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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籍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属吏部,掌官员名册。南宋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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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署钱

    唐末及五代光台钱、光寺钱、光省钱、光院钱之统称,分见各条。

  • 騊监长

    官名。 秦置, 属太仆。入汉因之, 主騊监, 掌皇帝乘马。 东汉省。

  • 工程局

    海关组成部分之一,即工务部。见该条。

  • 礼部清档

    房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保管礼部奏办事务的档案(包括清文档案和汉文档案);承办本部满汉官员的提升调补及缮送本部司员、笔帖式、堂子、四译馆、鸿胪寺等官员京察各册;遇朝会祭祀,开具官员名单,呈请堂官派定监礼

  • 弁工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正一命。

  • 居住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的一种处分。即指定贬谪官居住于某地区,限制其行动,这种处罚轻于安置。

  • 建威大夫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二年 (1767)始定,为武职正一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一品封光禄大夫,属绿营者正、从一品封荣禄大夫。至此,始分正、从,并统一封赠。五十一年,改为建威将军。

  • 大都醴源仓提举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属光禄寺,秩从六品,掌受香莎苏门等酒材糯米,乡贡麹药,以供上酝及岁赐诸王百官。设提举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 封驳司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993) 置,凡制敕有所不便者皆许封驳,依例施行之常程公事不得辄有留滞,设知给事中事为长官,以两制以上充任。不久废知给事中事,以本司隶银台司,由枢密直学士领之。后另设知封驳司

  • 都大提举导洛通汴司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置,以内侍充任,掌引洛水入汴河工程。三年,改为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司。参见“汴河堤岸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