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学
学校名。清朝国子监太学生在学肄业之处。雍正九年 (731) 置。经国子祭酒孙嘉淦奏准,获赐毗连国子监街南官房一所,为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居往,遂有此称。设正、副管学官各一人,常川住学、管理学内事务。学生六十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隶学部。
清代国子监的分部。雍正九年(公元1731年)因国子监祭酒孙家淦的奏请,将毗连国子监街南官房一所,拨给国子监,令助教等官及肄业生员等居住,称为南学。《清史稿·职官志二》说:“在学肄业者为南学,在外肄业赴学考试者为北学。”此“北学”指国子监。南学设正副学官各一人,在六堂助教、学正、学录内选充,居住学中,管理本学事务。然南学肄业学生,一般仅占监生全额的五分之一。故虽有南学之设,大多数监生仍是散居各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