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书佐
官名。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参见“司法参军事”。
官名。隋初州置法曹行参军。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以州统县,改法曹行参军为司法参军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州为郡,改司法参军事为司法书佐。参见“司法参军事”。
官名。① 掌宗庙祭祀祷告之赞词。殷朝始置。《殷虚文字甲编》第三九一六片: “贞祖丁祝用,王受年。 丁丑卜, 贞其求年于河, 祖丁祝用。 贞
官名。宋朝置,属宗正寺,以入内内侍充任,掌葺治修饰庙宇。官名。宋宗正寺所属,以入内内侍充任,掌后妃祭享之事。
军事编制。明正德 (1506—1521) 中置。初选官军于东官厅操练。八年再选京营十二团营精锐及勇士四卫军于两官厅操练。各设总兵、参将统领。后西官厅改名威武团练营。嘉靖二十九年 (1550)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迹人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司迹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迹人”。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二十八年(1395)置,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并置长随、奉御,均正六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智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下。
满语官名。汉译为“委署主事”。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弓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复置,隶宣徽院,掌收存济宁等处粮食,以供酿酒所用。置达鲁花赤、令、丞各一员。
官署名。简称旗籍司。清朝理藩院所属六司之一。掌理内蒙古所属四十九旗之疆界、封爵、设官、会盟、军旅、驿递等事以及土默特游牧,黑龙江打牲处之各项事务。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柔远后司设; 二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