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汉置,属卫尉,宫掖朔平署掌北门,有司马一人,俸比千石,吏员五人,卫士一百一十七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后汉书·孝桓帝纪》:“闰月甲午,南宫长秋和欢殿后钩楯、掖庭、朔平署火。”注:“《汉
武官名。湘军在统领之下的临时统兵官。见“湘军”。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官制用语。又称差辟、辟置、奏辟、奏举。宋朝授予官员差遣的方式之一。各路转运司、安抚司、知州等,依法许自行选择官员,具名奏辟。往往侵夺吏部窠阙,使冗官现象更加严重。宋代授予官员差遣的一种方式。亦称差辟、
贡举考试名。唐朝礼部试士,举人与礼部侍郎有亲故关系者,移试吏部考功司,称别头试。德宗贞元十六年(800)罢。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复命礼部试考官亲戚移试别处。真宗咸平元年(998),令国子监、开
皇帝近臣泛称。《尚书·主政》: “王左右常伯、常任。”孔颖达疏: “王之亲近左右,常所长事,谓三公也。”秦汉以后,常作为侍中的别称。指帝王左右的近臣,周朝指三公。《尚书·立政》:“王左右常伯、常任。”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名,改榷易副使置,从七品。医官阶官名。宋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榷易副使为保安郎,作为医官阶官,秩从七品。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外府中士二人,主管钱币之出入,即政府钱币收入存于外府,其国用所需之钱币亦由外府支出。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所属有外府上士二人,正三命;外府中士二人,正二命。掌绢帛丝麻、钱物、皮角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设令、丞。领右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