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属少府,员七人,以宦者任之,秩四百石,黄绶。各主中宫别处。官名,汉置,为少府属官,俸四百石,宦者,掌中宫别处,共七人。《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丙署长,七人,皆四百石,黄绶。本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战国策·楚策一》记棼冒勃苏说:“臣非异,楚使新造盩。”鲍彪谓是楚官名。缪文远《七国考补订》说:“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简文有‘新(造)尹’,或即《国策》所云之新造盩。
1、指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汉书·叔孙通传》:“汉七年,长乐宫成,诸侯群臣朝十月……大行设九宾。”注:“韦昭曰:大行掌九宾之礼,今之鸿胪也。九宾则《周礼》九仪也。谓公、侯、伯、子、男
见“三部巡官”。
官名。即“内阁承宣厅副厅长”。
官名。《周礼》地官属官。一说为周朝置。掌教击鼓鸣金。《周礼·地官》: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族,以正田役。”官名。1、教鼓之官。《周礼·地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而置,二员,正四品下,掌供奉侍卫,佐上将军职; 有口敕,声不下闻者,则宣告。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南宋多
官名。五代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置,总领殿前诸班。宋初沿置,位在殿前都点检之下,废殿前都点检后,遂为殿前司长官。掌殿前诸班、诸直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其政令。
官名。清末资政院筹办官员。光绪三十四年(1908)始置。无定额,由各部院侍郎、丞、参兼充。二、三、四品不等。掌帮办资政院开办事务。
阶官名。金朝置,为内侍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秩从八品下。元朝沿置,属十四阶第十一阶,正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下,称司谒郎。见《金史·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