与三长职权相似,设于畿内,设于畿外的则称三长。参见《魏书·太武五王列传》、《李冲传》。
官名。北周置。太子宫尹下大夫属官,正二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