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吧>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卫生局

卫生局

官署名。民国置,为市、县政府所属机关之一。掌理公共卫生事务,关于医院、菜市、屠宰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之设置及取消等事项,皆归其管。设局长一人,总理局务。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地方卫生应兴办事项;二、卫生行政条例颁布事项;三、预算卫生行政之经费;四、考核卫生行政之成绩;五、编制卫生统计表;六、编辑卫生年报。第二科所掌为:一、关于医师、药师之业务,产婆、看护人之养成,药种商及卖药 营业 取缔 事项;二、卫生事业之提倡及指挥事项。第三科所掌为:一、传染病、地方病、痘疮及兽疫事项;二、船舶检疫事项;三、花柳病检查事项;四、地方病院及卫生会事项。第四科所掌为: 一、药品事项;二、嗜好品、香妆品着色料及其他一切之检查事项;三、饮食物检查法之审定事项;四、卖药之检验及取缔事项。每科设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三人,三等科员四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北洋政府改称“卫生司”,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丽正修书院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六年 (718) 改乾元院置,设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 光顺门外,亦置;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

  • 内匠中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内匠上士佐官,正二命。

  • 还殿

    官场用语。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举人省试合格,因故未参加殿试,可赴下次殿试,称为还殿。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称为还殿。

  • 巡察御史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掌巡察所辖地区,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 抚军

    ①官名。将军之名号。即“抚军将军”、“抚军大将军”、“中抚军”之省称。②明、清巡抚之别称。1、将军名号。为抚军大将军的简称。《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夏五月丙辰,帝疾笃,召中军大将军曹真、镇军大将军

  • 长秋监少令

    官名。即长秋少令。

  • 安远将军

    官名。东汉末始置。多用以封降将或边远地区地方长官。三国魏沿置,三品。十六国前秦、后秦、西秦均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专授于外藩,位武职十九班。大通三年(529)后曾以此代替贞武将军,与宁远将军

  • 都保卫

    参见“保正”。

  • 治礼郎

    官名。汉朝隶大鸿胪属官大行令,掌朝会时赞礼仪。东汉员四十七人。魏、晋沿置。东晋、南朝大鸿胪常省,其官亦省置无常。北魏仍置,为冗散之官,有俸无常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九

  • 散县侯

    爵位名。北齐置,与开国县伯同为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