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财政处
即“财政处”。
即“财政处”。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奉天清吏司副长官。简称奉天司员外郎。乾隆六年 (1741) 设。满、汉各一人,从五品。佐员中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新莽置。省称均官。设于长安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等五都,称长安东西市令及五都市长皆为五均司市师。主要是平准物价,实际是以此巧取豪夺。新莽败亡后即废。官名,也省称均官。西汉末年王莽置,掌平准
官名。北魏置。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等十二卫,及直隶徽州等四府,安庆等四卫,紫荆关等三千户
官名。即“右尚丞”。
周朝三公六卿合称。《尚书·周书 ·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缀衣。”孔安国传: “(常任)常所委任,谓三公六卿。”官名。周朝指六卿,分掌国政。《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疏:“常所委任
官名。宋朝三司、户部、御史台、刑部、大理寺及诸路提点刑狱司皆设,负责提供检详各种条法。官名。宋代在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户部、三司、诸路提点刑狱司设置,掌检详法律,以确定刑罚。
宋朝宫观官俗称。
官名。初属少府,武帝元鼎二年(前115)更属水衡都尉。东汉省。官名,汉置,掌度量衡,初属少府,后属水衡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又衡官、水司空……七官长、丞皆属焉。”
1、明清两朝的监狱或拘留所的俗称。2、在明清两朝,指衙役或衙值班的地方。州县临时关押人犯的牢房。班房本为州县衙役办事之处,清代州县管辖的轻罪人犯及干连佐证,经批准取保候审者, 为防止延误, 往往暂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