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参掌尚书右选之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掌敦睦宫马群饲养蕃息之事。
道的等级之一。北洋政府时期规定,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一是辖县较多、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或以开列具题,或以论俸引见,或以请旨,或以保题,或以推升、或以保送升授新职,皆称升用。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掌管双单月铨选、议叙、各官及吏员、俊秀出身人员的注册、验看、分发。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科举科目。亦称“博学宏词科”。南宗高宗绍兴三年(1133)沿唐制再立,为主要制举科目。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设为宏词科。至清乾隆(1736—1795)中,讳改“宏”为“鸿”。科举制科之一。宋置,属
官名。北齐度支尚书所属有金部曹,“掌权衡量度、外内诸库藏文帐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以代追锋将军,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二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 (1424) 置,为京营中基层领兵军官。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