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知集贤院
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官名。金代集贤院设此官,从五品,位在知集贤院(从四品)之下,与其共掌集贤院之政。下有司议官若干人,正八品,咨议官若干人,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二·集贤院》。
官署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原肴藏署而置。设令一人,丞二人,典书、锡匠若干。掌供祭祀、朝会、宾客之棒、栗、茭、芡及于肉、鱼、盐等物。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肴藏署。玄宗开元元年(713)再复
同“鳌禁”,见“鳌禁”条。宋朝岳珂《桯史》九:“庆元间,有宿儒以文名,入鳌掖为承旨。”
内命妇名。唐置,为太子妾。员额六人,秩正五品,在良娣下承徽上。
官名。北魏前期临时设置。《魏书·官氏志》: “自太祖至高祖初,其内外百官屡有减置,或事出当时,不为常目,如万骑、飞鸿、常忠、直意将军之徒是也。旧令之失,无所依据。”
唐朝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十员,掌调马执驭。杂任职名。唐于太子仆寺厩牧署置,员额十人,掌调马执驭。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官名。即左司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左司郎中。
官名。明清钦天监之长官。掌观察天文,推定历数,编制时宪书,于岁终奏新历,送礼部颁行。俱正五品。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钦天监监令设,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由汉人充任。康熙四年(16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为郡属官。《梁书·武帝纪》: “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
官名。战国秦置。商贾伍人之长。《睡虎地秦墓竹简·金布律》:“贾市居列者”,“列伍长弗告,吏循之不谨,皆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