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宫列叙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令,掌铨查六宫,二品。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职准尚书令,掌铨查六宫,二品。
官名。清朝出使大臣之属官。光绪元年(1875)始设。掌使馆翻译事。分为三等。三十二年定员额,头等,正五品,无定员;二等、三等分别为从五品、从六品,各使馆均一名。俱奏补。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
辽朝官立学校。设于东京 (今辽宁辽阳),掌教授东京及附近州县生员等事。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 (1055)。
官名。明清刑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官署名。民国置,原称部,属行政院;民国二十年改称署,属内政部;二十四年后改属行政院,掌理全国卫生事务,置署长一人,掌理署务。下设总务、医政、保健三科,分司职掌,并设海港检疫处及中医委员会。官署名。民国
军官名。广捷军为宋仁宗即位后新建之军,康定初又增募扩大。宋神宗熙宁七年诏颁诸班直禁军名额中有广捷军。熙宁以后广捷军为五十六指挥,分驻陈留、咸平、雍丘、襄邑等二十多处。宋制,每一指挥率五百人,这五百人之
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同级审判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官十人,录事五人。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置,附设于京师初级审判厅内,掌纠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清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罢张廷玉配享太庙,并令尽缴历年颁赐诸物。同治时,追缴陈孚恩御赐“清正良臣”匾额。
官名。隋文帝置驾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驾部员外郎,见该条。
禁室之印。战国秦设禁室,用以收藏法令副本,密封以禁印。《商君书·定分》: “为法令于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