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毕勒罕
佛语。亦作呼必勒罕。蒙古语音译,意为“自在转生”,或言“化身”。藏传佛教谓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众呼图克图、沙布隆等有行者,身故之后,皆能寄胎以神识转生,复接其前生之位号。其转生采用金瓶掣签法办理。
蒙古语“转世”或“化身”的意思。为西藏政教领袖达赖、班禅两喇嘛及寺庙首领的职位继承制度。按喇嘛教规定的程序,寻觅初生儿童作为死者的转世,继承前任的职位和称号。
佛语。亦作呼必勒罕。蒙古语音译,意为“自在转生”,或言“化身”。藏传佛教谓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及众呼图克图、沙布隆等有行者,身故之后,皆能寄胎以神识转生,复接其前生之位号。其转生采用金瓶掣签法办理。
蒙古语“转世”或“化身”的意思。为西藏政教领袖达赖、班禅两喇嘛及寺庙首领的职位继承制度。按喇嘛教规定的程序,寻觅初生儿童作为死者的转世,继承前任的职位和称号。
西周各官署正长合称。《作册矢令尊铭》:“明公朝至于成周出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
官吏名。唐朝始置。诸府州及方镇皆置孔目院,设都孔目一员,下设孔目若干,掌文书簿籍或财计出纳之事。因军府细事皆经其手,一孔一目无不综理,故名。玄宗开元五年(717)集贤书院曾置,员一人; 左右神策军亦各
官名。南室韦二十五部各部首领,犹酋长,死则子弟代立,嗣绝则择贤豪立。
官署名。清末新陆军各镇的军事监狱。光绪三十四年 (1908) 始设 (京师附近各镇除外),隶各镇司令处。掌监禁犯一月以上、十年未满监禁罪的军事罪犯。置监长一人,监副一人,司书生二人,并监卒、卫兵等。
官名。参见“左佥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内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掌赋税等国家各项收入的帐簿,定期与掌出上士所管的财政支出帐目核对,以掌握国家所存资财。设掌纳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使职名。唐肃宗至德、乾元(756—760)防御使为团练守捉使后置,一人。
辽朝北面官类名。 辽内大部族除迭剌部 (后析为五院、六院) 外,尚有遥辇九帐、奚王府、乙室部及外戚国舅族等,对这些部族,亦设专门机构管理,统称诸帐官。有遥辇九帐大常衮司,大国舅司、国舅别都、渤海帐司
官署名。清朝江西之铸钱局。顺治四年(1647)置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以南昌府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