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问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副长官。佐长官理问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从五品。明朝每所置一人,初为正五品,后改从七品。清初沿明制,每所设一人,从七品。康熙三十八年(1699)裁。
官名。三国魏置,为中署长官,七品。官名,三国魏置,为中署长官。详“中署”条。
官名。汉末洛阳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每部置尉一人,掌治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年二十,举孝廉为郎,除洛阳北部尉。”注:“《曹瞒传》曰:太祖初入尉廨,缮治
官名。西域扜弥等国置,员一人,见《汉书·西域传》。官名,西汉时西域诸国中多设此官,为低级武官,掌领兵作战。《汉书·西域传·危须国》:“击胡侯、击胡都尉、左右将、左右都尉、左右骑君、击胡君、译长各一人。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朝会慰礼进名、导引群臣及外国使节等事。置閤门使、副使等职。金亦于閤门司设西上閤门使,掌赞导殿廷礼仪。初设二员,秩正五品。明昌六年 (1191) 减一员,降从五品。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五班,代旧扬武将军,由乡品二品以下的人充任,地位很低。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五班,代旧扬武将军。
官名。主相玉之官。又称“玉尹”。春秋时楚国置。《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新序·杂事五》:“荆人卞和得玉璞而献之荆厉王,使玉尹相之。”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祠曹长官,掌礼仪祭祀宗庙。《魏书·外戚传上》: “(常)喜,镇东大将军、祠曹尚书、带方公。”
前代的君主,多指开国之君。《三国志·蜀书·先主传》:“先主姓刘,讳备,字玄德……先主少孤。”
官署名。宋朝初年置,为中书舍人及知制诰办公场所。宋初,中书舍人尚特旨供职,后常缺而不除。另置知制诰以正言以上至给事中充任,或置直舍人院,代行舍人之职,起草外制。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训方氏中士四人,掌教导四方之民。北周依其制置训方中士,正二命;训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